2010年9月,正值放學時段,學生們都陸陸續續地走出校門,一名女子死死地盯著經過的學生,既忐忑又期待。
終于,在見到一個與同學勾肩搭背的男孩后,女子的淚水奪眶而出。
這孩子跟他爸爸長得一模一樣!
此時她才真的確定:她已經“死了十七年”的兒子,還活著!
然而,三年之后,她和兒子,卻被告上了法庭,并被索賠三十萬。
這起案件,引發了全國的關注。其原因在于:作為原告的“養父母”,是參與人口拐賣的買家;被告方,則是被拐賣的孩子及其親生母親。
這個故事的背后,隱藏著一段不幸的婚姻,一個被隱瞞的真相,一場由親人主導的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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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被看好的婚事
與張彩虹成年之后坎坷曲折的經歷相比,她的童年時期和少女時期,是幸福的,快樂的。
1967年,江蘇省徐州市沛縣的一戶張姓的家庭里,迎來了一個女孩兒。新生兒的父母,所接受的教育十分有限,也想不出什么富有寓意的名字。
本著對未來生活的期盼,他們給孩子取名為“彩虹”。
與其他同齡的孩子一樣,張彩虹的童年,雖然普通,但卻是無憂無慮、快樂自在的。
她雖然沒有過上像公主一樣的嬌寵生活,但能和朋友們盡情地玩鬧,能有自己的零花錢,也能買自己想要的東西。
到了上學的年紀時,張彩虹背上書包,走進學校,接受教育。她的學習成績,處于中下游的水平,想要走“讀中學、再考大學”的路,是很困難的。
班級里與她情況相似的同學,大部分都選擇放棄升學、外出打工。但是,張彩虹仍然想再搏一搏。好在,父母也是支持她的。
最終,沒能考上大學的張彩虹,被東北的一所衛校錄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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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遠赴東北上學,父母雖然不舍,但他們也知道讀書是改變命運的機會,等到女兒畢業之后,她就回來了。于是,一家人高高興興地將張彩虹送上了開往東北的火車。
與許多家長一樣,張彩虹的父母也會勸她:“在學校里,就要安心讀書,不要早戀。”
從小就是乖乖女的張彩虹,也非常聽父母的話,在讀衛校期間,認真學習,沒有談男朋友。
幾年之后,從衛校畢業的張彩虹,回到家鄉,并進入了當地縣城里的人民醫院工作。
那個時候,能進入醫院工作,就意味著有了一個穩定的“鐵飯碗”。
“女兒有出息了”,這讓張彩虹的父母,感到非常地得意。他們經常會拿這件事情,向鄰居或者是親戚們炫耀。
然而,這份得意,并沒能延續很長的時間。原因是:女兒張彩虹,談戀愛了。
張彩虹的戀愛對象,叫做李德軍,是縣城汽車站的修理工。
或許是受到“門當戶對”觀念的影響,也或許是對女兒有著更高的期盼,張彩虹的父母,從李德軍身上,挑出許多毛病:學歷不好,工作不好,收入也不高……
父母對張彩虹說:“以你的學歷和工作,完全可以找一個更好的人。一個汽車修理工,怎么配得上你?我們不同意你倆在一起,你盡快和他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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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站在他們的角度,非常堅持地認為:汽車修理工李德軍,配不上自家女兒。
但是,此時的張彩虹,是一個剛剛走入社會、經歷簡單、性格單純的女子。而且又與李德軍處于熱戀,她認為:父母之所以反對,是因為不了解李德軍。
只要自己和李德軍真心相愛,就可以克服一切困難。
“你要堅持嫁給他,以后要是過得不好,別找我們哭。”父母的威脅,并沒有讓張彩虹退縮,反而給了她一種動力:我一定會證明給你們看,我嫁給李建軍,一定能過上好日子。
最終,張彩虹不顧父母的反對,堅持嫁給了李建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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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長輩們的“門當戶對”的觀念,是有著一定的道理的。婚姻關系的維持,并不是夫妻兩人足夠相愛就可以了,還要雙方家庭的支持和配合。
結婚之前,張彩虹的父母持反對態度。
但結婚之后,事情已成定局,盡管再不喜歡這個女婿,他們也只能接受這個事實。他們也希望是自己看走眼了,希望女兒能過上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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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彩虹也以為:如愿以償地嫁給了想嫁的人,以后的生活,也會更好的。但,事實是什么呢?
