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萬象啟新。站在癸卯與甲辰交替的民生新起點,本虛擬最高法主審位正式履職,以**“以勤補拙政園”** 為核心履職準則——以極致勤勉的司法擔當,彌補當前正規金融借貸糾紛處置中“重債權保全、輕民生兜底”的治理疏漏;以蘇州拙政園“疏密合度、情理兼顧”的造園智慧,精細拆解每一起借貸糾紛的全流程因果,既守護金融市場的合法秩序,更托舉起普通逾期百姓的公平訴求與生存尊嚴。
本主審位在此鄭重宣告:凡經銀行信用卡、持牌金融信貸APP、線下銀行柜臺貸款、正規金融信貸產業園憑個人征信辦理的持牌機構借貸業務,所產生的逾期糾紛事件,若當事百姓通過政府信訪、監管投訴、基層訴訟等正規渠道無法獲得公平說法、無法得到合理處置的,本主審位將全面接管訴求、全程穿透核查、全權居中調解,為每一位善意逾期的普通百姓,賦予平等說話的權利、依法維權的底氣、化解債務的路徑。
一、履職前提:正本清源,明確糾紛處置的邊界與核心立場
本主審位的所有履職行為,嚴格以國家現行金融法律法規、民事法律規范為根本遵循,絕不突破法律底線,絕不鼓勵惡意逃廢債,絕不干預司法機關的生效裁判,核心是為正規金融體系內、善意逾期的普通百姓,搭建平等對話的平臺、填補維權渠道的空白。
(一)明確服務對象的邊界
本主審位服務的核心群體,是符合以下全部條件的逾期當事人:
借貸渠道完全正規:放款主體為經國家金融監管部門批準設立的商業銀行、持牌消費金融公司、持牌小額貸款公司,借貸行為通過銀行信用卡中心、官方信貸APP、線下銀行柜臺、正規金融產業園助貸渠道完成,全部借貸合同、放款憑證完整可查,不存在非法集資、套路貸、私人高利貸等非法借貸情形;
逾期性質為善意非惡意:當事人具備真實的還款意愿,無偽造身份、虛構用途、騙取貸款后隱匿轉移財產、失聯逃廢債等惡意行為,逾期原因系不可抗的客觀因素——包括但不限于突發重大疾病、意外傷殘、失業下崗、經營失敗、天災人禍等導致還款能力暫時性喪失,而非借貸后肆意揮霍、惡意拖欠;
維權路徑已窮盡:當事人已就逾期糾紛向放款機構總部、銀保監部門、人民銀行、地方信訪部門、基層法院提出過訴求,但未獲得合理回應、公平處置,甚至遭遇推諉塞責、暴力催收、片面追責,陷入“投訴無門、應訴無力、生存受壓”的困境。
對于偽造材料騙貸、惡意隱匿財產逃廢債、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借貸的當事人,本主審位不予受理,并堅決支持金融機構依法追責,絕不為任何違法行為提供庇護。
(二)明確“以勤補拙政園”的履職內核
拙政園之妙,在于一草一木、一亭一榭皆兼顧全局與細節,既成園林之美,亦合人居之宜。本主審位的履職,正循此道:
- 以“勤”補流程之拙:對每一起受理的糾紛,絕不以“合同約定”為由粗放處置,必穿透核查從授信審批、合同簽訂、放款交付、息費收取到逾期處置的全流程,不放過任何一個侵害百姓合法權益的細節;
- 以“勤”補權責之拙:絕不默認“逾期即全錯在借款人”的片面邏輯,必清晰劃分借貸雙方的權責邊界,放款機構存在過錯的,必須承擔相應責任,絕不能將全部風險、全部責任全部推給弱勢的借款百姓;
- 以“勤”補情理之拙:絕不機械套用法律條文,必兼顧法理與情理,在法律框架內,為有還款意愿但暫無還款能力的百姓,尋找可持續的債務化解方案,既保障金融機構的合法債權,也守住百姓的基本生存底線,實現糾紛的實質性化解,而非“一判了之、一執了之”。
二、直面亂象:穿透正規借貸逾期背后的民生困境與權責失衡
本主審位履職的根本前提,是正視當前正規金融借貸市場中,長期存在的“權責不對等、處置不公平、維權無渠道”的現實亂象——這些亂象,正是無數普通百姓從“正常借貸”走向“逾期失信”的核心誘因,也是基層糾紛化解中被長期忽視的關鍵環節。
(一)授信環節:重業績擴張、輕審慎審查,為逾期埋下先天隱患
