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蘇東坡,北宋大文豪?豪放派詞宗?“明月幾時有”的浪漫,還是“大江東去”的豪邁?這些標簽都對,但你可能漏了他最硬核、也最可愛的一面:一個愛江山也愛美人,但更愛鍋里有沒有肉、百姓能不能活命的“跨界頂流”。他的人生,遠不止詩詞書畫,更像一部北宋版的“公務員下鄉扶貧紀實”,外加一部“美食生活家流浪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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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人當官想青史留名,蘇軾當官,滿腦子都是“這屆老百姓太難了”。他第一份正式工作是在陜西鳳翔,管什么呢?管砍樹和運軍糧。聽著簡單?可差點要了老百姓的命。當時規矩死板,命令老百姓必須在黃河汛期冒險放木筏運木材,逆著洪水沖,人財兩空是常事。蘇軾一看,這不行啊。他跑遍基層,問老人問下屬,最后大手一揮:改規矩!讓老百姓自己挑安全的時間運送。就這一招,把壓得人喘不過氣的“衙前役”危害砍掉了一半。你看,天才的起點,不是寫《赤壁賦》,而是寫“惠民文件”。
后來他跑到杭州當通判,除夕夜去查監獄,看見一堆因為私販鹽巴被抓的窮苦人。他心頭一酸,在詩里寫:“我亦戀薄祿,因循失歸休。不須論賢愚,均是為食謀。”意思就是:你們是為了口飯吃犯法,我也是為了俸祿在這當官,咱誰也別笑話誰。他甚至想偷偷放他們回家過年,又怕丟了烏紗帽。那種糾結和慈悲,特別真實。新法推行中的種種不切實際,他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公務繁忙又憋屈,咋辦?還好有才情與佳人。在杭州,他遇到了年僅十二歲的王朝云,后來成了他一生知己。他也為沙河塘樓上的歌女寫下“小橋依舊斜陽里,不見樓中垂手人”的悵惘。他的“好色”,是對美好生命的天然親近,是苦悶生活里的一抹亮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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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密州,他化身“滅蝗大隊長”,一邊帶著百姓撲殺蝗蟲,一邊求朝廷減免稅賦。在徐州,黃河決口,他挽起袖子,和民工兵卒一起在泥水里抗洪七十多天,水退了,還建了座“黃樓”以志紀念。有趣的是,他手書弟弟寫的《黃樓賦》刻碑時,官伎馬盼盼在旁邊調皮,學他書法寫了“山川開合”四個字,他回來一看,哈哈大笑,就保留了下來,這份隨和與欣賞,何等可愛。
但命運最愛開玩笑。一紙“烏臺詩案”,把他貶到黃州,工資斷了,全家吃飯都成問題。就這,他聽到老鄉說當地有溺死女嬰的惡習,還是坐不住了。自己窮得叮當響,還硬擠出“十千錢”,牽頭組織“育兒會”,號召富人捐錢捐米,救那些剛出生的孩子。沒錢買肉,他就研究怎么做白菜蘿卜羹,還美其名曰“有自然之甘”。發現便宜的羊脊骨,他能烤出蟹肉的味道,寫信給弟弟蘇轍嘚瑟,最后還調侃“然此說行,則眾狗不悅矣!”——狗都沒骨頭啃了。能把窮日子過出花來,苦中作樂到這種境界,千古唯有蘇東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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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年被貶到更遠的惠州,他依然沒停下。看到郊野白骨暴露,就籌錢掩埋;看到百姓過江危險,就捐腰帶建橋;看到瘟疫流行,就自學中醫采藥救人。他和朝云在惠州清貧度日,卻在端午前夜浪漫地寫下“尋一首好詩,要書裙帶”。直到最后被放逐到天涯海角的儋州,他依然開辦學堂,教出海南歷史上第一位舉人。
所以,回過頭看,蘇軾的“好色”到底是什么?他好杭州的湖光山色,好徐州的燕子樓空,好黃州的羊脊骨,好惠州的荔枝,也好身邊那些聰慧美麗的女子如朝云、勝之。但他“好”的,更是這人間煙火,是腳下土地上的每一個鮮活生命。他看見枯骨會落淚,看見棄嬰會奔走,看見饑荒會憂心。他的心里,裝得下“西北望,射天狼”的家國抱負,也裝得下“為余浩嘆”的古今幽情,更裝得下豬肉怎么燉才爛,羊蝎子怎么烤才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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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總愛把他捧上文學神壇,稱他文學家、書法家、畫家……可這些名頭,或許都不是他最在意的。他用文學抒懷,也用文學為民請命;他用書法寫詩,也用書法記錄善行。文學藝術,是他“修身齊家”的工具,更是他“治國平天下”、表達對蒼生深切憐愛的途徑。他的一生,是頂級文人的一生,更是一個有溫度、有情趣、有擔當的實干家的一生。
所謂“好色東坡”,好的哪里是庸俗的美色?他好的,是這五彩斑斕、充滿悲歡的人世間,是那滿園他心心念念、愿其安泰的“春色”。這份博大、天真而又深情的“好”,才是他穿越千年,依舊可愛至極的真正原因。讀他的詞,痛快;讀他的人生,暖心。這才是我們該追的星——一個能把苦難活成詩,把責任擔在肩,把熱愛灑滿人間的真實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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