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姐妹們,這是一個天大的好消息!
物業橫行霸道亂收費的時代可能真的要結束了,國家要正式出手整治物業行業的亂象了!
就在最近,全國人大代表樊蕓提出了一個建議,她說:應該在官方文件表述中,將“物業管理”統一改為“物業服務”,因為物業公司不是小區的管理者更不是小區的主人,他們的工作是為小區的業主服務,可現在的很多物業公司,他們以主人翁的姿態自居,不僅亂收費、不作為,甚至還公然侵占業主的權益,很多朋友敢怒不敢言,維權也沒有門路,像這種亂象我們必須要進行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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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傳出,全網支持,大量的老百姓給她的建議點贊,并稱樊蕓為人民的好代表!
更有意思的是,只過了短短兩天時間,在3月9日當天,住建部就親自給樊蕓打了電話,說她的建議已經被采納,以后《物業管理條例》將正式改名為《物業服務條例》,這意味著中國的物業行業將迎來一場歷史級的大變局!
你不要以為改動的只是兩個字,這其實顛覆的是整個物業行業基本的商業邏輯!
為什么現在很多物業公司無法無天?
因為在物業服務這個領域,一直都存在著非常嚴重的“權責混亂”的現象。
上世紀80年代深圳第一批商品房出現的時候,當時的人們發現了一個嚴重的問題,那就是小區的垃圾沒人清理、綠化沒人維護,小區的大門也沒有人值守,存在明顯的安全漏洞。
為了解決這些問題,深圳政府就派人去隔壁香港進行實地考察學習,最后把香港的物業服務經驗引入了內地,當時的物業服務有三個典型的特征:
1
非常專業,不管是保潔、保安還是維修師傅,都受過專業的培訓。
2
有償服務,業主每年一起出錢,然后公示開支,讓物業給業主解決問題。
3
秉承業主至上的理念,那時候的物業服務人員,他們非常清楚自己就是為業主解決問題的服務人員,他們的態度非常好,對業主也非常客氣,因為這是他們的衣食父母!
可不知道從什么時候開始,中國內地的物業服務市場就徹底變味了。
首先是物業服務突然變成了物業管理,物業公司從服務者一夜之間轉變成了管理者,仿佛小區所有的業主都是寄人籬下的租客,他們才是小區真正的主人。
當出現這種心態轉變時,很多問題就接連出現了:第一個是不作為。
小區的道路破了、綠化死了、樹木過于茂盛、蚊蟲大量繁殖,這些事情物業視若無睹,還有地下室車庫滲水、消防通道堵塞、衛生服務不達標等現象也頻繁的出現,業主無比氣憤,就找物業去理論,結果物業態度傲慢、百般推諉,甚至是直接與業主發生沖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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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說2023年西安媒體就報道過一個新聞,當地一個有2800多戶人的中型小區,業主向物業反饋地下車庫長期滲水,結果物業拖了1年都沒有處理,積水最深的時候,水位直接淹到了業主的小腿那里,出門開個車簡直就像是劃船一樣,像這種嚴重的問題,物業竟然視若無睹,最后沒辦法,業主集體抗議,大量的人開始拒絕繳納物業費,引發了小區內部的大混亂!
第二個是物業公司收費不合理,支出不透明。
在武漢有個三環外的偏遠小區,物業費用每平米竟然高達3.6元人民幣,直逼很多市中心的收費標準,只要業主追問為什么這么高,物業的統一回復就是,因為我們是五星服務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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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魔幻的是,業主在繳納了高額的物業費之后,竟然還有額外的維修費、保潔費、車位管理費、車位清潔費等等,一個月加起來,光交給物業的錢,都頂得上某些低收入群體十來天的工資了。
而且貴就算了,你好歹應該公示收入開支明細吧,結果有的物業公司不僅說不清楚資金的具體用途,甚至還將公共區域的收益,比如說廣告位、停車位收入全部據為己有。
最讓人難以理解的是,有些物業竟然可以公然侵犯業主的權益,比如說把小區的公攤區域出租出去賺取額外的收入,業主明明在承擔公攤的費用,買房和繳納物業費的時候都在計算公攤面積,結果到了分錢的時候卻完全沒有業主啥事,等于說業主只有出錢的權利,完全沒有享受權益的權利!
還有前些年頻繁傳出的,物業挪用維修基金的事情,幾百萬上千萬的維修資金,平時大家沒有關注,可等到小區電梯要維修,水電要改造的時候,物業卻突然說沒錢,那這筆錢到底去了哪里?物業也說不清楚!
你說這種權責混亂,不作為、亂收費、公然侵占業主權益的物業公司,哪個老百姓會喜歡?
為什么這兩年取消物業公司的呼聲此起彼伏?為什么物業費斷交潮成了一個席卷全國的社會現象?因為中國很多物業公司,他們提供的服務真的匹配不上他們收的物業費用,大家覺得不公平,不合理,所以才會用拒絕繳費來進行抗議!
我知道有人要說了,你不滿意可以更換物業公司啊,可問題是,更換物業公司需要成立業主委員會,而成立業主委員會又需要小區大多數人達成共識,還有流程也十分繁瑣,再加上業主本就是一盤散沙,所以導致很多小區交房十余年,依然沒辦法成立業主委員會,當業主只能單打獨斗的和物業去博弈的時候,結局我們也可想而知!
而且物業他也想得很清楚,你看我再不爽,對我再不滿意,你也沒有換掉我的權力,甚至如果業主長期拒絕繳納物業費用,物業公司還可以去法院告業主,在這樣的情況下,業主就完全處于極端被動的位置!
即便我們退一萬步說,就算業委會能夠順利成立,也成功更換了物業公司,可熟悉社會的都清楚,業委會那些人,搞不好比物業公司還要貪,幾個五六十歲的退休人員,一旦他們掌握了業委會的權利,那用不了幾年,小區的維修基金可能就會被掏空!
所以對于現在的很多業主來說,物業服務這個問題,真的已經成了他們難以解決的心頭之痛!
看到這里,我們再來討論下開頭那個問題,將“物業管理”統一改為“物業服務”,到底有什么意義?你不要以為只是改了兩個字,這是國家重新定義了物業公司的位置,相當于住建部在告訴所有的物業公司——你不是小區的主人,也不是小區的管理者,你存在的意義是要為業主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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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有了官方層面的定義之后,物業行業的亂象整治就有了法律依據,到時候很多系統性的變革就會跟著出現:比如說可以引入物業競爭機制,三個月物業服務不達標,將直接更換更合格的服務公司。
再比如說強制公示物業收入和開支,由相關部門進行監督管理,避免出現物業貪污腐敗,侵占業主權益的現象。
甚至我們還可以引入公平合理的服務評價系統,每隔半個月就由專業人員對小區的整體服務進行打分,避免物業出現躺平不作為的現象!
總而言之,這次物業管理變更為物業服務,這是中國物業行業一次歷史性的大變局,它首先激發的是我們的主人翁意識,然后也是給物業公司發出的最后警示,如果你們不能做好服務,那你們就只能卷鋪蓋走人,在這兩個核心思想的指導之下,未來中國小區一系列的問題都會找到新的解決思路,這真的是一個利國利民的大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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