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te id="ffb66"></cite><cite id="ffb66"><track id="ffb66"></track></cite>
      <legend id="ffb66"><li id="ffb66"></li></legend>
      色婷婷久,激情色播,久久久无码专区,亚洲中文字幕av,国产成人A片,av无码免费,精品久久国产,99视频精品3
      網易首頁 > 網易號 > 正文 申請入駐

      佳文回溯|中國縣域城鎮化再抉擇——社會性流動的重大轉向與系統性構建

      0
      分享至



      劉建娥

      云南大學

      民族學與社會學學院

      教授


      凌巍

      云南大學

      民族學與社會學學院

      博士研究生

      中國縣域城鎮化再抉擇

      ——社會性流動的重大轉向與系統性構建

      來源 | 《社會學研究》2023年第3期

      作者 | 劉建娥、凌巍

      責任編輯 | 趙夢瑤

      我國城鎮化從以追求收入增長的市場性流動開始轉向家庭式就近遷移的社會性流動新階段。本文基于2011—2018年全國流動人口動態監測數據,采用年齡—時期—世代效應模型,檢視流動人口的主體選擇與城鎮化政策驅動的互動效應。研究發現,年齡效應呈現“倒U形”軌跡,時期效應體現為“V形”波動中總體向上的態勢,世代效應則反映了新生代就近縣域城鎮化偏好。總體來看,縣域流動人口的占比偏低,亟待通過結構性優化構建社會性流動重大轉向的系統性方案,以回應國家發展戰略,消弭“拆分型生產體制”的形成機制及社會風險,重塑新型城鄉關系。

      一、研究問題的提出

      截至2022年,我國已順利實現“十三五”規劃制定的“三個1億人”發展目標提出的“1億農業轉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鎮落戶的新型城鎮化”,但1億人在中西部地區以縣城和重點鎮為支撐的就近城鎮化仍然懸而未決,成為“十四五”期間新型城鎮化轉型升級面臨的重大挑戰。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2020年農民工數量比上年減少517萬人,首次出現負增長,農業轉移人口呈現“返城不返鄉”“離土、出村、不返鄉”以及縣內城鄉“雙棲”新遷移態勢(李培林,2021;劉守英、王一鴿,2018;楊傳開,2019)。中西部地區易地扶貧搬遷、九湖治理及生態移民政策帶動農民大規模向縣域城鎮集聚。市場、政府和遷移家庭多層面的合力驅動,將縣域推向新型城鎮化的前沿陣地,城鎮化轉型面臨十字路口的再抉擇。2020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中央農村工作會議指出要堅持擴大內需戰略點,充分挖掘縣鄉消費潛力,將縣域作為城鄉融合發展的重要切入點。發展縣域經濟、推進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已明確寫入《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多l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及2023年中央一號文件等國家重磅政策強調引導勞動密集型產業向中西部地區、向縣域梯度轉移,完善縣域綜合服務功能,深入推進縣域農民工市民化及農業轉移人員就近就地城鎮化。縣域城鎮化是人口向縣域集聚的過程,學界通常將其界定為包含縣、區、縣級市、旗在內的縣級行政區的城鎮化(魏后凱,2005;蘇紅鍵,2021)。我國現有1812個縣級行政區,政策實踐中主要以“縣級市城區、特大鎮和特色小鎮”作為縣域城鎮化的目標區域。縣域城鎮化不僅是人口大國應對社會風險、減少“候鳥式遷移”的重要策略,也是帶動內需、促進國家經濟增長和實施鄉村振興的政策抓手。本研究嘗試探討以下三個問題:第一,基于市場性流動與社會性流動的理論內涵和階段性特征,厘清流動轉向的發生機理,構建社會性流動重大轉向與縣域城鎮化的理論解釋框架。第二,基于縱向數據的趨勢研究和動態監測,對縣域人口流動的波動態勢和演進規律做出全景式描述,提升縣域人口流動、波動及社會發展的“能見度”。第三,通過年齡—時期—世代模型(Age-Period-Cohort Model,簡稱APC模型),檢視經濟體制與社會結構雙重轉型背景下政策驅動與主體選擇的形塑脈絡,構建社會性流動的系統性方案,探討縣域城鎮化的可能路徑,為推進城鎮化轉型升級、實現高質量發展帶來啟示。

