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云南省碳足跡管理體系建設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州(市)生態環境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財政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住房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商務局、國資委、市場監管局、數據管理部門、中國人民銀行云南省各州(市)分行、各金融監管分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家及我省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部署,加快建立我省碳足跡管理體系,促進綠色低碳供應鏈和生產生活方式轉型,推動新質生產力發展,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省生態環境廳會同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中國人民銀行云南省分行、省國資委、省市場監管局、云南金融監管局、云南證監局、省數據局制定了《云南省碳足跡管理體系建設工作方案》。現印發你們,請認真抓好落實。
云南省生態環境廳 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云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云南省財政廳
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云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云南省交通運輸廳 云南省商務廳
中國人民銀行云南省分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云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云南監管局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云南監管局 云南省數據局
2026年1月7日
(此件公開發布)
云南省碳足跡管理體系建設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生態環境部等15部門《關于建立碳足跡管理體系的實施方案》,促進綠色低碳供應鏈和生產生活方式形成,緊緊圍繞美麗云南建設目標,立足我省資源稟賦和產業特點,搭建省級重點產品碳足跡因子數據庫,提升碳足跡管理能力水平,推進產品碳足跡標識廣泛應用,到2030年建立完善省級產品碳足跡管理體系,促進經濟綠色低碳轉型,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開展核算標準研制
(一)積極參與重點產品碳足跡核算標準制定
在國家發布產品碳足跡核算通則標準基礎上,結合云南資源稟賦和產業特點構建碳足跡標準體系框架,明確產品碳足跡核算、核查、分級評價、信息披露等方法要求及采用標準。支持省內行業協會、龍頭企業、科研院所等各類主體,聚焦電力、煤炭、鋼鐵、電解鋁、水泥、化肥、鋰電池、光伏等基礎能源和大宗原材料,積極開展產品碳足跡核算規則標準制訂及修訂,參與編制產品碳足跡相關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
(二)研究制定特色產品碳足跡核算標準
依據國家出臺的產品碳足跡核算標準編制工作指引,結合云南實際,聚焦銅、鉛、鋅、硅、錫、鉑、鈀、銠等有色金屬產品以及咖啡、茶葉、花卉等特色農林產品等優勢領域,鼓勵省內行業協會、龍頭企業、科研院所等各類主體,開展產品碳足跡核算規則研究和標準研制,強化標準實施應用。
(三)建立完善重點產品碳足跡數據采集規范
按照產品碳足跡和綠色供應鏈管理要求,逐步規范分項計量的重點產品能源資源數據采集。根據產品碳足跡核算實際需要,支持開展特有產品碳足跡計量方法學研究,推動形成計量測試方法、計量數據質量評價等計量技術規范。
二、建立本地化數據庫
(四)研究建設省級重點產品碳足跡因子數據庫
開展省級重點產品碳足跡因子數據庫設計、研發和建設,以公共服務為導向,開發方法與國家銜接、數據真實可靠的重點產品碳足跡因子數據庫。有序匯總省級重點行業企業溫室氣體排放、省級重點用能單位能耗在線監測等基礎數據,并按需逐步擴大至可再生能源、特色農林等其他行業領域。
(五)探索研究本地化產品碳足跡因子
持續研究水電、風電、光伏發電等基礎能源及大宗原材料、半成品和交通運輸等領域且具有地域代表性的產品碳足跡因子數據,深化對有色金屬等優勢特色產業的詳細數據獲取,建立數據采集、數據溯源性核驗、專家評審等系列規范流程,推動與國家產品碳足跡因子數據庫形成銜接和補充。重點支持省內行業協會、產業聯盟、龍頭企業等在注明數據來源基礎上,依法合規、自主形成各行業細分產品碳足跡因子數據,數據經專家評審、行業主管部門驗證以及數據溯源性核驗后,有序進入省級重點產品碳足跡因子數據庫。積極向國家報送云南省特色產品碳足跡因子,不斷充實完善國家數據庫。
