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償還債務,宋某受中介誘騙成為“空殼公司”法定代表人,參與套取企業建材的犯罪活動。在檢察機關的推動下,宋某主動退賠8萬元,為被害企業挽回部分經濟損失。經上海市青浦區檢察院提起公訴,2025年11月17日,法院以合同詐騙罪判處宋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5萬元。截至目前,宋某退出的贓款均已發還被害單位。
2023年底,青浦區某建材公司(下稱“建材公司”)人員在對賬時發現異常:一家公司在2021年簽訂賒銷協議后提走150萬元額度的建材,但僅支付7.5萬元保證金及少量差價,剩余的142萬余元貨款長期拖欠,該公司負責人宋某更是失聯無蹤。
建材公司核查后發現,這家宣稱能承接大型工程的公司是2021年3月新注冊的一家“空殼公司”,無實際經營場所和工程業績。企業隨即報案,警方經偵查確認該公司是詐騙團伙(另案處理)操控的犯罪工具,詐騙團伙通過中介以背債辦貸為誘餌招募公司法定代表人,偽造資產證明包裝“空殼公司”后套取建材變賣。2025年9月,案件被移送至青浦區檢察院審查起訴。
面對檢察官的訊問,宋某辯稱,2021年初,其因欠債30余萬元,在看到背債辦貸信息后聯系了中介,按對方要求注冊公司并擔任法定代表人,后將全部公司資料交給中介,在簽合同時,他以為只是走貸款流程。關于退賠,宋某說:“我一分錢都沒拿到,憑什么讓我賠?”
辦案檢察官細致審閱卷宗,從證據中捕捉到關鍵破綻:宋某在首次訊問中曾提及中介教他通過說謊騙建材,這與他聲稱不知合同內容的辯解完全相悖;警方提取的手機短信顯示,中介曾向其發送好處費到賬的通知,直接戳穿其分文未取的謊言。
再次訊問時,辦案檢察官逐一出示證據,并進行釋法說理,“共同犯罪中,每個參與者都要對整體后果負責,你的退賠既能幫企業減少損失,也是你獲得從輕處罰的重要依據。”得知宋某家庭實際困難后,檢察官明確告知其可結合實際協商金額。最終,宋某的心理防線徹底瓦解,不僅如實供述全部犯罪事實,還主動表示愿意盡最大努力籌款退賠。
原來,2021年初,投資失敗的宋某背負了巨額債務,妻子的病需持續治療,兩個年幼的孩子尚需撫養,家庭困境讓他急于尋找出路。此時,他在貸款群中接觸到中介,按中介要求注冊公司并擔任法定代表人。注冊完成后,宋某將營業執照、公章、對公賬戶U盾及個人銀行卡、手機卡全部交給中介,中介將這些材料都交給了詐騙團伙。后詐騙團伙偽造證明材料,將宋某打造成有實力的建筑企業老板。2021年5月,宋某被通知與建材公司簽約,簽訂150萬元額度的賒銷協議。協議簽訂后,宋某便被詐騙團伙架空,所有交易環節均由詐騙團伙核心成員掌控,150萬元的建材被詐騙團伙安排人員簽收后低價變賣,贓款全被核心成員瓜分。
檢察官秉持打擊與挽損并重的原則,一方面精準認定宋某系從犯的案件事實,另一方面開展釋法說理工作,同時考慮到宋某的實際困難,主動找被害企業溝通,最終雙方確定了8萬元的退賠金額。經青浦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最終作出上述判決。(王擅文)
來源:檢察日報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