      二、縣域城鎮化的理論爭議及分析框架

      (一)縣域城鎮化的挑戰與機遇

      早在20世紀30年代,梁漱溟先生在鄉村建設行動中就提出過“農村小城鎮”概念。到了1984年,費孝通先生率先全面提出優先發展小城鎮這一中國特色城鎮化路徑。20世紀90年代末,鑒于遍地開花的鄉鎮企業暴露出污染和資源浪費等問題,以集聚效應和規模效益為主導優勢的大城市擴展模式成為主流,逐步形成大城市偏好及路徑依賴。然而,由于城市過度擴展、聚集效應下降,城鎮化變為粗放型土地城鎮化及人口“半城鎮化”,甚至異化為“房地產化”(盧暉臨、粟后發,2021;魏后凱,2016;王小魯、夏小林,1999),2億多農業轉移人口并未從市場性流動和經濟高速發展中同步、同等獲益,尤其是農民工群體的經濟社會地位下降,城鄉差距不斷拉大(關信平,2014;田豐,2017;張國勝、許煜,2021)??h域城鎮化的前景是“柳暗花明”還是“鏡花水月”?從發展趨勢及機遇來看,辜勝阻等(1991、2008)以增長極理論為依據提出以縣城為中心的農村城鎮化道路。有學者認為,以縣域經濟和強鎮崛起為依托的就近城鎮化可發揮適度集聚效應,使縣城成為城鄉融合的關鍵切入點(李強等,2017;李燕凌、代密,2022)。也有人認為,要從未來風險管控和降低經濟社會成本的角度,擺脫大城市路徑依賴(李鐵,2020;Kissler et al.,2020)。王春光(2019)指出,縣城是帶動城鄉融合和鄉村振興的關鍵,應聚焦“城鄉兩棲者”構建新城鄉關系,探索“第三條城鎮化道路”。斬斷鄉村之根“去鄉入城”的單向現代化范式已經不足以捕捉當下的現實,傳統鄉土反復拉扯、循環流動,拼湊出復雜、多元的中國式城鄉關系(夏柱智、賀雪峰,2017;王歐,2022)。但是,縣域城鎮化面臨的問題與挑戰也帶來“轉型焦慮”??h域政府運作中的金融化傾向及地方債高企導致縣域產業和經濟支撐不足(楊典、歐陽璇宇,2020)。地區經濟結構性差異加劇縣域城鎮化的不確定性風險,尤其是中西部地區縣域缺乏產業支撐和工業基礎,沒有充足的就業機會,縣域買房可能造成家庭債務,影響家庭可持續發展能力。農民向縣域流動并不意味著生活狀態的改善和發展機會的增加(賀雪峰,2021;桂華,2022)。強制性行政征地導致土地紅利和集體經濟收益轉移,縣域動遷農戶收入恢復和可持續發展計劃乏力,生計利益受到嚴重損害(陳光金等,2014)??h域城鎮化面臨一系列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大挑戰,城鄉融合地帶成為社會治理的薄弱環節,同時也成為體制機制創新的重要窗口。

      (二)理論分析框架

      我國人口遷移流動軌跡始終受到市場因素、區域經濟政策及戶籍相關社會政策多重驅動機制的影響,即“計劃中有市場、市場中有計劃”。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式現代化路徑以經濟體制變革和社會結構轉型同時進行為基本特征,結構轉換、體制轉軌、利益格局調整和價值取向的轉變共同構成新發展“轉型論”的實質內涵(李培林,2021,2023)。只有將縣域城鎮化的演進邏輯置于中國式現代化連續譜式的整體結構改進中,才能厘清流動人口主體選擇與策略性多元遷移模式的形成軌跡。如圖1所示,若根據流動發生的社會機制和社會形態區分界定市場性流動與社會性流動,那么在城鎮化初期階段,以收入最大化為目標的市場性流動受到地區之間產業發展和就業機會的影響,表現為流動人口以勞動力外出務工身份角色進行的遠距離跨省流動,形成從中西部欠發達地區向東部發達地區和大中城市流動的遷移潮流。這個階段國家主要通過落戶限制對大城市規模擴張和人口高度迅速集聚進行宏觀調節和政策規制。具體而言,差異化落戶政策、公共服務及相關養老、醫療社會政策對遷移定居選擇產生直接影響,而宏觀層面的地區性產業政策、經濟開放政策及區域發展政策等形成間接影響。到了城鎮化中后期轉型階段,制度藩籬的政策規制效應加劇“半城鎮化”和市民化困境,鑒于此,2014年國家提出以人為核心、城鄉融合及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新型城鎮化。城鎮化進入社會性流動新階段具體表現為以下兩個方面:一方面,地區之間經濟水平和就業機會差異逐步降低;另一方面,兼顧“半工伴讀”、農民兼業化、家庭代際照顧等綜合性因素,同時,還伴隨流動人口自身的觀念轉變和價值多元化,從早期改善老家居住條件逐漸轉變為對子女教育和資本的投資升級。以家庭綜合收益最大化、風險和代價最小化為考量的社會性流動開始顯現,并逐漸形成“大中城市遷移”“縣域就近就地遷移”及“返鄉回流”差異化、策略性多元遷移模式并存的格局。在經濟與社會交織疊嵌的“后遷移時代”(劉建娥、凌巍,2022),國家層面重新重視并大力推動縣域城鎮化,基于對社會性流動重大轉向的科學研判做出時代性、歷史性再抉擇。