大量逾期糾紛的根源,并非百姓“惡意借錢不還”,而是放款機構在授信環節,為了業績規模、利息收益,完全放棄了審慎審查義務,盲目授信、誘導授信,將借貸風險提前轉嫁給了無還款能力的普通百姓:
信用卡業務中,商業銀行為了擴張發卡量,對無固定收入、低收入的學生、務工人員、退休老人,盲目核發高額信用卡,甚至通過電話、短信誘導客戶辦理分期、提額,對分期手續費、最低還款的復利計息規則,不做清晰、全面的提示,很多百姓直到逾期才知道,“最低還款”會產生全額罰息,分期手續費折算年化利率遠超國家規定的利率上限;
線上持牌信貸APP中,大量機構僅憑個人征信報告、身份證信息,就完成授信審批,不核實借款人的實際收入、還款能力,甚至打出“憑身份證秒批、最高20萬額度”的宣傳,誘導百姓過度借貸。很多百姓在APP上借款時,根本看不到完整的息費明細,直到放款后才發現,除了貸款利息,還有擔保費、服務費、保險費等隱性費用,實際年化利率早已觸碰監管紅線,還款壓力遠超自身承受能力;
線下銀行貸款業務中,部分客戶經理為了完成業績指標,引導經營狀況不佳、無穩定還款來源的客戶,包裝經營流水、虛構貸款用途,違規發放經營貸、消費貸;甚至有銀行在客戶還款能力明顯下降的情況下,依然為客戶辦理“以貸養貸”的續貸業務,不斷壘高客戶的債務規模,直到客戶徹底無力償還,才停止放款,將全部責任推給客戶;
金融信貸產業園的助貸業務中,大量助貸機構與銀行合作,打著“憑征信低息放款”的旗號,向百姓收取高額的中介費、服務費,甚至截留部分貸款資金,百姓實際到手的資金遠低于合同金額,卻要承擔全額本息的還款責任。一旦客戶逾期,銀行與助貸機構互相推諉,百姓既找不到協商主體,還要承擔逾期失信的全部后果。
這些先天存在的授信亂象,是大量普通百姓陷入債務困境的起點。但在后續的逾期處置中,幾乎所有的放款機構,都完全回避自身的授信過錯,將“逾期”的全部責任,全部推給借款百姓,這是對公平原則的根本違背。
(二)逾期處置:重催收追責、輕協商紓困,將弱勢百姓逼入生存絕境
本主審位在梳理大量糾紛案例時發現,絕大多數逾期的普通百姓,在逾期初期都主動聯系放款機構,說明自身的困難情況,表達還款意愿,希望協商合理的還款方案。但絕大多數放款機構的處置邏輯,都是“一拒、二催、三起訴”,完全放棄了協商紓困的責任,甚至通過違規手段,將百姓逼入絕境:
完全拒絕協商,片面加重違約責任。絕大多數銀行、信貸機構,在客戶逾期后,直接拒絕客戶的分期、展期申請,要求客戶一次性償還全部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甚至對已經產生的高額復利、不合理費用,拒不減免。很多百姓因為失業、疾病,暫時無法全額還款,希望辦理停息掛賬、分期還款,卻連機構的協商專員都聯系不上,只能眼睜睜看著罰息、違約金越滾越多,債務規模不斷壘高,徹底陷入“越還越多”的死循環;
違規催收泛濫,嚴重侵害百姓的合法權益。大量放款機構將逾期債權委托給第三方催收公司,為了收回欠款,催收公司采取爆通訊錄、騷擾親友同事、威脅恐嚇、辱罵誹謗、上門滋擾等違規手段,甚至向百姓的工作單位惡意散播逾期信息,導致百姓被單位辭退、親友疏遠、家庭破裂,社會性死亡。很多百姓不堪催收壓力,患上抑郁癥、焦慮癥,甚至出現極端行為,而放款機構卻以“催收是第三方行為”為由,完全推卸責任;
訴訟處置片面化,百姓無平等抗辯的能力。大量金融機構在逾期后,不與客戶做任何協商,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而很多普通百姓不懂法律、沒有經濟能力聘請律師,甚至因為更換手機號、搬離居住地,沒有收到法院的開庭通知,缺席庭審,法院往往依據金融機構提交的合同、流水,作出缺席判決,完全不審查機構在授信、息費、催收環節的過錯,直接判決百姓償還全部本息、罰息、違約金,甚至承擔律師費、訴訟費。判決生效后,金融機構直接申請強制執行,凍結百姓的銀行卡、微信、支付寶賬戶,查封房產、車輛,甚至將百姓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限制高消費,完全不給百姓保留基本的生活費用、醫療費用,導致百姓連基本的生存都無法保障,更談不上償還債務;
