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為只要我足夠包容,他總會回頭。”
“法律不會辜負每一個受傷的人,元甲律師幫我爭回了屬于我的一切。”
【“假離婚”后“真變故”】
陳女士怎么也沒想到,當初為了節省購房稅費而辦理的“假離婚”,竟成了她婚姻噩夢的開始。
2021年,陳女士與董先生登記結婚。婚后不久,為了規避購房限制政策,兩人于2023年2月協議離婚。然而,就在“離婚”期間,董先生與第三者相識并發展為不正當關系。
2024年初,陳女士懷孕。在雙方父母勸說和董先生的再三承諾下,兩人于2024年4月30日復婚。可復婚后的陳女士很快發現,董先生并未斷絕與第三者的往來,反而經常夜不歸宿,與第三者同居。巨大的精神壓力導致陳女士不幸流產。
2024年6月,兩人再次離婚。但董先生又以“第三者糾纏”為由,多次請求復合,并承諾徹底斷絕關系。心軟的陳女士選擇了相信,于2024年12月4日第三次走進婚姻殿堂。
然而,信任換來的卻是更深的背叛。
復婚后,董先生不僅繼續與第三者保持關系,更在陳女士不知情的情況下,動用夫妻共同財產為第三者租房、購買奢侈品,甚至將婚內購買的兩處位于北京的房產直接過戶到第三者名下!
【絕望中的轉機:遇見元甲】
面對丈夫的屢次出軌、財產轉移,以及自己身心的雙重創傷,陳女士徹底絕望了。這一次,她不再選擇隱忍。
2025年,陳女士來到了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接待她的是元甲律所資深婚姻家事律師黃東潔。
“當時我覺得天都塌了,不知道該怎么辦。”陳女士回憶道,“是黃律師告訴我,法律會保護無過錯方,哪怕過程艱難,也要為自己爭取應有的權益。”
元甲律師團隊迅速介入,展開了縝密的證據收集工作:
·調取微信聊天記錄,固定董先生與第三者以“媳婦”相稱、共同生活的證據;
·梳理銀行流水與轉賬記錄,查實董先生為第三者大額消費、購房租房的資金流向;
·收集醫療診斷證明,證實陳女士因對方過錯導致流產及抑郁狀態;
·鎖定關鍵《婚內財產協議》,這是雙方曾就房產歸屬達成的書面約定。
【庭審博弈:元甲律師據理力爭】
案件審理過程中,董先生雖承認出軌事實,卻對財產分割提出強烈異議。他主張位于河北燕郊的一處房產系其婚前購買,應屬個人財產,拒絕按協議過戶給陳女士。
針對董先生“協議不生效”的狡辯,元甲律師出示了完整的證據鏈,證明協議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不存在脅迫情形。同時,律師強調,董先生在婚姻存續期間長期與他人同居、轉移夫妻共同財產,嚴重損害了陳女士的合法權益,應當少分財產并承擔精神損害賠償。
【正義判決:元甲助力當事人贏得關鍵勝利】
2026年1月,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全面支持了元甲律師的核心代理意見:
· 確認雙方感情確已破裂,準予離婚;
· 位于燕郊的涉案房產(原購房款近168萬元)所有權歸陳女士所有,董先生需配合過戶。陳女士僅需支付董先生15萬元補償款(遠低于房產實際價值);
· 另一處位于燕郊的房產歸董先生,但需支付陳女士補償款20萬元;
· 位于河北廊坊的某房產歸陳女士所有,陳女士僅需支付8萬元;
· 北京市某庫房歸陳女士所有,陳女士僅需支付1萬元;
·判令董先生支付陳女士精神損害撫慰金3萬元;
· 董先生名下剩余房貸由其自行承擔。
在核心房產分割與精神損害賠償上,元甲律師成功為當事人爭取到了最大化的權益!陳女士對此辦案結果非常滿意,特為元甲律師送來2面錦旗以示對元甲律所的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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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寄語:你的委屈,法律懂;你的權益,我們護】
陳女士的案件并非個例。在婚姻中,許多女性因為心軟、因為顧全大局,一次次原諒背叛,最終卻落得人財兩空。
元甲律所想告訴每一位正在經歷婚姻困境的朋友:對方出軌不是你的錯,隱忍換不來珍惜。
如果你也面臨類似的婚姻危機,請不要獨自承受。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團隊,愿做你最堅實的后盾,用專業與溫度,為你守護應得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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