      市場性流動與社會性流動的理論內涵與邏輯關聯如表1所示。遷移初期以個體勞動力暫時性、短期性流動為特征,哪里有就業,哪里收入高,農民就到哪里去,流動人口以“懸浮”姿態從事著高強度勞動,為了追求特定目標而忽略或忍耐并不認同的生活現狀(Xiang,2021;賀雪峰,2021)。正如強調收入增加并不一定導致幸福增加的“伊斯特林悖論”(Easterlin et al.,2012)所指出的那樣,大城市偏好的遠距離流動模式使經濟收入增長以家庭福祉的下降為代價,“拆分型生產體制”加大了家庭成員的心理成本和社會代價。遷移中后期社會性流動轉向具有家庭式長期遷移、縣城購房安家及“半工伴讀”等典型特征,并伴隨著進城農民思想和行為習慣重塑(桂華,2022),從追求物質生活改善到重視子女教育、代際發展、心理融入等更高、更多元的價值追求??傮w而言,市場性流動是農業轉移人口遷移流動的經濟基礎和階段性過程;社會性流動是發展結果和融入目標,也是實現內涵式高質量發展的社會條件。如果市場性流動向社會性流動的轉型,得不到政府和社會的充分重視與積極應對,政府與社會如果一味地強調市場力量和效率原則,固守大中城市偏好和遠距離流動的單向路徑,放任經濟資源和教育等公共資源向大城市和中心城區集中,而縣域地區社會的公共資源供給長期缺失滯后,那么,“拔根”城鎮化帶來的風險和代價難以避免。


      三、文獻述評和研究假設

      年齡效應、生命歷程理論及家庭生命周期理論研究指出,個體行為會伴隨生命歷程和社會角色更替而產生與年齡相關的變遷效應,行動主體對社會環境的選擇也在不斷形塑其生命歷程(包蕾萍,2005;李強等,1999)。選擇在臨近縣域范圍內就近就業的青年流動人口是為了盡可能規避失業風險(操小晉等,2021);隨著年齡、工作經驗及人力資本的增長,流動人口更可能從縣域流向大中城市地區,選擇獲得更高收入回報的異地城鎮化。家庭生命周期對流動人口居留意愿具有復雜的影響,已婚已育、年齡居中的流動人口須兼顧家庭照顧和經濟責任,傾向于向鄉鎮回流(蔣文等,2021;林李月等,2021)。住房可負擔性會對家庭形成期產生擠出效應,公共服務水平會對家庭擴張期形成引力效應,社會融入度則對家庭萎縮期帶來引力效應(于瀟、徐英東,2021)。

      時期效應相關研究則表明,特定歷史調查階段的宏觀經濟、社會、人口狀況對流動人口產生結構性影響。國家從制度設計層面開始回應社會性流動需求,改善縣域城鎮化的公共資源供給,政策明顯轉向始于2014年,2020年以縣城為切入點,推進城鄉融合被置于新型城鎮化發展策略首要政策目標。2020年國家發改委發布《關于加快開展縣城城鎮化補短板強弱項工作的通知》,2022年《“十四五”新型城鎮化實施方案》出臺,中央層面全面啟動部署推進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行動方略、高質量完成120個縣城建設示范地區政策目標,要求“補短板、強弱項”,推進縣城配套設施和公共服務提質增效,滿足農民到縣城就業安家需要。2022年中央一號文件14處提及“縣域”。從對縣域城鎮化和城鄉融合發展的“政策賦能”看,決策層次之高、改革措施之實、推進力度之大,在我國城鎮化歷史上前所未有(黃俊堯,2022;雷剛,2022)。落戶縣城是解決階段性貧困家庭城鎮化和新生代體面進城的可行途徑,新生代流動人口更可能流入縣域較低層級城市,便于獲得住房產權(章錚,2020;劉麗娟,2020;穆學英等,2022)。

      政策演進與世代效應的相關研究指出,早年的生活條件、社會因素或社會經歷對同一出生世代人群產生持久穩定的影響(Mannheim,1970;Zhou & Hou,1999;吳敏、熊鷹,2021)。1958年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限制農村人口向城市自由流動(孫中偉、劉林平,2018),因此,“50后”“60后”農村人口在其青年時代大多只能在鄉村務農或進入當地的鄉鎮企業。1984年國務院發布《關于農民進入集鎮落戶的通知》,允許并鼓勵農民自理口糧進城務工經商,戶籍制度開始松動,以“70后”為主體的市場性流動異軍突起。21世紀以來,差異化落戶改革助推大中城市的流動偏好,《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綱要(2014—2020年)》以及《2019年新型城鎮化建設重點任務》均指出,城鎮化政策轉向以人為中心、加快推進市民化,為500萬以下人口的大中型城市全面取消落戶限制消除制度性障礙。特別是近年來社會性流動轉向與縣域就近城鎮化新發展態勢,對“80后”“90后”和“00后”新生代流動人口的定居選擇形成顯著的政策驅動效用。