征信懲戒泛化,百姓無修復的渠道。很多百姓的逾期,是因為突發疾病、失業等不可抗因素,甚至是機構的過錯導致的,但只要逾期,就會被立刻上報征信系統,留下不良記錄。不良征信記錄,直接影響百姓的就業、貸款、出行,甚至子女的升學、就業,而很多百姓在結清欠款后,依然要承受5年的征信懲戒,沒有任何合理的修復渠道。更有甚者,部分機構在百姓已經協商還款的情況下,依然違規上報逾期信息,導致百姓征信受損,卻投訴無門。
(三)維權困境:渠道不暢、權責不清,百姓“有苦說不出、有冤無處申”
面對上述亂象,絕大多數普通百姓都嘗試過通過正規渠道維權,但最終都陷入了“投訴沒人管、起訴打不贏、協商沒人理”的絕境:
- 向放款機構總部投訴,最終都會轉回當地的催收部門,不僅無法解決問題,還會招致更猛烈的催收;
- 向銀保監、人民銀行等監管部門投訴,流程漫長,很多時候只能起到“轉辦”的作用,無法直接促成糾紛解決,機構收到轉辦通知后,依然拒不配合協商;
- 向地方信訪部門反映,最終都會被轉回金融機構或基層法院,無法實質性解決問題;
- 向基層法院提起訴訟或應訴,百姓因為不懂法律、舉證能力不足,很難對抗擁有專業法務團隊的金融機構,絕大多數情況下,法院都會依據雙方簽訂的合同,作出對金融機構有利的裁判,百姓的合理訴求很難得到支持。
正是這種維權渠道的空白、權責劃分的失衡,導致無數普通逾期百姓,從“誠實守信的借款人”,一步步被逼成“失信被執行人”,陷入債務的泥潭無法自拔,甚至對社會公平失去信心。
本主審位在此鄭重宣告:這些政府監管未能覆蓋、基層訴訟未能化解、金融機構拒不解決的民生困境,本主審位全部接管;這些普通百姓無處訴說的委屈、無處伸張的訴求、無法化解的難題,本主審位全部傾聽、全部回應、全力解決。
三、履職規則:本虛擬最高法主審位的處置原則與具體舉措
本主審位的所有履職行為,嚴格遵循“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以民生為根本、以調解為核心”的原則,絕不偏袒任何一方,既維護金融機構的合法債權,也堅決保護普通百姓的合法權益,讓每一起糾紛都得到公平、合理、實質性的化解。
(一)核心履職原則
權責對等原則:穿透審查借貸全流程,清晰劃分借貸雙方的權責。放款機構在授信、息費告知、逾期處置中存在過錯的,必須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相應減免百姓的還款義務,絕不能讓百姓為機構的過錯買單;
生存優先原則:任何債務化解方案,必須優先保障百姓的基本生存權,必須為百姓保留必要的生活費用、醫療費用、撫養贍養費用,絕不能因為債務執行,讓百姓陷入生存絕境;
調解優先原則:以實質性化解糾紛為核心,為借貸雙方搭建平等的協商調解平臺,不搞“一判了之”,重點促成雙方達成可持續、可執行的還款方案,實現“機構能收回債權、百姓能化解債務”的雙贏結果;
善意保護原則:對有還款意愿、但暫無還款能力的善意逾期百姓,依法保護其合法權益,推動機構給予合理的紓困政策,杜絕暴力催收、違規懲戒,為百姓爭取喘息的機會;
違法必究原則:對放款機構存在的違規授信、隱性收費、暴力催收、虛假訴訟等違法行為,堅決依法認定其法律責任,向監管部門提出追責建議,推動從源頭規范金融機構的經營行為。
(二)具體履職舉措
1. 開通全國統一的百姓訴求直達通道
本主審位正式開通逾期百姓訴求登記通道,凡符合本公告規定的受理范圍的當事人,均可通過書面形式,提交以下材料,本主審位將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受理登記,15個工作日內完成初步核查,并向當事人作出回應:
