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0日清晨,遼寧省撫順市新賓縣大四平鎮惠民小區一單元二零一室發生一起液化氣爆炸事故,造成住戶于女士重傷身亡、其丈夫劉先生十級傷殘,房屋及室內財產嚴重損毀。事故發生后,家屬通過民事訴訟、申請事故鑒定、信訪反映等方式維權,卻因核心證據缺失陷入多重難題,這起事故也引發了社會對燃氣安全監管、事故處理流程等問題的關注。
事故突發釀悲劇,人身財產損失慘重
2024年3月20日6時許,撫順市新賓縣大四平鎮惠民小區一單元二零一室突發液化氣爆炸,業主在群內緊急告知火情,稱爆炸由煤氣罐引發。事發時于女士正在家中做飯,液化氣閃爆后火勢迅速蔓延,夫妻二人被緊急送往遼寧省某醫院救治。
經診斷,于女士全身二度燒傷面積達98%,雖經11天全力救治,仍因燒傷引發血容量不足性休克伴多臟器衰竭,于2024年3月31日搶救無效死亡。劉先生全身多處二度燒傷,住院治療33天,后經撫順市專業機構評定,體表瘢痕形成構成十級傷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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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明,家屬提供)
爆炸對涉事房屋造成毀滅性破壞,屋頂塌陷、墻壁開裂、門窗變形,房屋完全喪失居住功能,屋內家具、電器、衣物等全部損毀,其中包含家屬的積蓄與具有情感價值的紀念品。經撫順市司法機關委托評估,此次事故直接財產損失為46858元,家屬初步估算房屋修復及全部財產損失合計約10萬元。為救治傷者、處理后事,家屬已累計花費30余萬元,家庭背負沉重經濟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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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破壞照片,家屬提供)
維權之路遇多重阻礙,核心證據缺失成關鍵
事故發生后,家屬于2025年先后提起兩起民事訴訟,向當地某液化氣站索賠。劉先生單獨起訴索賠83127.2元,家屬共同提起訴訟索賠770520.86元,主張某液化氣站未履行安全檢查、用氣指導義務,液化氣加臭未起到泄漏警示作用,對事故存在過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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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家屬提供)
而某液化氣站辯稱,其與劉先生兒子簽訂的用氣合同約定液化氣罐使用地點為某飯店,事故發生在劉先生家中,系原告私自挪動液化氣罐所致,且行政部門未對其作出行政處罰,自身無過錯。遼寧司法機關審理認為,原告雖主張爆炸由液化氣泄漏引發,但未能提供有效證據證明泄漏具體原因及與液化氣站的因果關系,需承擔舉證不能的不利后果,最終駁回兩案訴訟請求,訴訟費用由原告方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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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家屬提供)
家屬維權的核心難題,是始終未能取得主管部門出具的事故原因鑒定報告。事故后家屬多次向住建部門申請該報告,該部門要求執法機關出具協查函方可開展鑒定,而執法機關表示無權限出具,鑒定工作遲遲無法推進。這份鑒定報告是關鍵,缺失該證據不僅導致敗訴,家屬按司法機關建議提交的賠償申請也未得到任何回應。
為推動問題解決,家屬前往信訪部門登記維權訴求未獲成功,還因此發生爭執。多方奔走后,維權仍未得到有效回應。
事故背后的多重背景問題
2023年7月至9月,社區曾多次通知居民可免費安裝長壽命軟管、報警器、自閉閥等燃氣安全“三保險”,并告知液化氣站人員將上門排查、安裝,但家屬表示相關工作僅停留在宣傳通知層面。燃氣安全隱患排查也由社區非專業人員開展,排查效果難以保障。
家屬透露,涉事小區為棚戶區改造樓房,小區內未配備消防栓,社區及物業也未按規定配備滅火器,事故發生后,火勢由小區居民自行撲滅。據了解,該小區此前曾因消防設施缺失發生人員傷亡事故,相關方當時通過協商獲得了裝修補償款。
當地司法機關卷宗顯示,事故后現場人員均未聞到煤氣味道,而按城鎮燃氣設計規范,燃氣中需添加足量加臭劑,達到一定濃度時應具備可察覺的臭味以起到警示作用。此外,有當地居民反映,使用該液化氣站燃氣的居民有數百戶,但多數未簽訂紙質供用氣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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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家屬提供)
家屬堅守訴求,盼依法獲公正處理
目前,家屬的核心訴求清晰明確,希望當地住建部門盡快出具事故原因鑒定報告,依法明確事故相關責任;要求相關責任方對家屬遭受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作出合理賠償;希望相關部門依法依規處理此事,切實保障普通民眾的合法權益。
這起液化氣爆炸事故引發了社會對燃氣安全管理、事故處理流程、民眾維權保障等問題的關注。燃氣安全關乎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燃氣供應企業應嚴格履行安全保障法定義務,監管部門需切實落實監管責任,推動安全設施安裝、隱患排查等工作落地。事故發生后,及時規范的調查鑒定是明確責任、保障當事人權益的重要前提,相關部門應健全聯動機制,明確職責分工。同時,也需進一步暢通民眾維權渠道,降低維權成本,引導群眾通過合法途徑解決糾紛。
希望相關部門能夠高度重視此事,積極協調解決問題,盡快給當事人家屬一個公正合理的答復,切實保障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合法權益,同時以此為鑒,完善相關領域管理服務,防范類似悲劇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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