      基于上述理論和政策研究,本文提出以下研究假設。

      假設1:流動人口的縣域居留行為隨年齡變化波動呈現“U形”關系,即人力資本薄弱的青年流動人口更傾向選擇縣域,隨著年齡的增長和資本累計,縣域居留比率開始降低;已婚、已育的中間年齡流動人口選擇居留縣域地區的概率呈上升趨勢。

      假設2:人口流動態勢受到新型城鎮化政策激勵和規制的雙重影響,差異化落戶和市民化政策激勵會強化地級市及以上的流動偏好;大中城市聚集效應下降,而定居成本和流動風險日益增長,及制度藩籬和政策規制的復雜影響,縣域回流集聚呈上升態勢。

      假設3:流動人口縣域居留行為存在顯著世代差異,“50后”“60后”及“70后”流動人口的縣域居留率會隨著出生世代的后推而下降,“80后”“90后”和“00后”新生代流動人口的縣域居留率會隨著出生世代的后推不斷攀升。

      已有研究大多基于地區個案和截面數據,圍繞縣域城鎮化的基本問題和發展路徑做出探討,但缺乏全國性、整體性縱向數據的動態觀測和經驗驗證,對政策規制和主體選擇雙向建構的內在邏輯缺乏確切闡釋。縣域流動受到地區產業和經濟政策間接影響,也有來自市場層面就業收入水平及市民化相關政策的直接影響,同時要充分考慮個體層面如年齡、教育、婚姻家庭狀況等主體因素的內在影響。本研究不再局限于區塊(流出地、流入地)、片段(截面數據)及局部問題的碎片化研究,而從整體性、系統性視角出發,將個體生命周期置于城鎮化政策發展不同階段的結構性情景中,采用年齡—時期—世代模型,基于縱向大數據的經驗觀察,系統闡釋新型城鎮化國家策略引導并規制縣域城鎮化人口演進的政策邏輯。

      四、實證策略與變量設置

      (一)數據

      本研究使用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2018年更名為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發布的全國流動人口動態監測數據(China Migrants Dynamic Survey,簡稱CMDS)。數據收集采取分層、多階段、與規模成比例PPS抽樣方法,調查范圍廣,樣本量大,代表性強。本研究采用2011—2018年共8期橫截面數據,以調查時點16~59周歲勞動年齡流動人口為研究對象。剔除在關鍵變量上存在數據缺失的樣本,2011—2018年每年樣本量分別為93257、156409、197820、200364、200722、160877、159527、145692。

      (二)實證策略

      流動人口縣域居留行為模式的社會變遷伴隨著年齡、時期及世代三種時間因素的共同作用,單一時間維度會混雜其他時間因素的干擾作用,導致分析結果出現偏誤。APC模型能夠剝離不同維度時間因素的干擾,捕捉年齡、時期、世代變量分別對目標變量的凈影響效應(奧布萊恩,2018)。學界常用約減的二因子模型、非線性參數轉換、代理變量方法、內生因子法等方法來克服常規多元線性回歸模型估計出現的模型系數不可識別和共線性問題(Kupper et al.,1985; Wilmoth, 1990; O’Brien, 2000; Yang et al.,2004)。分層年齡—時期—世代—交叉分類隨機效應模型(Hierarchical APC-Cross-Classified Random Effects Models,簡稱HAPC-CCREM )適用于多期橫截面微觀數據,該模型將年齡變量置于模型的個體層次,將時期與世代作為環境變量置于群體層次,形成個體年齡嵌套于時期與世代的多層數據結構,以規避三者在同一層面導致的模型不可識別問題(Yang et al.,2008)。本研究構建以流入地區為因變量的APC模型,控制各維度時間因素對流動人口縣域居留行為的影響,檢驗影響縣域地區流動人口居留行為變化的年齡—時期—世代效應。采用STATA15軟件進行數據清洗和描述性統計分析,應用SAS9.4軟件進行HAPC-CCREM模型估計,并使用EXCEL做圖表處理。本研究因變量為二分類變量,適用于構建廣義線性分層混合模型,該模型的數學表達式如下。