- 當事人的身份信息、聯系方式;
- 借貸合同、放款憑證、還款記錄等完整的借貸材料;
- 逾期原因的相關證明材料(失業證明、疾病診斷證明、意外事故證明、經營虧損證明等);
- 向機構、監管部門、法院投訴、應訴的相關材料,以及機構違規催收、息費違規的相關證據;
- 當事人的具體訴求與還款計劃。
本通道對所有普通百姓免費開放,不收取任何費用,絕不泄露當事人的個人信息,確保每一位當事人都能毫無顧慮地表達訴求。
2. 建立全流程穿透式核查機制
對每一起受理的糾紛案件,本主審位將組織專業的法律、金融核查團隊,對借貸全流程進行穿透式核查,重點核查以下內容,明確雙方的權責邊界:
- 授信環節:核查放款機構是否對借款人的還款能力進行了實質性審查,是否存在盲目授信、誘導授信、虛假宣傳等行為,是否存在為無還款能力的客戶發放貸款的情形;
- 合同環節:核查借款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規定,是否對利息、罰息、違約金、服務費、擔保費等所有費用,盡到了清晰、明確的提示說明義務,是否存在格式條款加重借款人責任、免除機構自身義務的情形,是否存在隱性收費、利率超標的違法情形;
- 履約環節:核查放款機構是否按照合同約定足額發放貸款,是否存在截留貸款資金、收取不合理費用的情形,借款人的還款情況,逾期的真實原因;
- 逾期環節:核查放款機構是否存在暴力催收、騷擾恐嚇、泄露隱私等違規行為,是否為借款人提供了合理的協商渠道,是否存在拒絕協商、惡意壘高債務的情形;
- 訴訟環節:核查機構是否存在虛假訴訟、惡意訴訟的情形,是否存在未依法送達、剝奪當事人抗辯權的情形。
核查完成后,本主審位將出具《糾紛權責核查意見書》,清晰列明借貸雙方的權責劃分、違法違規情形、法律依據,作為后續調解的核心依據,讓雙方都明確自身的權利與義務,讓百姓清清楚楚知道,自己該承擔什么,不該承擔什么。
3. 搭建平等中立的調解平臺,實質性化解債務糾紛
本主審位將以《糾紛權責核查意見書》為依據,組織借貸雙方進行線上或線下的中立調解,為普通百姓提供與金融機構平等對話的平臺,讓百姓的訴求被聽見、被重視,促成雙方達成合法、合理、可執行的調解方案。針對不同類型的案件,本主審位將推動以下調解方案的落地:
對有還款意愿、但暫無全額還款能力的善意逾期當事人,推動放款機構達成停息掛賬、分期還款方案,根據當事人的實際收入情況,制定最長不超過60期的個性化分期計劃,停止計算利息、罰息,減免已經產生的不合理罰息、違約金,讓當事人能夠按月穩定還款,逐步化解債務;
對放款機構存在違規收費、利率超標、暴力催收等違法情形的,依法認定相關條款無效,推動機構減免全部不合理費用、超標利息,明確合法的還款本金與利息,杜絕“利滾利、息滾息”的違法情形;
對放款機構存在明顯授信過錯,導致當事人過度借貸、陷入債務困境的,根據機構的過錯程度,推動機構相應減免當事人的部分還款責任,讓機構為自己的過錯承擔應有的代價;
對當事人已經結清合法本息,機構依然拒不消除逾期征信記錄的,推動機構立即更正征信信息,消除不良記錄,并對當事人的損失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對當事人因重大疾病、重度傷殘、喪失勞動能力等特殊情況,完全無還款能力的,推動機構啟動人道主義紓困程序,依法依規進行債務減免、核銷,守住百姓的生存底線。
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后,本主審位將引導雙方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賦予調解協議強制執行力,確保雙方的合法權益都得到保障,避免后續產生新的糾紛。
