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凌晨,河南魯山縣聯(lián)合調查組發(fā)布情況通報:針對網(wǎng)友反映其母親去世后身份異常及遺產繼承有關問題,魯山縣高度重視,迅速成立由紀委監(jiān)委牽頭,公安、民政等部門組成的聯(lián)合調查組,對此事全面調查并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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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究竟是咋回事?
據(jù)媒體報道,事件當事人孫女士告訴荔枝新聞,事情緣由最早可追溯至2008年12月初,母親突發(fā)疾病離世。
荔枝新聞獲得的住院病案顯示,孫女士母親趙方(化名)被診斷患有敗血癥、中毒性肝炎、中毒性腦病。當時年僅9歲的孫女士在父母離婚后,一直跟隨母親生活,母親病倒住院后,孫女士被小姨從醫(yī)院帶走,僅從親戚處聽到了母親的死訊,也未參加母親葬禮。之后孫女士一直隨小姨一家生活,其提供的協(xié)議書顯示孫女士父親與其小姨簽訂了相關收養(yǎng)協(xi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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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2018年,19歲的孫女士提出繼承母親遺產,在進行相關公證手續(xù)時,孫女士被告知母親有其他婚姻記錄,無法證明孫女士為獨女,故無法辦理,這令孫女士感到疑惑。
直到幾個月前,孫女士從母親戶籍檔案所在地查詢到相關結婚登記記錄,發(fā)現(xiàn)照片上的人是大舅媽,結婚登記時間為2009年12月,即其母親離世后一年。同時母親的身份證照片也被替換成了大舅媽。
- 我們再來看看爆料人此前披露的這起了解事件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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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帖的原博主,一個女孩子。她媽媽在她9歲時就生病去世了。去世前,媽媽給她辦理了財產公證(大量珠寶翡翠、商鋪房產,由女孩成年后繼承)。還辦了撫養(yǎng)權公證,讓小姨撫養(yǎng)她。
之后女孩跟著小姨在河南魯山縣生活。這一住就是快10年,期間,小姨不讓她跟生父聯(lián)系(她爸媽在她1歲時就離婚了)。小姨還一直跟她說:等你成年了,我陪你去辦繼承手續(xù)。女孩就這樣被忽悠著,一直等到成年。
終于可以公證處辦理繼承手續(xù)了!
奇幻的事來了:媽媽名下只剩商鋪了,珠寶翡翠沒了,房產也沒了。而且公證員還告訴她:你的媽媽去世后有婚姻登記記錄,沒法給你辦繼承。
什么叫去世后有婚姻登記?女孩開始查。查出來的時間線是這樣的:2008年12月3日,母親去世。2008年12月19日,母親的房產被賣掉,錢被小姨拿走了。2009年12月,母親與舅舅(母親的弟弟)辦理了結婚登記。2013年,舅舅申請注銷戶口,母親在法律上“第二次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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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關注的是,目前從通報來看,現(xiàn)在這件事已經(jīng)正式進入了調查程序。為什么去世多年的人戶口沒有及時注銷?那個所謂的“結婚登記”是怎么辦下來的?這中間有沒有人違規(guī)操作,甚至是偽造材料?這些疑問,都得等調查組一步一步查清楚了,才能有答案。
有評論認為,這根本不是普通的家庭糾紛,而是一場有組織、有預謀、利用職權便利實施的團伙作案與權力濫用。涉案人員通過冒名結婚、偽造文件、跨省違規(guī)遷移戶口、篡改死亡信息、惡意搶奪未成年人遺產等一系列違法操作,普通人一個都辦不成,偏偏在一個基層官員身上,全套辦成了。層層串通、步步設局,公然踐踏法律底線與親情倫理,手段惡劣到令人發(fā)指。
這是最讓人窒息的一種惡:親人利用權力和制度,把死去的人當工具,把活著的孩子當獵物。現(xiàn)在就看調查組能不能一查到底、拔出蘿卜帶出泥,給這個被搶了童年、搶了母親、搶了遺產的孩子一個公道。
對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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