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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每當說起村干部這個話題,不少農民朋友總是忍不住搖頭嘆氣,言語間帶著失望甚至憤怒。確實,對一個村子來說,有沒有一位真正為農民著想、踏實肯干的村干部,實在太關鍵了。一個好的村干部,能帶著大家找路子、謀發展,讓鄉親們的日子越過越紅火;可要是一個心術不正的村干部,卻很可能把整個村子帶向歪路,甚至親手毀掉很多家庭辛苦攢下的希望。
但令人痛心的是,后一種情況,這些年在不少地方都真實地發生過。從不久前公布的2025年度數據就能看出端倪:全國共有9.1萬名村支書和村主任被立案調查,算下來,平均每天就有接近250名村干部“落馬”。這個數字一出來,很多老百姓一方面覺得震撼,另一方面卻也感到欣慰——因為這明白地傳遞出一個信號:國家對于整治基層腐壞,尤其是村干部隊伍中的問題,是動了真格、下了狠心的。
過去,可能有些村干部會覺得:自己不過就是占點小便宜、撈點小好處,金額不大,應該沒什么事吧?但從今往后,這種僥幸心理再也要不得了。官方已經明確,哪怕只是看似微小的不正之風,只要涉及以權謀私,都會被納入“微腐壞”的范疇,并嚴肅追責。特別是以下12類行為,一經發現,絕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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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很多農民反映的問題,主要集中在3大方面
說到村干部的問題,很多農民朋友反映的焦點,主要集中在三個方面。第一,就是部分村干部的心思根本沒放在工作上,整天琢磨的就是怎么“撈好處”。村里有什么政策優惠、項目資源,他們第一個想到的不是全體村民,而是自家人、親戚朋友。這種“近水樓臺先得月”的現象,不少農民都親身經歷過、或者親眼見過。尤其在脫貧攻堅那幾年,一些村干部私心太重,把扶貧資金、幫扶名額當成了自己可以隨意支配的“私產”,導致真正需要幫助的農戶得不到支持,群眾意見非常大。
第二,是貪污腐壞現象在基層仍有發生。村干部雖然級別不高,但在村里掌管著實實在在的權力,各種惠農補貼、建設款項、土地流轉等等,往往都要經過他們的手。這就給了一些人可乘之機,膽子越來越大,甚至覺得“天高皇帝遠”,沒人管得了自己。
第三,是某些村干部作風霸道,把自己當成了“土皇帝”,對村民呼來喝去,甚至存在欺壓百姓的“村霸”行為。能當上村干部的,一般在本地都有些影響力,這大家心里都有數。可一旦當上干部,有些人就飄飄然了,忘了自己也是從群眾中來的,反而開始耍威風、擺架子,對待鄉親態度惡劣,辦事不公,有的甚至拉幫結派、打壓異己。那么,這些情況上面知道嗎?管不管呢?請大家放心,國家不僅清楚,而且已經重拳出擊。那些還想著靠權力撈油水、欺壓百姓的人,他們的“好日子”真的到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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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里要特別強調一下,所謂的“微腐壞”,絕不是根據涉及金額大小來判定的。只要是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哪怕只是一頓飯、一包煙、一次違規的“打招呼”,只要違反了規定、損害了集體或村民利益,就屬于腐壞行為,就必須受到查處。這種“小事不小”的認識,正是當前基層反腐的重要導向。它提醒每一位村干部:手中的權力再小,也是人民賦予的,必須用在正道上,用在為村民服務上。
事實上,很多農民朋友內心并不苛責,大家要的其實很簡單:一個能公平辦事、真心為村里著想的帶頭人。村干部本來應該是連接地方和農民的橋梁,是帶領鄉村發展的重要力量。如果這座“橋”歪了、斷了,那政策再好,也難以真正惠及百姓。所以,清理隊伍、整肅作風,不僅是為了處罰少數人,更是為了保護和激發大多數踏實肯干的基層干部,重建村民對村組織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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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文件明確列出12類必追責行為,每一條都直指權力越界
