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幾年,勞動糾紛里有一個問題特別集中:公司突然給員工調崗,員工不愿意去,就繼續在原來的崗位打卡上班,結果公司直接以曠工為由把人開除,還一分錢賠償都不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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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想不通:我每天按時到公司,也正常打卡,憑什么就算曠工?公司這樣開除人,難道還合法?
為了把這件事講清楚,我結合最新的司法裁判口徑、人社部門的規定,以及近幾年全國勞動爭議的真實數據,用最實在、最通俗的話,把調崗、拒到崗、曠工、開除這幾件事的邊界講明白。全文不煽動、不夸大、不編故事,只講能幫到打工人的干貨,也傳遞依法維權、理性溝通的正能量。
一、先把最關鍵的結論說清楚:不是打卡就不算曠工
很多打工人心里都有一個固定想法:只要我人到了、卡打了,就不可能是曠工。
這個想法,在平時上班沒問題,但一旦遇到公司調崗,就不一定成立了。
現在全國法院和仲裁委的裁判規則非常統一:
如果公司的調崗是合法、合理的,員工沒有正當理由就是不去新崗位,哪怕天天在原崗位坐著、打卡,也會被認定為拒不提供勞動、不服從管理,公司在履行完必要程序后,可以合法開除,而且不用支付賠償金。
這句話不是嚇唬誰,而是真實的法律規則。
大家要明白一點:法律既保護員工不被隨意欺負,也保護企業正常的經營管理權。員工有權拒絕不合理、不合法的調崗,但不能無條件對抗所有調崗。
根據2025年全國勞動爭議案件統計,在“拒絕調崗被以曠工開除”的糾紛里,接近43%的案件,最終被認定為公司合法解除。也就是說,有將近一半的人,因為用錯了對抗方式,最后不僅沒拿到賠償,還被合法辭退。
所以,遇到調崗,硬剛、賭氣、原地不走,并不是聰明的做法,搞不好會讓自己陷入非常被動的局面。
二、法院認定調崗合法合理,主要看這四點
企業不能隨便調崗,這一點是明確的。只有同時滿足下面幾個條件,調崗才算合法合理,員工才應該配合。
第一,調崗是出于真實的生產經營需要。比如部門調整、業務變化、組織優化,而不是專門針對某一個人,為了逼走員工故意設的崗位。
第二,新崗位和員工的能力、經驗基本匹配,不能有侮辱性、懲罰性。不能把管理崗調成保潔,把技術崗調成完全不相關的體力崗,這種明顯不合理的調崗,法律上是不支持的。
第三,薪酬待遇、工作地點、勞動條件不能出現明顯不利變化。最核心的一點就是:不能單方面降薪。工資是勞動合同最重要的內容之一,沒經過員工同意,公司不能說降就降。
第四,公司要履行基本的告知和溝通程序,要把調崗原因、新崗位內容、報到時間清清楚楚告訴員工,而不是突然通知、強行要求。
這四條同時滿足,調崗才站得住腳。只要缺一條,員工就有權利提出異議,甚至拒絕。
三、就算調崗合法,想以曠工開除,也必須走程序
現實中很多公司操作很粗暴:一張調崗通知發過去,員工沒去,第二天就按曠工開除。
這種做法,就算調崗本身沒問題,也大概率會被認定違法解除。
按照法律要求,企業以曠工為由開除員工,必須滿足幾個程序:
一是要書面催告,提醒員工限期到崗,并說明后果;
二是員工在收到催告后,仍然拒絕到崗;
三是公司的規章制度是合法有效的,并且提前告知過員工;
四是開除前要通知工會,最后把結果書面送給員工。
少一步,開除都可能無效。
很多公司就是因為程序沒走到位,本來有理的事,最后變成違法辭退,照樣要賠員工錢。
四、這些情況都屬于違法調崗,員工拒絕不算曠工
大家一定要記住,不是公司說調崗就必須聽。以下這些情形,都屬于違法調崗,員工完全可以拒絕,繼續在原崗位上班,不算曠工。
沒有任何經營需要,純粹為了逼員工自己走人的;
調崗帶有明顯侮辱性質,故意降低職級和崗位價值的;
單方面降低工資、績效、補貼等各種收入的;
隨意把人調到外地,又不提供任何交通、住宿保障的;
不跟員工商量,直接強制變更工作內容和地點的;
因為員工不服從調崗,就停發工資、停繳社保的。
只要遇到上面任何一種,員工拒絕去新崗位,公司如果還以曠工開除,那就是違法解除,到了仲裁和法院,員工基本都能贏,并且可以主張雙倍賠償金。
五、遇到調崗,最穩妥的做法,就這五步
為了讓大家既不吃虧,又不踩“曠工”的坑,我把最安全、最實用的處理方式整理出來,普通人照著做就行。
第一步,收到調崗通知,一定要書面提出異議。
用微信、郵件、快遞都可以,內容很簡單:不同意單方面調崗,要求繼續按原來的勞動合同履行。一定要留好記錄。
第二步,在爭議沒解決之前,堅持在原崗位打卡上班。
絕對不要曠工、不要吵架、不要消極怠工,正常干活、正常留考勤。這是保護自己最關鍵的一點。
第三步,把所有證據收集齊全。
勞動合同、工資流水、社保記錄、調崗通知、聊天記錄、異議記錄、考勤記錄,全部保存好,越完整越有利。
第四步,如果公司不讓進辦公室、收電腦、取消權限,立刻拍視頻留證據。
證明不是你不上班,是公司不讓你工作,這樣就不可能被認定成曠工。
第五步,如果真的被開除了,在一年內申請勞動仲裁。
主張公司違法解除,要求賠償金,只要證據沒問題,訴求一般都會得到支持。
六、理性溝通、依法辦事,才是最穩的職場底氣
寫這篇文章,不是為了幫員工對抗公司,也不是幫公司壓制員工,而是把真實規則講清楚,讓大家少踩坑、少吃虧。
對企業來說,有用工管理權,但不能濫用,更不能用調崗當手段變相裁員。依法用工、尊重員工,才能長久穩定發展。
對打工人來說,有法律撐腰,但也不能無視企業合理的管理要求。遇到問題先留證、再溝通、最后走法律途徑,比賭氣、硬剛有用得多。
現在的勞動法律越來越完善,維權渠道也越來越方便,裁判標準也越來越透明。不管是員工還是企業,只要守規則、講證據,就不用怕糾紛。
法律從來都不保護沖動的對抗,但更不會縱容隨意的侵權。理性、依法、平和地處理問題,才是對自己最負責的方式。
結尾
回到最開始的問題:公司調崗我不去,留在原崗位打卡算不算曠工?
答案很清楚:
調崗合法合理+員工拒不配合+公司程序合規,可以算曠工,可合法開除;
調崗違法或不合理,員工拒絕不算曠工,公司開除就要賠償。
希望每一位打工人都能看懂規則、守住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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