      (三)變量設置

      1.因變量與自變量。(1)以流動人口在調查時點的流入地區類型為因變量。在調查問卷中,流動人口本次流入地區分別記錄為省、市、區(縣)三個指標。不同調查時期會存在區縣撤并變動,本研究使用REGEXM命令識別流動人口的當年流入地區,并將其標記分組為三種類型:省會/直轄市(含縣級市)、地級市(含縣級市)、縣域地區(含縣城、旗、鄉鎮)。將流入地區類型設置成二分變量,縣域地區賦值為“1”,省會/直轄市和地級市賦值為“0”。(2)核心自變量為年齡、時期和出生世代。年齡是流動人口從出生到被調查時點所經歷的時間跨度,反映個體所處的生命周期階段;時期是流動人口被調查的時點,體現個體被調查時所處的社會發展階段;世代是流動人口的出生時點,蘊含個體共同經歷的時代背景和歷史事件(任莉穎,2019;高海燕等,2022)。世代分組可依據樣本數據特點和研究需要,以3歲、6歲、10歲一組進行出生世代的年齡劃分(石超、喬曉春,2017;李婷,2018;石智雷等,2020)。本研究樣本數據覆蓋年齡范圍為16~59歲,對應的出生年份為1952—2002年,以5年為一組,設置10個出生世代組(1952—1956,1957—1961,…,1997—2002)。為保證研究結果的穩健性,本研究根據不同的世代分組方式(3年一組、5年一組、6年一組和10年一組)分別進行APC模型構建,模型的估計結果均無明顯差異。比較而言,以5年為一組的分組方式建模更能滿足信息豐富性,又相對節省模型運算成本,所以本研究選擇以5年為一組的方式建模。

      2.控制變量。本研究的控制變量包括性別(男=1,女=0)、受教育程度(高中及以上=1,初中及以下=0)、戶口性質(農業戶口=1,城鎮戶口=0)、婚姻狀況(在婚=1,不在婚=0)、孩子個數(有孩子=1,無孩子=0)以及所在區域(分為東部、中部、西部、東北部)。統計結果均已加權。

      五、實證結果分析

      (一)中國流動人口分布結構總體變化趨勢及其差異分析

      2011—2018年縱向數據結果如圖2所示。縣域流動人口的占比總體偏低,8年間徘徊在9.34%~14.14%,地級市的占比最高,保持50%的“半壁江山”,縣域地區、地級市、省會/直轄市流動人口規??傮w占比大致穩定在1∶5∶3。縣域流動人口與地級市流動人口呈現此消彼長的態勢,2013年縣域流動人口下降4個百分點,同年,地級市則上升4個百分點。2015年縣域流動人口比2014年上升4個百分點,達到最高值14.14%??h域在流動人口格局中占比最低,人口大規模回流、常態化的縣域城鎮化尚未出現,現有的縣域流動人口規模與國家提出的大力推進縣域城鎮化轉型發展策略存在較大的差距。


      2011、2014和2018三年的截點數據分析結果如表2所示,新生代呈現縣域流動偏好,縣域青年流動人口占比先下降后上升,而地級市和省會/直轄市青年流動人口占比則是不斷下降。縣域流動人口的教育水平偏低。已婚、農業戶口占流動人口的主體,2018年各類地區已婚流動人口均已超過7成。流動人口的性別結構沒有明顯的地區和時期差異??h域流動人口家庭收入水平偏低,到2018年,縣域流動人口家庭月收入低于地級市1418.88元(17.2%),低于省會/直轄市1652.87元(19.49%),縣域流動人口家庭月收支結余低于地級市631.14元(15.06%),低于省會直轄市681.81元(16.07%)。


      (二)流動人口縣域居留行為HAPC-CCREM模型分析

      HAPC-CCREM模型估計結果見表3。A部分匯報模型固定效應估計結果,用于分析第一層(個體層)模型中自變量對流動人口縣域居留行為的影響。B部分匯報模型隨機效應估計結果,用于分析第二層(群體層)模型中時期和世代變量對流動人口縣域居留行為的影響。C部分報告模型的擬合效果統計量。系數估計值為正,表明相應自變量對因變量的概率優勢比越大,即流動人口發生縣域居留行為的比例越高。在個體層面上,年齡和年齡平方的回歸系數均在0.1%的水平上通過了顯著性檢驗,除年齡外,第一層模型中的其他控制變量均對流動人口縣域居留行為產生顯著影響。具體而言,男性比女性流動人口更有可能居留在縣域;農業戶口比城鎮戶口流動人口更有可能居留于縣域;育有孩子的流動人口比沒有孩子的更有可能居留在縣域;流入中西部地區的流動人口居留于縣域的可能性更高;初中以下學歷比高中及以上學歷流動人口更有可能居留于縣域;不在婚比在婚流動人口更有可能居留縣域。



