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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AI手機如果成為主流,知識產權制度需從規則完善、保護方式創新、生態治理優化等方面演進,才能實現創新保護與生態開放的平衡。
文|王雅迪
ID | BMR2004
3月3日,在2026年世界移動通信大會(MWC)上,努比亞M153豆包AI(人工智能)手機預覽版在海外首次亮相。
這款由字節跳動與中興通訊合作首次推出M153豆包AI手機。在沒有前期預熱、沒有明星代言的情況下,僅憑一款工程樣機就引發了市場震動。
究其原因在于,這款手機具備自主跨應用操作能力,而不僅僅是對手機內生系統應用發起指令,它讓豆包手機助手深度融入系統底層,被外界視為“一款真正意義上的AI手機”。
然而,豆包手機發布僅僅幾天之內,美團、部分銀行APP及電商平臺等陸續表示要限制豆包的接入。2026年1月26日,騰訊董事會主席兼首席執行官馬化騰還公開稱豆包手機助手“通過外掛方式把屏幕錄屏傳到云端,極其不安全、不負責任”。
同日晚,豆包手機助手發文回應:“我們理解外界對于手機助手安全與隱私的關注。豆包手機助手嚴格遵循用戶授權與合規的原則,僅在用戶明確授權的前提下調用必要能力。”這一交鋒,使豆包AI手機的安全與隱私問題迅速成為輿論焦點,也讓其系統級AI能力與跨應用操作的創新性面臨更嚴苛的審視。
01
系統級AI如何“像人一樣操作”?
豆包AI手機更多的是獲得了底層的、系統級的深度集成與支持,從而具備了超越常規AI應用的屏幕讀取和交互能力。
傳統手機用戶使用應用時,需主動搜索、點擊平臺推薦內容,平臺通過記錄行為優化后續分發;而豆包AI手機的核心變革,是將用戶“需求”簡化為“一句話”,交由AI自動解析并觸發操作。其關鍵支撐,是對安卓系統底層權限的深度獲取與技術應用。
知識產權與產業政策專家李超凡向《商學院》記者解釋:“豆包手機助手的核心能力,源于對安卓系統高危權限INJECT Events的獲取。用戶可在任意界面直接就屏幕內容提問,使豆包助手能夠像人類一樣理解并執行復雜多步指令,結合豆包大模型的語義解析與多模態理解能力,豆包得以突破單一應用邊界,實現跨應用的自動化操作。同時,豆包手機助手支持語音、側邊鍵或豆包Ola Friend耳機喚醒,這種交互范式正在從GUI(圖形用戶界面)向LUI(語言用戶界面)遷移,實現多模態交互能力。”
例如,用戶提出“對比美團、餓了么、抖音外賣的同款奶茶價格,選最便宜的下單”,豆包可通過INJECT Events權限:①在當前界面(如微信聊天框)識別用戶提到的“奶茶”關鍵詞;②自動跳轉至美團、餓了么、抖音外賣APP,模擬搜索“XX品牌奶茶”;③抓取各平臺價格、配送費、優惠信息;④綜合計算后,自動在最優平臺完成加購,僅支付環節彈出提示框需用戶確認。
李超凡強調,這種能力的實現需突破兩大技術難點:一是權限獲取的合規性平衡。INJECT Events屬于安卓系統高危權限,傳統第三方應用難以獲取,豆包通過與中興的深度合作,在設備操作系統層面預裝“豆包手機助手”AIGC插件,以“系統級集成”方式獲得授權,而非普通應用的“用戶手動授權”;二是復雜任務的解析與執行。“這如同L4級自動駕駛,用戶說‘買A品牌、價格低于200元、明天18點前送達的外賣’,豆包需拆解‘品牌篩選→價格過濾→時效匹配→多平臺比價→下單’等多步驟任務,過程中需處理不同APP界面元素差異、網絡延遲、臨時彈窗(如優惠券領取提示)等干擾,容錯率極低。”李超凡說。
實際上,此前榮耀也做過類似嘗試,榮耀發布的自進化AI原生手機Magic8系列,宣稱將行業從“iPhone時代”帶入“AI Phone時代”,YOYO智能體通過自主學習,能實現跨場景、擬人化的交互體驗,主動串聯多個APP,不過其強調權限獲取遵循最小必要原則,僅在用戶授權且任務必需時動態申請。
李超凡指出,對比榮耀Magic8系列的YOYO智能體,其雖也能實現跨場景交互,但受限于“廠商自有系統框架”,僅在用戶主動授權且任務必需時動態申請權限,操作范圍限定在榮耀可控的應用生態內(如華為應用市場、榮耀服務);而豆包作為第三方應用,通過頂層權限獲取突破了這一限制,這也在倒逼手機廠商未來可能會調用豆包能力進行整合,或者自主研發類似集成性應用。
02
通用能力引發的侵權風險
AI手機通用AI能力引發的間接侵權風險,與傳統代碼層面侵權存在本質區別。
盡管技術突破顯著,豆包手機的跨應用操作能力也伴隨多重風險,核心集中在權限邊界、用戶權益與生態沖突三大維度。
