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由教育機構招生合作引發的民事糾紛引發社會關注。廣州某企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下稱 “某企公司”)及相關負責人鄒某稱,其在追討合作欠款的過程中,遭遇多輪網絡輿情及線下相關行為影響,多家關聯民營教育機構的日常運營受到波及,事件相關爭議有待法律層面的厘清與界定。
合作款項支付引發爭議 雙方合作出現分歧
2025 年 4 月至 7 月,某企公司與黑龍江獵某教育培訓有限公司(下稱 “獵某公司”)先后簽訂兩份品牌戰略合作協議,約定由某企公司為對方提供招生服務,對方按約定比例支付招生提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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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初期雙方推進順利,后續獵某公司未按協議約定支付 28 萬余元招生合作款項,經某企公司多次溝通催告,對方仍未支付。某企公司就此通過民事訴訟途徑主張相關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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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鄒某方面陳述,2025 年 12 月底,獵某公司因辦學資質相關問題被主管部門責令關停,該公司實際控制人李某芳將相關經營后果歸咎于某企公司,雙方矛盾進一步升級。
相關輿情及線下行為持續 涉事多方受影響
自 2026 年 1 月起,李某芳方面實施的一系列相關行為,引發了后續的系列爭議。
據鄒某方面提供的相關材料顯示,李某芳聯合相關網絡用戶,在網絡平臺發布經過剪輯的視頻內容,針對廣安某鷹公司的學員管理事件、學生意外墜樓事件進行相關解讀,相關內容未完整呈現某鷹公司已墊付數十萬元醫療費用、雙方已簽訂調解協議、糾紛已進入司法程序等核心信息,引發了相關網絡輿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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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某方面稱,李某芳方面還實施了多項針對關聯教育機構的行為,包括前往重慶某專修學院相關場所,錄制相關視頻并在網絡傳播,導致該校因相關輿情影響運營被叫停;另有委托他人使用無人機拍攝校園、在社交平臺發布有償征集相關機構違規線索的信息等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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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某表示,雙方溝通過程中,李某芳提出索要相關賠償,金額從最初的 200 萬元調整至 120 萬元,并稱支付相關款項可停止相關發布行為。雙方協商未果后,李某芳方面在微博、微信公眾號等平臺發布二十余篇相關文章,波及全國多地關聯教育機構,對相關企業的聲譽及經營造成了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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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四大爭議焦點 引發行業關注
這起原本的商業合作糾紛,逐步升級為跨地域的系列輿情事件,雙方就相關行為的邊界與合規性存在諸多分歧,核心爭議焦點集中在四個方面。
一.債權債務與索賠主張的爭議
某企公司方面認為,其已按照合作協議履行招生推廣義務,獵某公司應按約定支付 28 萬余元合作款項。而獵某公司方面未支付相關款項,反而向某企公司提出最高 200 萬元、最終 120 萬元的索賠主張,雙方就債權債務關系的認定存在根本性分歧。
二.經營關停的責任歸屬爭議
據鄒某方面陳述,獵某公司被主管部門責令關停,系自身辦學資質、運營規范相關問題導致,與某企公司無直接因果關系。而李某芳方面則將相關經營損失歸咎于某企公司,雙方就關停事件的責任劃分存在重大分歧。
三.網絡發布內容的完整性爭議
鄒某方面提供的醫療費用墊付記錄、相關協議書等材料顯示,涉事學生意外事件已有對應的處置流程。而李某芳方面發布的相關視頻、文章內容,未完整呈現上述相關信息,雙方就網絡發布內容的客觀性、完整性存在爭議。
四.線索征集行為的合規性爭議
李某芳曾在社交平臺發布信息,以有償方式征集相關教育機構的違規線索。鄒某方面認為,該行為易導致不實信息的傳播,對相關機構的正常辦學秩序造成影響,雙方就該行為的合規性存在爭議。
涉事方已提起刑事控告 提出相關維權訴求
鄒某表示,民營教育機構的運營高度依賴社會口碑與合規經營評價,相關輿情與舉報行為,對機構的正常運營造成了直接影響。
2026 年 3 月 12 日,某企公司已就相關事宜向哈爾濱相關執法部門提交材料,提起刑事控告,相關部門已受理報案。截至目前,相關立案程序正在推進過程中,而涉事關聯機構仍在受到相關網絡輿情與經營層面的影響。
鄒某方面表示,其始終堅持通過合法途徑維護自身權益,核心訴求如下:
一、停止針對某企公司及所有關聯教育機構的相關網絡不實信息發布、不當舉報、非正常拍攝及滋擾等影響機構正常運營的行為;
二、按照合作協議約定,支付拖欠的 28 萬余元招生合作款項,承擔對應的合同責任;
三、完整還原事件真相,消除不實信息帶來的負面影響,恢復相關教育機構的正常運營秩序;
四、希望執法部門依法推進案件辦理進程,及時制止相關不當行為,保障相關機構的合法經營權益,維護正常的市場經營秩序與行業生態;
五、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維護自身合法財產權益與名譽權。
鄒某表示,民營教育機構的合規經營與穩定發展,離不開健康的市場環境與法治保障。其始終堅持合規辦學、合法維權,未主動激化矛盾,也希望事件的完整真相能夠被公眾知曉,相關機構的合法權益能夠得到法律保護,盡快恢復正常的辦學運營秩序,持續為青少年提供合規的教育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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