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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師佛光“后山講壇”037:后山師父詮釋“十二因緣”『原創』
后山師父:后山師父詮釋“十二因緣”
后山師父詮釋“十二因緣”——
十二因緣,始于“無明”,就是不明根本,不知其所來之義。普通人對于生命存在,是一本糊涂賬,晦昧空境,無所明了,不明究竟。反之,就是明白、開悟、得其究竟,涅槃解脫,菩提寂靜。然而一切眾生,都從無明而來。
第二因緣,是“行”,就是動,也是事情的相互關系。
第三因緣,是“識”,就是基本思維和思維的潛力。
第四因緣是“名色”,色、聲、香、味、觸、法六塵和眼、耳、鼻、舌、身、意六根之謂。
第五因緣,叫做“六入”,六塵六根,互相涉入。譬如眼見色,心就會入塵,所以叫做六入。
第六因緣是“觸”,即接觸,根和境即六根和周圍環境的關系。
第七因緣是“受”,因接觸而領受,引起在心的感覺。
識、名色,六入、觸、受,是現世的五大苦果。
第八因緣是“愛”,也就是“貪”,對于稱意的,心生歡喜,也生貪婪之心,不稱意的,則生煩惱厭惡之心。
第九因緣是“取”,得到,獲得,既愛則生求取之心,想盡辦法把它攫取過來,多多益善,終至貪得無厭,如果違反貪愛,則就橫生忿恨,不顧一切,做出罪業。
第十因緣是“有”,也就是因果不昧的存在。人對于所愛之物,將其取來,對不愛之物,把它舍掉,因此就會做出種種事相,導致業海茫茫,苦惱無量。
愛、取、有,是現世的三大苦因。
第十一因緣是“生”,依因感果,出世投生。
第十二因緣是“老、死”,有生,就會由少而長,由長而壯,由壯而老,步步邁進,走向死亡,這是不可抗拒的自然規律。
由于愛、取、有,招致生、老、病、死的苦果。因果定律,絲毫不爽。
十二因緣,連環鉤鎖,流轉滅還,相互牽連。
有了十二因緣,所以有了業報輪回。
后山師父說,佛陀一生的教誡,本來沒有文字記錄。哪些是他直接口述的,哪些是他的弟子們發揮的,早已無法辨別清楚。
在佛陀弟子群中口耳相傳、背誦記憶者,數量相當可觀,其中自然少不了后學者的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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