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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泊如
編輯 | 侯恬
“全網最低價”類似的促銷手段,以后恐怕是不能用了。
以前,平臺能夠通過流量分配機制決定一家店鋪的生死,更有甚者,還通過算法共謀、大數據殺熟軟性強迫商家。平臺甚至能做到對競爭生態的上帝視角管控,要求商家只能“二選一”。這種手段在此前大行其道,催生了二選一、低于成本價銷售等種種怪現狀。
但2月13日,市場監管總局正式發布了《互聯網平臺反壟斷合規指引》(以下簡稱《指引》),這紙文件的落地,不僅牽動著各大平臺的神經,更與每一位電商從業者、平臺內商家息息相關。
電商江湖,要迎來真正的“無壟斷”時代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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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更精確的
尺子與三條“紅線”
以往我們談論壟斷,往往盯住市場份額。在《指引》發布前,大家都停留在《反壟斷法》中相對原則性的條款,以及那幾起平臺因壟斷被罰數億元的轟動性案例里。但在一些灰色地帶,如平臺與商家之間關于“二選一”、“全網最低價”的博弈,市場對這些行為的邊界存在較大偏差。
《指引》的首要貢獻,就是將相對模糊的“反壟斷”概念,轉化為電商平臺可對照、可執行、可自查的具體清單。它不再僅僅看你占了多少地盤,更看你如何利用算法、數據、資本優勢去排除、限制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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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重新強調了反壟斷合規管理的三大“紅線”。首先是對于壟斷協議的劃定。過去,平臺存在店大欺客的情況,修改平臺規則對商家進行定點爆破。比如,某些平臺會在商家入駐協議中夾帶私貨,要求商家必須搭配使用指定的支付工具或物流系統,這在以前被包裝成生態優化,但在《指引》中,這被定性為搭售或附加不合理交易條件。
其次,“低于成本銷售”、“二選一”、“封禁屏蔽”、“平臺差別待遇”和“全網最低價”等要求,都被定義為濫用市場支配地位。
同時,《指引》還明確,具有支配地位的平臺,沒有正當理由,在應用層、傳輸層、網絡層等進行封禁屏蔽,導致交易相對人無法進入相關市場,就是濫用市場支配地位。
對于電商行業而言,這種定性的改變是顛覆性的。
過去,頭部平臺可以憑借市場地位,強制要求商家簽署“獨家合作”協議;可以利用流量分配算法,對不合作的商家進行“搜索降權”;可以發起“燒錢大戰”,用低于成本的價格銷售商品來拖垮對手。現在,《指引》將這些行為明確定性為需要重點防范的風險,并提供了具體的識別示例。
《指引》出臺后,電商平臺和平臺內商家面臨一個明確的轉向,平臺必須重新審視所有規則、算法和協議,建立系統的合規審查機制,確保規則公平、算法向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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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平臺經營的
時代有望真正開啟
在電商市場,決定一家店鋪成色的,除了你的貨好不好,還有平臺給不給流量。商家在平臺的權杖下如履薄冰。平臺打造了一套標準的、純熟的反壟斷模板。
現在的電商市場里,個別品類出現了低于成本價銷售的情況,這在行業內曾有一個好聽的名字,叫補貼戰。頭部平臺通過過度補貼、交叉補貼,要求商家以低于成本的價格銷售商品。這種做法的本質不是回饋消費者,而是為了等競爭對手被耗死、退出市場后,平臺再大幅提高入駐費和抽傭,收割剩下的商家和消費者。實則這種做法平臺也是在自毀其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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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美團在財報中承認2025年因競爭影響盈利
二選一也是商家最深惡痛絕的行為。利用搜索降權、流量限制、收取獨家合作保證金等,強迫商家在多個平臺間做出排他性選擇。