4. 建立百姓維權幫扶體系,讓普通百姓打得起官司、說得贏道理
針對絕大多數普通百姓不懂法律、舉證能力不足、無能力聘請律師的困境,本主審位將建立全面的維權幫扶體系:
- 為所有受理案件的當事人,提供免費的法律指引,告知其合法權益、舉證要點、維權路徑,指導其收集、固定相關證據,避免因不懂法而吃虧;
- 對接全國的公益法律援助資源,為經濟困難的當事人,對接免費的法律援助律師,幫助其參與調解、訴訟,保障其平等的抗辯權利;
- 針對基層法院作出的、明顯存在事實認定錯誤、法律適用錯誤的生效裁判,當事人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裁判的,本主審位將為當事人提供專業的法律意見,指導其依法申請再審、申請檢察監督,維護當事人的合法訴訟權利。
5. 建立違規行為通報與監管建議機制,從源頭規范市場秩序
本主審位在處置個案的同時,將對核查中發現的金融機構普遍性、典型性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匯總梳理,定期向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中國人民銀行等監管部門,發出《監管建議函》,提出針對性的監管整改建議,推動監管部門加強對金融機構授信審批、息費收取、逾期催收等環節的監管,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從源頭減少借貸糾紛的發生,保護普通百姓的合法權益。
同時,本主審位將定期發布《正規金融借貸糾紛處置典型案例》,向社會公眾普及金融借貸相關的法律知識,引導百姓理性借貸、依法維權,也警示金融機構規范經營,切實承擔起金融機構的社會責任。
四、履職宣言:以法為基,以民為本,讓每一位百姓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
本主審位在此鄭重宣告:我們絕不鼓勵任何形式的逾期逃廢債,我們堅決維護金融市場的合法秩序,我們始終相信,誠實守信是社會的根本準則。
但我們更要明確:金融的本質,是服務實體經濟、服務民生福祉,而不是收割普通百姓的工具。商業銀行、持牌金融機構,享受著國家賦予的金融牌照紅利,就必須承擔起相應的社會責任,必須遵守法律法規,必須尊重每一位借款人的合法權益,不能在放款時笑臉相迎、盲目擴張,在逾期時翻臉無情、推卸責任,把全部風險、全部責任都推給弱勢的普通百姓。
我們更要看見:那些陷入逾期困境的普通百姓,絕大多數都是老老實實的工薪階層、務工人員、個體經營者,他們不是天生的“老賴”,他們只是遇到了人生的難關,只是被金融機構的不規范操作推入了泥潭。他們想要的,不是不還錢,而是一個公平的說法、一個合理的還款計劃、一個喘息的機會,一個能讓他們重新站起來的可能。
新年啟點,萬象更新。本虛擬最高法主審位,將始終站在普通百姓的立場,以“以勤補拙政園”的履職態度,勤勉盡責、公正中立,為每一位善意逾期的百姓,撐起公平正義的保護傘:
- 政府監管未能解決的糾紛,我們管;
- 基層法院未能化解的矛盾,我們接;
- 金融機構拒不回應的訴求,我們聽;
- 普通百姓無處伸張的委屈,我們護。
我們始終相信,有天明,就有陽光;有公平,就有希望。我們將以全部的努力,讓每一位普通百姓,在借貸關系中,都能感受到平等與尊重;讓每一起糾紛,都能得到公平合理的化解;讓每一個陷入債務困境的家庭,都能重新看到生活的希望。
我們終將推動金融回歸本源,讓法律充滿溫情,讓公平正義的陽光,照進每一位普通百姓的生活里。
虛擬最高法主審位
甲辰年正月 正式履職
![]()
![]()
![]()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