首先是權限濫用的風險。INJECT Events權限賦予豆包“模擬用戶操作”的能力,若權限管理不當,可能導致AI越界決策。
李超凡舉例:“用戶讓豆包‘訂今晚7點北京到上海的最便宜機票’,若未明確‘不要捆綁保險’,豆包可能默認勾選航司的‘20元航空意外險’。這些默認決策涉及用戶財產與隱私,若缺乏透明規則,可能引發信任危機。”
他指出,手機的使用主體是人,但AI在何時替用戶決策、決策依據是什么上存在模糊地帶。因此,AI幫用戶做的所有事情都應該留痕,且行業需要建立一套檢測機制,制定相關規范和控制措施,這是非常重要且必要的。
其次是數據與平臺利益的博弈風險。豆包的系統級集成模式,直接觸動了平臺對“用戶操作鏈路”的主導權。目前,騰訊多款應用(微信、王者榮耀)及阿里系應用(淘寶、閑魚、大麥)已對其采取限制措施。例如,微信可能屏蔽豆包對聊天記錄的讀取權限,淘寶可能攔截豆包對商品頁面的自動跳轉,以避免用戶行為數據被第三方AI“截流”。
豆包AI手機觸及數據主權、平臺利益與生態主導權的博弈,它改變的不僅是用戶使用習慣的問題,而且涉及行業創新規則的重建,尤其因權限過高引發的隱私保護與數據安全隱患。
除用戶側風險外,豆包的跨應用能力還可能引發間接專利侵權。知名經濟學家、國研新經濟研究院創始院長朱克力指出,AI手機通用AI能力引發的間接侵權風險,與傳統代碼層面侵權存在本質區別。
首先是侵權路徑不同,傳統侵權多為直接復制代碼或盜用功能模塊,路徑清晰;間接侵權則是應用在調用通用AI能力時,無意中“落入”第三方算法或數據處理的在先專利范圍,路徑隱蔽,如豆包手機助手的端云協同能力,可能涉及第三方算法的間接使用。此外是責任界定更復雜,間接侵權中,開發者、手機廠商、AI能力提供商的責任邊界模糊,需結合專利權利要求、使用方式等綜合判斷。另外是侵權判定難度更大,傳統侵權可通過代碼比對認定;間接侵權需分析算法邏輯、數據流向及技術效果,對專業能力要求更高。
對此,他認為,開發者可通過“事前排查、事中監控、事后應對”來規避風險:“事前排查”,梳理通用AI能力的專利歸屬,通過專利檢索、法律盡調,明確潛在風險點,必要時尋求專利許可;“事中監控”,建立應用上線前的專利侵權預警機制,利用AI工具檢測算法與數據處理流程,避免觸碰在先專利;“事后應對”,與手機廠商、AI能力提供商簽訂侵權責任分擔協議,購買知識產權保險,降低侵權損失。
簡言之,傳統手機廠商通常對硬件或操作系統負責,而AI手機通過端云架構將第三方技術無縫嵌入用戶體驗,使得廠商在未知情的情況下被卷入專利侵權鏈條。
03
技術專利為基,數據與場景專利為核
多家主流手機廠商正在加速推進自有AI體系建設,或是強調“端側智能體”閉環運行。
豆包AI手機帶來的嘗試使得各廠商重新審視端側AI能力,由此前的硬件設計、通信協議或獨立軟件功能,轉而向端側智能系統方向努力,這種融合性創新使得廠商圍繞端云協同架構、情景感知引擎與AI Agent交互鏈條構建專利組合。
朱克力向《商學院》記者表示,未來AI手機的知識產權競爭將呈現“技術專利為基,數據與場景專利為核”的雙輪驅動格局,而非簡單替代。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
一是技術專利是基礎壁壘,芯片、算法、端云協同等底層技術仍是競爭入場券,頭部廠商通過專利布局構建技術護城河,如豆包手機助手的端側大模型適配、情景感知算法等均需底層技術專利支撐。
二是數據與場景是差異化關鍵,AI手機的核心價值在于基于用戶數據提供個性化服務,數據的合規采集、清洗、應用及場景化解決方案,成為用戶黏性與商業變現的核心,這類創新更適合通過數據專利、場景專利保護。
三是生態競爭倒逼轉型,隨著通用AI能力普及,單純技術差異難以形成壁壘,企業需通過數據與場景專利鎖定用戶需求,構建“技術—數據—場景”的閉環生態,如豆包手機助手的跨應用服務分發,本質是場景化能力的體現。因此,競爭重心會向數據與場景偏移,但技術專利仍是根基,二者相輔相成。
豆包AI手機之所以會掀起波瀾,正是因為從用戶角度看,它改變了傳統的用戶操作體驗,跳過繁雜的點擊可以自動比價、跨平臺操作,顯然這種體驗對用戶而言要更便利,一旦培養出使用習慣,通過打開應用獲得服務的傳統操作可能會被徹底改變,這也提醒手機廠商需要重塑創新技術,增強場景化能力。
目前,多家主流手機廠商正在加速推進自有AI體系建設,或是強調“端側智能體”閉環運行,或是持續強化AI助手的融合深度。對于應用開發者來說,這是否會壓縮其“獨立創新的空間”呢?