      1.年齡效應

      年齡對流動人口的縣域居留行為產生“倒U形”影響,流動人口縣域居留行為具有顯著生命周期特征和“扶梯區域”效應。隨著年齡的增大,流動人口縣域居留行為比例呈現“先升高、后降低”的趨勢(見圖3)。具備工作經驗和人力資本積累的新生代流動人口從縣域開始流向資源配置更具優勢、更高收入回報的“扶梯區域”(穆學英等,2022)。那么“扶梯區域”效應如何得到數據驗證,在哪個年齡段會發生從縣域向“扶梯區域”的再流動?如圖4所示,檢驗結果表明,流動人口選擇居留縣域地區的比例隨年齡逐漸升高,在28歲達到最高點,之后隨著年齡繼續增大逐漸降低。在初期擇業階段,農民工傾向于選擇離家更近、熟人多的縣域范圍內就業,社會資本優勢有利于增加就業機會。他們求職倚重的社會網絡是弱關系“村莊網”,進城農民工特別是青年農民工首選縣城(凌巍、劉建娥,2022;陳云松,2020;Chen et al.,2016)。


      為了進一步檢驗流動人口縣域居留行為的年齡效應中是否存在群體異質性,本研究分別加入年齡與教育、年齡與戶口、年齡與生育的交互項,檢驗結果如圖4所示。在各個年齡段,學歷較高的流動人口群體居留在縣域地區的比例都顯著更低(見圖4A),高中以上學歷的流動人口具備較好的學習能力和人力資本,更加傾向于到縣域外的城市地區就業。戶口差異比較發現,55歲之前,農業戶口流動人口居留于縣域的比例明顯高于城鎮流動人口,55歲之后,兩組流動人口的縣域居留比例差異逐漸縮小(見圖4B)。在各個年齡段中,育有孩子的流動人口居留縣域地區的比例均顯著高于沒有孩子的流動人口(見圖4C)。該結果證實了學界近年來的研究結論,即流動人口出現縣域城鎮化選擇偏好,轉向追求以子女教育為核心的家庭綜合收益最大化(白美妃,2021;蔣宇陽,2020;宋國愷、陳欣蕾,2021)。


      2.時期效應

      時期效應檢驗模型顯示流動人口縣域居留行為呈現“V形”波動中總體向上的態勢,如圖5所示,流動人口的縣域居留比例在2012年出現大幅度下滑,到2013年縣域居留比例跌至谷底。其原因有三:一是經濟層面和產業發展的間接影響??h域經濟發展水平和公共開支水平的不斷提升,為縣域流動人口居留比例總體向上奠定良好的經濟基礎和社會條件。從2011年至2020年,我國縣域經濟GDP從20.18萬億元上升至39.12萬億元,尤其在中西部地區,縣域經濟開始扮演重要角色。同時,縣域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和支出也呈現明顯的上升態勢。二是差異化落戶政策和市民化政策的直接影響。2013年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2013年中央一號文件明確提出推進以人為核心的城鎮化,把促進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實現市民化作為首要任務,加快改革戶籍制度,落實放寬中小城市落戶條件,努力實現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同年,十八屆三中全會強調要解決已經轉移到城鎮就業的農業轉移人口落戶問題,有序放開中等城市落戶限制,合理確定大城市落戶條件。正如前文統計顯示,2013年縣域流動人口規模比2012年下降近4個百分點,而地級市流動人口規模上升4個百分點,“此長彼消”的流動態勢與戶籍改革、市民化政策的驅動密切關聯。三是新型城鎮化政策轉型與社會性流動轉向的助推。2014年縣域流動人口居留比例開始明顯回升,并在2016—2018年保持相對穩定的水平。在全面放開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的政策前提下,2014年《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首次提出合理安排市縣域城鎮建設,推進公共就業服務網絡向縣以下延伸,推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將縣域城鎮化提上國家新型城鎮化的政策議程。公共服務的支出效率成為城鎮化動力的重要驅動(段巍等,2020)。2016年《十三五規劃綱要》進一步制定引導1億人在中西部地區就近城鎮化的目標任務。2014年縣域流動人口比例開始大幅回升,2015年達到最高點,在小幅回落后保持在較為穩定的波動區間內。由此,研究假設2得以驗證。


      時期效應的群體異質性檢驗結果如圖6所示。相較于初中及以下的流動人口,高中及以上流動人口的縣域居留比例更低,且呈現更加明顯的波動性(見圖6A)。相較于城鎮戶口流動人口,農業戶口流動人口的同期縣域居留比例更高,且波動性更大(見圖6B)。比起沒有孩子的流動人口,育有孩子的流動人口的同期縣域居留比例更高,波動性也更為明顯(見圖6C)。


