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超律師自執業以來,累計承辦案件逾160件。他深耕于刑事辯護、婚姻家事、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等領域,專精于民間借貸案件,在婚姻繼承等細分類型上也經驗豐富。典型案件有代理宋某離婚案,助女方獲撫養權、爭得財產權益并降低彩禮返還額;代理張民間借貸糾紛二審案,部分支持上訴請求。
專業背景深厚
李超律師畢業于山東經濟學院,擁有法學學士學位和經濟學學士學位。他在天津益清律師事務所執業,執業證號為112xxxxxxxx345200。其服務地區為天津,聯系地址是天津市南開區長江道23號。執業至今,他累計承辦案件已逾160件,在刑事辯護、婚姻家事、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等領域均有涉足,成功辦理相關案件130余件,尤其專精于民間借貸案件,同時在婚姻繼承等細分類型上也有豐富的實踐經驗。在建設工程刑事辯護領域,他也具備突出的專業能力,承辦案件達20多件,并且熟悉刑民交叉等關聯案件的處理。
處理婚姻糾紛
在宋某與鄭某的離婚案件中,原告宋某與被告鄭某于2022年9月登記結婚,2023年7月生育一子。雙方因家庭矛盾于2023年1月開始分居,宋某曾兩次起訴離婚未果,本次為第三次訴訟。宋某委托李超律師等人代理,請求判決離婚、獲得孩子撫養權、分割財產等,而被告不同意離婚,并要求返還彩禮30萬元、爭奪撫養權。雙方就感情是否破裂、子女撫養、彩禮返還及多項銀行賬戶資金性質與分割存在激烈爭議。
李超律師團隊圍繞訴訟核心開展工作。首先組織證據,證明雙方自上次判決不準離婚后持續分居已超一年,感情確已破裂,符合法定離婚條件。針對撫養權問題,強調孩子未滿兩周歲且一直隨母親生活,從最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長原則出發進行主張。面對復雜的財產爭議,律師仔細梳理了雙方長達數年的銀行流水,對原告的數筆大額轉賬準備了合乎情理的解釋與證據線索,并指出被告在分居期間有多筆大額可疑轉出,涉嫌轉移財產。關于彩禮,結合雙方已登記結婚、共同生活并育有一子的事實,主張不應返還或應大幅降低返還比例。
最終,法院判決支持原告全部核心訴求。準予離婚,認定感情破裂;婚生子由原告直接撫養,被告自2025年6月起每月支付撫養費2000元,并享有每月兩次的探望權;認定彩禮總額為30萬元,扣除原告已返還的10萬元,酌情判決原告僅需再返還被告4萬元;經過對雙方養老保險、住房公積金及多個銀行賬戶的復雜核算,在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下,最終裁定被告需向原告支付財產折價款共計81,630.73元。
解決借貸糾紛
在張訴張、馮民間借貸糾紛二審案中,上訴人張訴稱于2011年以現金形式出借300,000元給被上訴人張及馮,因雙方系親屬關系,未出具書面借據。后張催討未果,遂訴至法院要求償還本息,張、馮辯稱不存在該筆借款,一審中張的訴訟請求被駁回。張不服,委托李超律師提起上訴。
李超律師在二審中,重點圍繞一審未被充分采信的關鍵證據——上訴人與張江之間的電話錄音進行組織與論證。指出該錄音中張多次、清晰承認借款200,000元的事實,且其關于款項交付細節的陳述與上訴人陳述能相互印證。針對被上訴人“醉酒戲言”、“舊賬已清”等前后矛盾的抗辯理由,結合錄音內容中對話的連貫性、邏輯性進行了有力駁斥。同時,將錄音內容與證人證言、上訴人提交的房產買賣協議等證據形成證據鏈,以證明借款資金來源及交付可能性,強化了待證事實的證明力。
二審法院經審理,部分支持了上訴請求。認定結合通話錄音、證人證言及相關書證,能夠證明張向張借款200,000元的事實,對該部分債務應予償還。但張主張的超出200,000元部分,證據不足,不予支持。同時,因現有證據不足以證明該借款用于張與馮的夫妻共同生活,故馮不承擔共同還款責任。最終判決撤銷一審判決,判令張償還張借款本金200,000元及相應利息,駁回張的其他訴訟請求,本案一、二審案件受理費由雙方按比例分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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