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拉盛Q17及Q27公車4/17啟動攝影執法
據星島日報報道,大都會運輸署(Metropolitan Transportation Authority, MTA)宣布,將于2026年4月17日起,在皇后區法拉盛Q17及Q27公車路線正式啟用“自動攝影執法系統”(Automated Camera Enforcement, ACE)。
依據紐約州法律,系統啟用后將設置為期60天的警告期,期間違規車輛如堵塞公車站或違規雙排停車,將僅收到郵寄通知,不會立即罰款。
Q17及Q27為法拉盛主要公車干線。Q17經緬街地鐵站,途經凱辛娜大道(Kissena Blvd)、哈丁快速路(Horace Harding Expwy)、188街及山邊大道(Hillside Ave)等重要路段。
Q27則由法拉盛緬街地鐵站出發,沿凱辛娜大道及帕森斯大道(Parsons Blvd)行駛,并經46大道向東延伸,服務多個住宅區與學區。
MTA表示,公車系統對交通公平與可及性至關重要,約95.8%的紐約市民居住在距離公車站四分之一英里范圍內。自動攝影執法系統可有效提升公車運行效率,目前已使公車平均行駛速度提升約5%,部分路段甚至達30%。
根據規定,每條啟用ACE的公車路線,在正式開罰前均設有60天警告期。期間違規車輛將收到郵寄警告通知;警告期結束后,將開始發出正式罰單。所有設有攝影執法的路段,亦將設置標志,標明該區為執法范圍及執法時段。
MTA指出,違規車輛在警告期內僅收到通知;警告期結束后,阻擋公車站或違法雙排停車者將面臨罰款。罰款金額由50元起,每增加一次違規提高50元,最高可達每次250元。未繳罰款可能產生額外費用,并可能導致車輛被鎖輪、拖吊或注冊被暫停。
此外,MTA表示,每張罰單在發出前均由市府人員審核,以確保準確性。相關收入將用于支持MTA運營,包括提升公車服務品質。駕駛人如認為罰單開具有誤,可依通知指示申請聽證提出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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