二、只想要男孩的婆家
婚后,張彩虹和丈夫與公公婆婆生活在一起,她雖然感到不適應,但是也會非常樂觀地安慰自己:“新媳婦融入婆家,總會有產生摩擦和不適應的地方,等過段時間就好了。”
生活在繼續著,張彩虹也逐漸適應了在婆家的生活。
不久之后,張彩虹懷孕了。即將為人母的感覺,雖然陌生,但還是讓張彩虹感到非常高興。
當然了,公公婆婆也高興,但是,這份高興,卻是別有意味的。此時的張彩虹還沒有意識到公公和婆婆奇怪的態度。
胎兒足四個月之后,公公和婆婆向張彩虹提出:“現在科技發達了,能夠檢出胎兒的性別。你去醫院做個性別鑒定,是男孩兒就留著,是女孩兒,就打掉吧!”
這突如其來的要求,如同一盆冷水,潑到了張彩虹的身上,她本能地想要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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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彩虹將這件事情,告訴了丈夫李建軍,希望他能幫著自己,一起去勸說公婆。
但是,讓張彩虹沒有想到的是,丈夫不僅沒有與自己站在同一陣線,反而和公婆一樣的態度,堅持讓自己去醫院,做胎兒性別鑒定。
孤立無援的張彩虹,最終也只能答應去醫院做鑒定了。
這一次妥協,成為了張彩虹之后魔幻、不幸的生活的開始。
醫院的鑒定結果上顯示:胎兒是女孩兒。
公婆大失所望,一臉冷漠地要她將孩子打掉:“生個沒用的女孩做什么?你找個時間,去把孩子打了。”
丈夫李德軍也勸她:“趁著孩子還小,去打掉吧。等你養好身子了,再懷一個男孩。”
就這樣,這個只孕育了四個多月的女兒,因為性別為“女”,受到了來自至親的爺爺、奶奶、以及親生父親的厭惡,被無情地打掉了。
這件事情發生之后,張彩虹在婆家的生活,也陷入到了水深火熱之中。有著極端重男輕女思想的公婆,將“懷不上男孩”的原因,歸結到了張彩虹的身上。
公婆兩人對張彩虹的態度,變得非常惡劣,多次惡語相向。
而丈夫李建軍,也總是息事寧人地勸說她:“你就忍忍吧,等生下兒子就好了。”盡管感到非常地委屈,但張彩虹也只能忍了。
1992年的年底,張彩虹再次懷孕。而她的公婆,也故技重施,再次提出了要她去做性別鑒定的要求。
這一次,張彩虹沒有妥協,她堅決不做胎兒鑒定。
因為公婆一直鬧著,無奈之下,張彩虹只能向自己的親生父母求助:她躲回了娘家。
當時,張彩虹的想法非常地簡單:先在父母的家中養胎,等到快要臨盆的時候,再回去。到時候,生下來的不管是男孩、還是女孩,都已經無法改變了。
張彩虹的想法,還是太過單純了。娘家的父母,多次勸說:“將孩子打掉,與李建軍離婚。”但張彩虹頂著壓力,將孩子懷到了八個多月。
然而,當她頂著一個大肚子,回到婆家時,卻被公公攔在門外,“我們家,不要你這樣不聽話的兒媳婦了。”丈夫李建軍,也是默認的態度。
這段婚姻,已經再也無法挽回了。然而,孩子是無辜的。雖然已經與李建軍離婚了,但是,張彩虹還是想將這個孩子生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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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夭折了”的孩子
張彩虹知道,倘若自己回娘家,以父母的態度,孩子出生之后,一定會被送走的。為了保下這個孩子,張彩虹找到了自己的表哥魏成河。
表哥魏成河和表嫂張藹玲,非常熱心地讓她在自己家里待產。
1993年7月12日,在魏成河的家中,張彩虹生下了一名男嬰。生產的過程非常艱難,將孩子生出來之后,張彩虹的身體變得非常虛弱。
因此,她也沒有精力去認真檢查孩子的身體。表嫂則非常盡責地幫她照顧孩子。
然而第二天,表嫂卻告訴張彩虹:“孩子的腿,伸不直,該不會是殘疾的吧?”