      3.世代效應

      圖7顯示,剝離年齡和時期效應后,從[1952,1956]到[1977,1981]6個出生世代組對應的流動人口縣域居留比例隨著出生世代的后推而下降,即出生越早,選擇居留在縣域的比例越高;而[1982,1986]、[1987,1991]、[1992,1996]、[1997,2002]4個出生世代組對應的流動人口縣域居留比例則隨著他們出生世代的后推而上升,即出生越晚,選擇居留在縣域內的比例越高?!?0后”流動人口選擇居留在縣域地區的比例最高?!?0后”“70后”流動人口選擇居留在縣域地區的比例大幅下降,主要流向地級市和直轄市/省會,市場性流動和收入最大化的異地城鎮化。“80后”“90后”“00后”流動人口選擇居留在縣域的比例開始顯著回升。新型城鎮化政策推動縣域城鎮化的就業機會和生活質量不斷改善,區域經濟發展和公共服務提供水平差距逐漸縮小,以家庭綜合收益最大化為目標的縣域就近城鎮化將成為人口流動的新發展態勢,縣城亦將成為新生代體面進城的首選。研究假設3得到證實。


      世代效應群體異質性檢驗結果如圖8所示,對于同一出生世代的流動人口,高中及以上學歷的流動人口比初中及以下學歷流動人口的縣域居留比例更低(見圖8A)。同一出生世代的流動人口中,農業戶口的流動人口比城鎮戶口流動人口的縣域居留比例更低(見圖8B)。在各出生世代流動人口群體中,育有孩子的流動人口縣域居留比例顯著高于沒有孩子的流動人口(見圖8C)。


      需要指出的是,當樣本數據覆蓋的時期長度較短時,HAPC-CCREM模型估計值的統計效力可能偏低,并且不容易得到顯著的世代效應(Fosse & Winship, 2019)。所以,本研究使用學界常用的APC識別方法“內生因子法”(Intrinsic Estimator, 簡稱IE)對研究結論進行穩健性檢驗。IE算法無須預設模型假設,具有可估性、無偏性等優勢,可獲得較為穩定的模型系數估計結果,能夠有效佐證HAPC-CCREM模型的估計結果(Fu,2000;Yang et al.,2004; Hu,2017; 高海燕等,2022)。穩健性檢驗結果顯示,使用IE算法估計的APC效應與通過HAPC-CCREM方法得到的結果基本一致,檢驗結果進一步佐證研究假設,流動人口的縣域居留行為呈現“倒U形”年齡效應、政策驅動下“V形”波動時期效應及新生代就近縣域城鎮化偏好的世代效應,研究結論是穩健的。

      六、研究結論與討論

      本文使用年齡—時期—世代效應模型,探討流動人口主體選擇與城鎮化政策的互動效應,得到以下幾個結論。

      第一,縱向趨勢統計結果顯示,截至2018年,縣域流動人口的占比總體偏低,僅為一成左右。如果縣域流動人口比例繼續保持這個規模水平,勢必與國家提出的大力推進縣域城鎮化轉型和擴大內需的戰略調整期待的規模形成人口鴻溝,進而制約新型城鎮化的轉型升級??h域特別是中西部后發地區的產業基礎和公共服務亟待改善,須堅持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續方向,提供更充分、更均等、更優質的公共服務(關信平,2020),盡快補齊縣域設施和服務短板,增進縣域適度集聚的經濟社會效益,吸引更多中青年農業轉移人口向縣域集聚回流,抓住縣域在社會性流動轉向中的關鍵契機和比較優勢,為縣域城鎮化的持續性、跨越式、高質量發展“聚人氣”。依據描述統計中“此消彼長”的流動趨勢及縣域流動人口“V形”波動效應,初步預測底端數據所顯示的縣域流出人口,并沒有返回鄉村,而是流向占據“半壁江山”的地級市。流動人口地區分布格局的變動軌跡在一定程度上佐證了2014年以來“以人為核心”新型城鎮化轉型的政策驅動效應。地級市及以上地區產業優勢和不斷改善的市民化政策、公共服務政策依然發揮著承擔規?;⑹袌鲂粤鲃又黧w的基礎性功能。