國家近年來對村干部行為規范越來越明確的要求。最近,相關文件就清清楚楚列出了12類必須追究責任的行為,每一條都直指權力越界、以權謀私的亂象,內容直白,一聽就懂:
第一,侵占、挪用集體資金,截留各種補貼款,把本來屬于集體的財產悄悄變成自己的,不管金額大小,都屬于貪污腐壞,絕不姑息。
第二,優親厚友、違規分配資源,比如在低保名額、各類補貼、宅基地審批這些事關百姓切身利益的事情上,只要熟人打個招呼就一路綠燈,這明顯就是以權謀私,損害公平。
第三,吃拿卡要、變相索賄,老百姓想辦點事,非得“表示表示”才行,這種風氣實在讓人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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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違規處置集體資產,比如把村集體的土地、廠房、設備等,通過低價出租、暗箱操作的方式處置,明明值100塊的東西,20塊就轉給了私人,這中間的貓膩不言而喻。
第五,公款私用、違規報銷,拿著集體的錢支付個人吃喝、旅游、消費,把公家當成了自家小金庫。
第六,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在自己職責范圍內的事情,卻要收了禮才給辦,把服務變成了交易。
第七,刁難村民、打擊報復,對于敢于提意見、反映問題的村民,想方設法阻撓甚至打壓,這種行為必須零容忍。
第八,村務不公開、不透明,村里的財務狀況、項目進展、補貼發放一團亂麻,全由少數人私下操作,老百姓如同蒙在鼓里。
第九,把村里的項目直接交給自己的親戚朋友,或者指定特定合作方,利用職權為某些商戶、工程隊開后門,嚴重破壞公平競爭環境。
第十,直接進行貪污腐壞,涉案金額巨大,嚴重侵蝕集體利益。
第十一,利用職務便利,在工程項目等環節中“吃項目”、“拿回扣”,中飽私囊。
第十二,在村里作威作福,欺壓百姓,甚至逐漸演變為“村霸”式的干部,這種行徑更是令人憤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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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話,這幾年,不少農民朋友一提到村干部,心里就堵得慌,看法普遍不太好。特別是眼下,隨著2025年臨近,國家“鄉村振興”的戰略步伐正不斷加快,對村干部的清廉程度、辦事公正性的要求也越發嚴格。
我們農民是國家的基礎,是社會的根基,我們的日子過得好不好,直接關系到整個國家的穩定與發展。而村干部作為最貼近我們的一層干部,他們的所作所為,真的能深深影響每一個普通農戶的生活。所以說,一個不好的村干部,在農村造成的破壞力,往往是難以估量的。對此,國家的態度非常明確:堅決不能容忍!
在“鄉村振興”這個時代大背景下,針對村干部的紀律約束已經重拳出擊。這次對各類違規行為的清晰界定,其真正意義并不只是“管得更嚴”,更是為了讓“規矩更加清楚”。對我們村民而言,這無疑是一份實實在在的保障書,讓我們知道哪些行為是不被允許的,在遇到不公時能有據可依。而對于廣大村干部來說,其實只要本本分分工作,真心實意為老百姓服務,不碰紅線、守住底線,就絕對會贏得大家的尊重和愛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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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底,我們農民的要求并不高,無非是希望有一個公平、透明、能帶著我們向前走的好帶頭人。村干部這個崗位,承載著鄉親們的信任和期待,也肩負著推動鄉村發展的重任。只有每一條規矩都落到實處,每一次監督都發揮實效,才能逐步祛除不良風氣,讓真正想干事、能干事的干部脫穎而出。
鄉村振興的路上,需要的是踏實肯干、清正廉潔的領路人,而不是那些利用手中小權謀取私利、傷害群眾感情的“絆腳石”。希望隨著制度的完善和執行的強化,未來的鄉村,能涌現出更多值得稱贊的好干部,讓農民的口碑從“一片罵聲”漸漸轉變為“一片贊聲”。這需要時間,也需要我們每個人的關注與參與。畢竟,家園的美好,離不開每個人的共同努力與守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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