聽到這個消息之后,張彩虹著急不已,連忙拜托表嫂抱著孩子去醫院做檢查。
此時的張彩虹沒有想到的是:孩子被抱走之后,就再也回不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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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表嫂是空著手回來的。
張彩虹詢問孩子的去向,表嫂說:“醫生說,孩子的腿伸不直,是天生的,治不好了。你養著一個殘疾的孩子做什么?免得拖累你,我給扔了。”
聽到這話,張彩虹既著急,又生氣。表嫂憑什么自作主張,將自己的孩子扔了呢?
在張彩虹的強烈要求之下,表哥和表嫂兩人,才答應去將孩子找回來。
找了一個月之后,魏成河夫婦卻告訴張彩虹:“孩子已經夭折了。我們怕你看見了傷心,就埋在外面了,沒有帶回來。”
雖然不滿表哥和表嫂將自己的孩子扔了,但是,因為多年來的相處,張彩虹也沒有懷疑他們的話。她也相信了“孩子已經夭折了”。
孩子的“夭折”,讓張彩虹陷入到了無盡的自責之中,認為是自己沒有保護好孩子,自己對不起孩子。
萬念俱灰之下,張彩虹甚至嘗試過自殺。幸好,有好心人的幫忙,她被救了下來。
回顧這段不幸的婚姻,張彩虹可能會后悔,自己當初為什么不聽父母的話?
也可能會怨恨,怨恨重男輕女的前夫一家,怨恨沒有責任擔當的前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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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表哥和表嫂,也會有著復雜的感情,感激他們在自己走投無路的時候,幫了自己一把;但也怨恨他們自作主張將自己的孩子扔了。
同時,她的內心中,也會有著很深的愧疚:對未能出生的大女兒的愧疚,對夭折的兒子的愧疚。
張彩虹用了很長的時間,才從這段痛苦的經歷中走了出來。
后來,放下了過去的張彩虹,嫁給了一個教師,并生下了一個男孩。一家三口,過著簡單卻幸福的生活。
看著活潑調皮的兒子,張彩虹有時候也會默默地想:要是那個孩子沒有夭折,他也能平安地長大,該有多好啊!
艱難的尋子之路
或許,是冥冥之中的天意,不忍心讓張彩虹母子分離。2010年,正在工作的張彩虹,無意中得知:當初的那個孩子,可能沒有死!
張彩虹回想起過往的一切,她才后知后覺地發現:當初表哥和表嫂的行為,十分反常。
張彩虹找到表哥家里,詢問他們事情的真相。
但是,魏成河夫婦,卻非常不耐煩地說:“都說了,那個孩子當年已經被凍死了,十幾年都過去了,你還找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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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成河夫妻的態度,更是加深了張彩虹心中的懷疑。當面不能問出真相,張彩虹就開始私下里調查。
張彩虹認為,倘若孩子還活著,存在著兩種可能:要么,是被轉手賣到了其他的地方;要么,就是被表嫂送人了。
倘若是前者,那無疑是大海撈針,憑借著張彩虹一個人,短時間內是很難將孩子找回來的。而倘若是第二種情況,可能就比較好調查。
因此,張彩虹對與魏成河和張藹玲夫妻有往來的人,進行了一番調查。在這個過程中,張彩虹也走過了許多的彎路。
但,皇天不負有心人,最終,張彩虹還是發現了一個可疑的地方。
早年間,表嫂張藹玲的親妹妹張永云,遲遲沒能懷孕,四處問醫,還曾拜托張彩虹幫忙。最終,醫生也都明確告知:“張永云因為傷了身體,無法懷孕了。”
但是,張彩虹在調查的時候,卻發現:張永云的家中,有一兒一女;并且,兒子剛好是十七歲,與自己孩子的年齡,正好對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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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彩虹經過了一番打聽,得知孩子的名字,叫作“劉尚尚”,也知道了他上學的地方。她來到劉尚尚的學校門口,想要看一眼他。
見到劉尚尚的第一眼,張彩虹就確定:這就是自己的孩子。因為,他和前夫李建軍,長得太像了!