      第二,在新生代遷移和家庭式遷移中,縣域流動偏好開始顯現,家庭綜合效益最大化的理性權衡彰顯,縣城較低居住成本、文化適應及社會網絡的構建已然成為定居選擇的重要價值參照。一方面,市場手段被策略性地應用到公共資源的供給和分配中,地方政府在促進市場性流動向社會性流動轉向中發揮著關鍵的“推波助瀾”作用。地方政府將教育資源與房產進行制度性掛鉤,通過序列等級精準分配縣市教育資源,“買房遷戶”是獲得縣城優質中小學教育入學資格的最優方案,“半工伴讀”成為農二代進城的首要家庭責任(盧暉臨、粟后發,2021;吳惠芳等,2019)。購置住房已經超越城市戶口,成為扎根城鎮的主要標志。相對于大中城市流動人口家庭可負擔房價的生活區域,縣城生活成本較低,生活質量和家庭福利較高。另一方面,相較于異地遠距離“拔根”城鎮化所形塑的與鄉村迥異的社會形態,縣域在通勤距離上極為友好,便于實現城鄉兼業、代際照顧,可充分利用熟人圈社會網絡資源,同時能夠分享鄉村閑暇生活。

      第三,以人為核心、內涵式新型城鎮化政策轉型與社會性流動轉向在縣域層級實現有效對接,縣域就近就地城鎮化為流動人口居留選擇提供新的可能性。據此,政策規制與主體選擇之間的張力轉化為城鎮化轉型升級的潛在動力,通過結構性優化實現高質量發展。(1)年齡效應與主體選擇:逆轉性的檢驗結論表明,年齡效應對流動人口縣域居留行為的復雜影響超出理論預判,年齡效應模型將新生代從縣域再流動“扶梯區域”效應轉折點鎖定在“倒U形”曲線的高點28歲。(2)時期效應與政策驅動:流動人口縣域居留行為大致呈現“V形”波動中總體向上的態勢。受差異化落戶政策和市民化政策的直接影響,地級市大中城市的公共服務和市民化政策不斷改善,帶動流動人口從縣域向地級市流出,呈現此長彼消的流動趨勢;2014年以來新型城鎮化政策轉型與社會性流動轉向助推縣域回流,但縣域居留直到2018年都徘徊在較低的水平,與國家提出的縣域城鎮化戰略性調整目標存在較大的差距。(3)世代效應與代際差異:“50后”“60后”“70后”流動人口選擇居留縣域地區的比例不斷降低,“80后”“90后”“00后”新生代流動人口選擇居留縣域的比例不斷回升。在樣本數據覆蓋范圍的考察期內,流動人口的縣域居留行為隨出生世代的后推呈現出上升趨勢,縣域城鎮化成為新生代體面進城重要策略??h域流動人口居留的行為決策是市場因素、政策影響及行動主體共同形塑的結果。

      第四,縣域城鎮化的結構性優化與系統性構建:市場性因素對縣域流動人口的居留行為仍然發揮著基礎性、決定性影響,增進就業機會、提升流動人口的家庭收入水平是推進縣域城鎮化的首要任務。(1)應通過系統化投資方案,采取產業投資、社會投資、自我可攜帶投資及現金補償,優化中西部地區縣域經濟發展結構,縮小區域差距、城鄉差距、縣域內部的差距,改善投資結構和市場環境,催生新產業新業態,通過差異化、精準化就業促進策略,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新型職業農民,鼓勵具有一定城市工作經驗、資本和技能的“帶資型”“適應型”返鄉農民工向縣域回流集聚,增進縣域就業機會,以縣城和重點鎮為依托,帶動“十四五”期間1億人在中西部地區就近城鎮化。高度重視經濟復蘇階段縣域產業紓困策略研究,充分挖掘并發揮縣域經濟的韌性和就業吸納力。(2)同時,應重視優化縣域社會提供方案,推進均等化公共服務和適切性商業服務,加強縣域層級的社會建設和系統規劃,夯實流動轉向的社會基礎,降低異地遠距離流動帶來“拆分型生產體制”的社會代價,通過替代性方案消除“三留守”問題的形成機制,從根本上解決前期粗放型城鎮化累積的社會問題和深層矛盾,規避遠距離人口高度流動集聚的不確定性風險。

      本文探討縣域城鎮化的可能性和可行性,對社會性流動重大轉向背景下縣域城鎮化推動形成的城鄉融合、良性互動的新遷移形態做出初步預判。本研究未能呈現2018年之后的流動人口地區分布結構,新近的數據和地方實踐需要在未來的研究過程中予以補充和延展。農民進城、定居選擇與遷移流動的過程頗為復雜,面對十字路口的戰略性調整和時代契機,以縣域為載體的第三條城鎮化道路的探索和推進,既是構建社會性流動系統性方案的理論嘗試,也是對遠距離流動路徑的反思,它無疑是“中庸”哲學智慧在中國特色城鎮化現實語境中的一次生動呈現。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

      社會學研究雜志 incentive-icons
      社會學研究雜志
      《社會學研究》官方帳號
      1094文章數 954關注度
      往期回顧 全部

      專題推薦

      洞天福地 花海畢節 山水饋贈里的“詩與遠方

      無障礙瀏覽 進入關懷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