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市場資訊
(來源:藍鯨新聞)
藍鯨新聞3月1日訊(記者 陸鵬鵬)打著“香港大藥房”的招牌,店內找不到一種藥品。宣稱源自香港,產地發貨地卻在內地。
近期,在各大電商平臺和直播間,涌現出一批打著“香港大藥房”旗號、號稱“始于1841年”“香港百年老品牌”的網店,店內售賣無濕丸、透骨膏、氣血丸、睡眠香膏等多種產品。然而,藍鯨記者調查發現,這些看似“出身名門”的產品,其品牌背景、產地、功效均存在重重疑點。
![]()
“香港大藥房”泛濫成災:
標榜百年港貨,產地卻在內地
藍鯨記者以“香港大藥房”為關鍵詞在多個電商平臺檢索,發現十余家名稱相似的店鋪,包括“香港大藥房有限公司旗艦店”“香港大藥房有限公司正港專賣店”“香港大藥房有限公司云樸專賣店”等。
![]()
這些店鋪的LOGO風格高度統一,以繁體字為底紋,采用紅、白、黑、黃配色,招牌上醒目地標注著“始于1841年”“百年老店”等字樣。
店內售賣無濕丸、透骨膏、氣血丸、睡眠香膏等多種產品。以店內銷量最高的“小兒脾胃保健油”為例,該產品鏈接已售超1萬單,然而記者查詢包裝發現,產品生產地址為湖北。
![]()
值得注意的是,產地問題并非個例。店內多款熱銷產品,從透骨貼、正洛油到無濕丸、牙膏等,銷量動輒過千,但包裝信息顯示產地為江西、湖北、湖南、青海、福建等地,唯獨不見香港。
![]()
掛著“香港大藥房”的招牌,店內產品為何無一是香港生產?
面對記者的追問,客服也坦言產地并非香港,并表示“香港成本太高了,我們在內地代工”。
客服進一步解釋稱:“我們是香港大藥房有限公司正品品牌,在國內合資建廠研發生產,有自己的基地。產品在香港和內地一起銷售,都是同樣的配方成分。”
除了產地外,網店背后的公司也并非來自香港。
藍鯨記者查詢發現,這家在平臺上有超31萬粉絲的香港大藥房有限公司旗艦店,背后注冊公司實為廈門市極派購電子商務有限公司。
![]()
天眼查顯示,廈門市極派購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成立于2025年6月,注冊資本10萬元,是一家以從事零售業為主的企業,其股權信息中,未見任何與“香港大藥房”相關的持股記錄。
不僅是這家公司,平臺上掛著“香港大藥房”名號的網店,背后幾乎清一色是成立僅一年左右的小微企業。產地在內地,公司在內地,唯獨招牌上那幾個燙金的繁體字,試圖將這一切包裝成百年老字號的“香港制造”。
“藥房”不賣藥
食品、日用品被夸大功效
藍鯨記者發現,香港大藥房不僅產地不在香港,做的也不是藥房生意,其賣的產品多為保健品和日用品,不少產品甚至只是普通食品。
在某電商平臺,一款銷量超百萬的透骨膏正在直播間熱賣。主播手持產品反復強調:“內含生姜、當歸、沒藥,哪里不舒服涂哪里,除了臉上哪里都能用。”
![]()
在主播反復洗腦的話術下,不少消費者心甘情愿為這款“萬能神藥”買單。
然而記者查閱產品包裝后發現,該產品并非藥品,實為日用品,包裝上明確標注“本品不能替代藥品和醫療器械治療疾病”。
![]()
此外,氣血丸、無濕丸等產品的包裝上標注的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以“SC106”開頭。
![]()
根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的《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及食品生產許可分類規則,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中“SC”后的前三位數字代表食品類別。其中,“106”對應的正是飲料、糖果制品等類別。
![]()
然而,在產品詳情頁的暗示與主播的話術包裝下,這款普通產品的功效被無限放大。再加上“香港大藥房”這塊招牌,消費者的警惕心理被層層卸下,紛紛下單購買,店內多個鏈接銷量達數十萬,銷量最高的透骨膏更是超過百萬。
![]()
但實際上,這些所謂的“神藥”,不過是披著“丸”“膏”外衣的普通食品和日用品,不具備任何治療功效。
百年藥房招牌背后:
公司成立不足五年,實際做的商標授權生意
掛著“百年老號”的招牌,做著“掛羊頭賣狗肉”的生意。這個在電商平臺遍地開花的“香港大藥房”,究竟是什么來頭?
天眼查顯示,香港大藥房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7月,至今不到五年。該公司注冊了“香港大藥房股份有限公司”等商標,并授權給其他公司使用。電商平臺上那些打著“香港大藥房”旗號的店鋪,所使用的也正是這一商標。
![]()
![]()
藍鯨記者查詢發現,此類網店頻繁使用“國貨之光”“百年歷史”等宣傳字樣,甚至有商品詳情頁標注“香港大藥房26年科研成果”,刻意營造一種深耕行業的厚重感。
![]()
![]()
值得一提的是,“香港大藥房”確有其歷史原型,它正是屈臣氏集團的前身,1841年創立于香港。
![]()
然而,如今電商平臺上泛濫成災的“香港大藥房”,與那段百年歷史并無關聯。其背后的運作模式是,內地公司或個人在香港注冊公司,拿到“香港大藥房”相關商標后,授權給內地的代工廠生產,再通過電商直播間銷往全國。
所謂“百年老字號”,不過是一枚被反復授權、四處貼牌的注冊商標。
事實上,近年來江西、福建等多地監管部門已對這種虛構品牌背景、夸大產品功能的相關生產、銷售企業進行了查處。但類似的亂象仍然存在,一些公司更換了新的馬甲,在商品頁面備注“不能代替藥物”的警示語”,但本質上仍是過往的套路。
對于消費者而言,以為買下的是“始于1841年”的百年傳承,殊不知背后站著的,只是一個成立至今不足五年的香港公司。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