確定了孩子還活著的消息,張彩虹是一定要將孩子要回來的。她找到了劉尚尚,帶著劉尚尚去做了親子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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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她又拿著鑒定結果,找到了魏成河夫妻,希望他們將當初的實情說出來,并幫自己將孩子要回來,自己可以看在親戚的份上,不追究他們。
然而,有了鐵證如山的親子鑒定,魏成河夫婦還是死不承認,堅稱張彩虹的孩子已經死了。
劉尚尚的“養父母”劉廣玉和張永云,得知張彩虹已經知道了劉尚尚的身世。為了不讓張彩虹找到劉尚尚,他們帶著劉尚尚,急急忙忙地搬走了。
為了找回孩子,張彩虹向警察求助。她來到當地的公安分局報案,希望能借助法律的力量,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然而,張彩虹卻被告知:“拐賣婦女和兒童的案件,其有效追訴期為十年。你這個案子,已經過了追訴時效了,警察局不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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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依靠官方的力量,張彩虹只能求助于民間的組織。
她接受媒體的采訪,在互聯網上尋求熱心網友的幫助,與許多孩子被拐的父母一起分享消息,互相幫助。
直到2013年6月,張彩虹才再次見到劉尚尚。
因為“養父母”的抹黑,劉尚尚一直以為,自己是被張彩虹拋棄的,他不愿意回到一個拋棄了自己的母親身邊。
得知了事情的真相之后,劉尚尚感動于母親對自己的不離不棄,主動回到了張彩虹的身邊。按理說,事情發展到了這里,就應該結束了。
但是,事情接下來,卻往著更加魔幻的方向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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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幻的現實
2013年,劉尚尚參加了高考,并被江西的一所大學錄取。
張彩虹告訴兒子:“你放心,我一定會供你上大學的。”母子兩人,都對未來的生活,充滿了向往。
然而,2013年8月29日,在劉尚尚即將要去大學報道之前,張彩虹卻收到了法院的傳票。而要告她的人,正是劉尚尚的“養父母”。
作為受害者的張彩虹,還沒有將拐賣自己孩子的人販子和買家,告上法庭;自己卻被參與拐賣兒童的買家,告上了法庭!
“養父母”劉廣玉和張永云向法院提出:要斷絕與劉尚尚的收養關系,并向張彩虹索要三十萬的撫養費。
這何其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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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庭上,原告的律師聲稱:“當初是因為被告張彩虹無力撫養,原告劉廣玉夫婦才會收養劉尚尚。”
更為可笑的是,作為罪魁禍首的人販子——魏成河和張藹玲夫婦,卻以原告方證人的身份,光明正大地站在法庭上說:“我們當初將孩子送走,也是出于好心。”
而且,魏成河還聲稱,是張彩虹的親生父母,要自己將孩子送人的。
曾經非常信任的表哥和表嫂,在公堂之上顛倒黑白、任意污蔑自己,張彩虹感到非常傷心。
從這件事情中,張彩虹算是徹底看清楚了魏成河夫婦和劉廣玉夫婦的真面目。
之前,張彩虹還認為:兒子和劉廣玉夫婦生活了將近二十年了,彼此之間的感情,是割舍不掉的。自己也不會阻止兒子與劉廣玉夫婦聯系。
但是,在法庭上走了一遭之后,張彩虹改變了想法:不會再讓兒子與張永云夫婦見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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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很多人都非常關注這起案件。
許多丟失了孩子的家長,都來到了法院門前,聲援張彩虹。
這場庭審持續了三個多小時,法官并沒有作出判決,而是讓雙方進行調解。
但是,經過了多次的調解,也未能形成讓彼此都滿意的協議。之后這起案子,也一直沒有結果。
了解了張彩虹的經歷之后,大家都很同情她。
在這一件事情中,可以說是除了張彩虹外“全員惡人”了:重男輕女、只要男孩不要女孩的前夫一家;
打著“為了你好”的大旗,私自將張彩虹的孩子送人的人販子魏成河夫婦;貪得無厭的買家劉廣玉夫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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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好在,在自己的努力和社會的幫助之下,最終,張彩虹成功地要回了孩子。
當年,張彩虹找孩子的時候,孫海洋,也在找他的孩子。孫海洋的微博上,如今也還能看到他轉發的“張彩虹尋子”的相關消息。
他們尋找孩子的過程,非常艱難,但幸運的是,他們最終都成功地找回了孩子,家人得以團聚。
然而,也還有許多的人,仍然沒能找到自己的孩子。即使過程再艱難,他們也沒有放棄。
2013年,張彩虹一案庭審的時候,那些在法院聲援張彩虹的家長,看到劉尚尚的“養父母”劉廣玉夫婦之后,圍著他們高喊:“買賣同罪。”
如今,找到了孩子的孫海洋、以及越來越多的人,都呼吁“買賣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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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女、兒童,都是有意志的個體,都是活生生的人,他們不應該成為被交易的對象。
不管是罪魁禍首的人販子,還是參與犯罪的買家,都應該受到法律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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