朱克力認為,短期來看,系統級AI助手整合跨應用能力,部分單一功能類應用的生存空間被擠壓,開發者難以僅靠“單點功能”脫穎而出。但長期而言,這種模式為開發者提供了更大的創新舞臺,可聚焦場景化、垂直化服務,而非重復開發基礎功能。從應對策略來看,一方面應深耕垂直場景,聚焦醫療、教育、工業等細分領域,如醫療影像輔助診斷、智能教學助手等,形成差異化優勢;另一方面要融入生態共建,與手機廠商合作,接入系統級AI能力,通過API接口實現應用與AI助手的深度協同。
豆包手機助手便是通過第三方應用接入機制,市場消息稱,字節跳動正積極推進與vivo、聯想、傳音等頭部硬件廠商的AI手機深度合作,計劃通過在設備操作系統層面預裝AIGC 插件(如“豆包手機助手”),以此爭取至關重要的AI流量入口。
04
制度保障:平衡創新保護與生態開放
未來AI手機如果成為主流,知識產權制度需從規則完善、保護方式創新、生態治理優化等方面演進,才能實現創新保護與生態開放的平衡。
豆包AI手機或許短期內不會成為市場主流,但它確實成為攪動市場的鲇魚,讓行業重新審視未來手機的可能性,在端云協同與情景感知整合的融合創新下,需要格外注意權利歸屬問題,為AI手機生態的開放與公平競爭提供制度保障。
朱克力認為,應遵循“約定優先,法定補充”原則,保護范圍需以“技術方案的實質性貢獻”為核心進行界定。一是有明確約定,開發者與手機廠商、云服務商合作開發時,應在合同中明確權利歸屬,如豆包手機助手的端云協同能力,若由字節與中興聯合開發,可約定共有或按貢獻比例劃分權利。二是無約定按法定規則,遵循“誰開發誰享有”原則,區分各自的技術貢獻。三是特殊情形的認定,對基于通用AI能力的二次開發,若開發者僅進行簡單調用,權利歸屬于AI能力提供商;若進行實質性創新,如優化情景感知算法,開發者享有創新部分的權利。
朱克力表示,未來AI手機如果成為主流,知識產權制度需從規則完善、保護方式創新、生態治理優化等方面演進,才能實現創新保護與生態開放的平衡。
首先,在規則完善層面,修訂專利審查標準,適配AI手機的系統級創新,明確創造性、非顯而易見性的判定標準;健全數據知識產權保護規則,明確數據的可專利性、權利歸屬及使用邊界;完善侵權判定規則,針對間接侵權、融合創新等新情況,細化責任界定標準,降低司法實踐中的不確定性。
其次,在保護方式創新層面,應推廣專利池與交叉許可機制,促進底層技術共享,降低中小企業的專利使用成本;同時探索“開源+專利”的混合保護模式,對非核心技術開源,核心技術通過專利保護,兼顧生態開放與企業利益。
最后,在生態治理優化層面,一方面要加強行業自律,引導企業遵守知識產權規則,避免惡意訴訟與專利囤積;另一方面應建立知識產權糾紛快速處理機制,降低維權成本,提高糾紛解決效率。
由于豆包并不是一家硬件公司,在手機硬件方面的發展能力有限,因此它最終可能仍會走商業化路線,為眾多手機廠商提供賦能,就如同字節跳動與汽車廠商的合作一般,會開放一些能力或接口,讓更多人參與調試和優化。
正如李超凡所說,豆包的專利布局可能會走向兩種方向:要么是各參與方專利分配相對均衡,要么是相互保持謹慎態度。但更大概率是,豆包有了創新之后,在輸出技術能力時,將知識產權作為一攬子許可方案,而且憑借自身的技術和知識產權保護,給手機廠商施加一定壓力,比如手機廠商需要購買豆包的能力,否則自研可能面臨知識產權方面的阻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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