此外,所謂的全網最低價,往往是平臺強加給商家的枷鎖。頭部平臺要求商家在本平臺銷售的價格不得高于其他平臺,若在其他平臺降價,必須在本平臺降價至更低水平。這直接鎖死了商家的利潤空間,讓商家在多平臺博弈中完全喪失了自主定價權。事實上,消費者更關心的其實是產品品質,但在惡意低價面前,利潤微薄,商品品質已無暇顧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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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這些手段,頭部平臺達到了順我者昌的目的。即使產品再有核心競爭力,只要平臺不給你展示,你那點商品也只能計入無效庫存,商品低于成本價虧本也要賣。《指引》出臺后,商家在經營上可能迎來利潤修復機會。
多平臺經營的時代有望真正開啟。《指引》明確禁止平臺采取各種變相限制手段,商家的議價權將重新回歸。商家可以真正根據不同平臺的客群畫像、抽傭比例、物流成本來靈活分配庫存,而不是被死鎖在某一家平臺的圍欄里。
其次是不再被低價策略殺雞取卵。以前商家虧本也要賣,是因為怕被降權。現在,《指引》明確禁止平臺強推全網最低價。這意味著商家終于可以從價格戰的泥潭中抽身,轉向品牌價值和產品服務的競爭。
不僅如此,從平臺抽傭的角度看,《指引》明確平臺不能連續多年超過正常幅度提高服務費,這給商家的成本預期注入了一劑強心針。在多平臺經營的紅利下,迎來利潤的修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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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墻之后
是新的墻還是新的時代
反壟斷的雷聲,其實已經響了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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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反壟斷局官網
從2021年開始,電商巨頭之間的墻就在不斷拆除。2024年9月起,淘寶/天貓正式完成微信支付的全面全量接入。2024年10月,京東商城也宣布正式接入支付寶支付。大型電商平臺在支付端的“排他性”已基本瓦解。
此外,阿里與騰訊也達成協議,微信視頻號、朋友圈等廣告流量可以直跳淘寶天貓App。這種“流量回流”模式已成為淘天在存量市場獲取新客的主要手段。
平臺間雖然在逐步拆墻,但對商家的壟斷行為真的消失了嗎?事實是,壟斷手段正在變得越來越隱蔽。
以前直接簽“獨家合作”合同,現在不簽合同,但通過算法監測,一旦發現你多平臺經營,立即自動降權、限流。還以“數據安全”為由,拒絕與其他平臺進行合理的數據接口互通。雖然基礎傭金不動,但平臺存在強制收取高額的“數據服務費”、“流量推廣費”的情況,不買就沒生意。
2026年2月13日,市場監管總局約談阿里巴巴、抖音、百度、騰訊、京東、美團等7家頭部平臺。監管部門明確指出,各大平臺仍存在壟斷風險。
本次《指引》出臺,能否真正杜絕行業壟斷行為?實事求是地講,指望一紙文件徹底消滅競爭中的潛規則并不現實。只要平臺依然掌握著分發權,這種權力的慣性就會尋找新的宣泄口。
平臺經濟的創新速度,永遠快于法規的更新,新的競爭模式和潛在壟斷手段可能層出不窮。需注意的是,《指引》本身是不具有“強制性”的指導文件,其效力的真正發揮,依賴于平臺的自覺合規、商家的積極維權以及執法機構的嚴格和持續監管。
不過,《指引》最大的意義在于,它給了反壟斷執法機構有法可依。以前執法是靠外部舉報,效率低、取證難。現在,《指引》不僅明確了什么是錯,還明確了執法機構可以如何調查。
《指引》第二十八條也規定了,平臺必須配合調查,包括提供數據獲取權限,不得拒絕、阻礙進入經營場所。反壟斷監管將進入常態化、規范化階段。
這場變革注定伴隨陣痛與博弈,但無論如何,唯流量論、唯規模論的權力巔峰正在遠去。未來,平臺的競爭力將更取決于能否構建更公平的生態,能否真正服務于商家和消費者的長期利益。對于商家來說,或許能迎來利潤更豐厚的時代。
參考資料:
[1]盤點2021:反壟斷的來路與去途 . 法治網
[2]點名“全網最低價”等!《互聯網平臺反壟斷合規指引》發布 . 中國商報
[3]重磅!《互聯網平臺反壟斷合規指引》發布,提出8個場景中的新型壟斷風險,包括:平臺低于成本銷售、“二選一”行為、“全網最低價”等 . 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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