三、推行產品核算認證
(六)推動重點行業產品碳足跡核算
聚焦優勢產業、傳統特色產業和出口導向型特征明顯的重點行業,深化碳足跡行業需求調研,根據國家要求和云南實際動態調整更新碳足跡核算重點產品目錄清單。根據標準出臺情況,鼓勵產業鏈、供應鏈龍頭企業以及省屬國有企業率先開展產品碳足跡核算并加強核算結果應用,支持省內行業協會、龍頭企業、科研院所等結合工作實踐開展碳足跡核算標準實施效果監測評估。鼓勵國家級碳達峰試點城市以及省級零碳園區結合產業基礎及發展需要開展產品碳足跡核算試點,按年度優選1—2個重點行業或特色產品開展碳足跡核算工作。
(七)推進產品碳足跡標識認證及試點建設
深入推進昆明市國家產品碳足跡標識認證試點,圍繞電解鋁、磷銨開展產品碳足跡標識認證和應用實踐,落實產品碳足跡認證、備案、發放、監督等產品碳足跡標識認證全流程管理制度,形成在產品生產、國內外貿易等多場景應用的典型案例。鼓勵有實際需求的其他產品及其上下游產業鏈開展產品碳足跡標識認證。
(八)探索產品碳足跡分級管理制度
針對已開展碳足跡核算及標識認證的產品,探索開展產品碳足跡分級評價評定工作。鼓勵企業建立產品碳足跡管理體系并協同上下游企業開展產業鏈、供應鏈的碳足跡管理,挖掘節能降碳潛力,有效降低產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跡。
四、拓展典型應用場景
(九)強化碳足跡支撐工業降碳作用
鼓勵高碳排放企業、外向型企業通過產品碳足跡分析,對標國內國際先進水平,識別生產和流通過程中的能效和碳排放薄弱環節,挖掘節能降碳潛力。推動鋼鐵、有色金屬、化工等傳統行業及綠色鋁、硅光伏、新能源電池“新三樣”產業鏈主企業根據行業發展水平和自身實際建立產品碳足跡管理制度,帶動上下游企業加強碳足跡管理,推動全供應鏈綠色低碳轉型。鼓勵將碳足跡管理納入省級零碳園區建設的評價指標。
(十)推進碳足跡銜接綠色消費場景
加大對碳足跡較低產品的采購力度,支持省屬企業率先建立綠色低碳采購管理制度,將產品碳足跡水平納入采購評估體系,鼓勵其他企業自主開展綠色低碳采購。以電子產品、家用電器、新能源汽車等為重點,有序推進碳足跡標識在消費品領域的推廣應用,暢通碳足跡標識產品銷售渠道。
(十一)推動碳足跡在金融領域應用
引導銀行、保險、證券期貨等金融機構將碳足跡核算、評價與認證結果作為綠色金融、轉型金融、普惠金融、氣候投融資等的重要采信依據,為生產、銷售碳足跡標識產品的企業提供金融支持。鼓勵省屬企業在環境、社會和治理(ESG)報告、企業社會責任報告及可持續發展報告中主動披露其產品碳足跡信息。
五、強化專業能力建設
(十二)加強產品碳足跡核算能力建設
推動將產品碳足跡管理建設常態化納入能源、產業、外貿、生態環境等領域工作培訓和業務培訓。加大產品碳足跡核算、評價和認證相關人員培訓力度,培育產品碳足跡核算評價和產品碳足跡標識認證、數據庫開發等機構。鼓勵高等院校開設碳足跡管理相關課程,搭建“政校企協”共建的培養機制,加強產品碳足跡人才培養。發揮省級碳達峰碳中和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技術支撐作用。
(十三)強化碳足跡管理科技支撐
支持碳足跡核算和因子數據庫構建相關技術方法的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和消化吸收再創新。加強支撐碳足跡管理的監測計量技術研發和技術集成,研究碳排放數據可信采集、碳排放連續在線監測、綜合能源智能感知等新技術在碳足跡核算、碳追蹤中的應用,探索可信數據空間等數據治理技術在碳足跡管理中的應用。
(十四)提升產品碳足跡數據管理水平
支持運用大數據、區塊鏈等數字化技術,提升碳排放數據監測、采集、存儲、核算、校驗等的可靠性與即時性,推動碳足跡因子逐步實現動態更新。推動產品碳足跡因子數據與重點行業企業能耗在線監測數據、溫室氣體排放報告數據、環境統計數據、重點污染源自動監控數據相互校驗、互為補充。
六、保障措施
省生態環境廳會同省發展改革委等相關部門建立協調配合的工作機制,實施政策解讀和業務指導,開展碳足跡領域重大問題研究,定期調度工作進展,推動地方政府、行業協會、龍頭企業、科研院校等積極參與碳足跡管理體系建設,確保工作方案有效落實。各州(市)生態環境局要會同有關部門推進本地區碳足跡管理工作,具備條件的州(市)開展重點產品碳足跡核算及碳足跡標識認證,積極打造典型應用場景。加快形成重點行業、重點園區、重點企業在產品碳足跡核算和碳足跡標識認證應用方面的有益經驗,加大宣傳推廣力度。利用六五環境日、全國節能宣傳周、全國低碳日等主題宣傳活動,加大碳足跡管理政策解讀和科普宣傳,推廣應用碳足跡較低的產品,營造人人支持、參與、踐行綠色低碳生產生活方式的良好氛圍。鼓勵研究機構、行業協會和企業加強產品碳足跡國際交流。
來源:云南省生態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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