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3日,“十五五”開局首份中央一號文件——《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錨定農業農村現代化 扎實推進鄉村全面振興的意見》正式發布,在“加強縣域基本公共服務供給統籌”章節中明確提出:穩慎優化農村中小學校和幼兒園布局,保留并辦好必要的鄉村小規模學校和幼兒園。
這一表述并非簡單重申,而是將鄉村小規模學校的存續,上升到鄉村全面振興、教育公平兜底、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國家戰略高度。文件用“穩慎優化”“保留并辦好”兩個關鍵定語,劃出一條不可逾越的紅線:鄉村小規模學校絕不能隨意撤銷、一刀切關停。
為什么在城鎮化推進、學齡人口流動變化的背景下,國家依然要為鄉村小規模學校戴上“護身符”?那些只有幾十人、十幾人甚至幾個人的鄉村教學點,到底承載著怎樣不可替代的價值?盲目撤并又會帶來哪些難以挽回的后果?本文結合政策原文、權威解讀與基層實踐,給出清晰答案。
一、政策定調:從“效率優先”到“公平兜底”,“不能隨意撤”是剛性要求
回顧我國農村學校布局調整歷程,早期“撤點并校”以規模效益、資源整合為導向,有效優化了教育資源配置,但也暴露出上學路途遠、安全風險高、留守兒童管護難、輟學風險回升、鄉土文化斷裂等問題。
2012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規范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布局調整的意見》,明確規范撤并程序,要求先建后撤、聽證公示、多數家長反對不得強行撤并;2018年《關于全面加強鄉村小規模學校和鄉鎮寄宿制學校建設的指導意見》進一步確立科學評估、應留必留、先建后撤、積極穩妥的原則。
2026年中央一號文件延續并強化這一政策導向,核心變化在于:將鄉村小規模學校從“教育專項工作”納入鄉村全面振興頂層設計,與縣域普通高中振興、城鄉學校共同體建設、教師統籌配置、控輟保學等工作一體部署,意味著“保留必要小規模學校”不再是教育部門的單項任務,而是各級黨委政府的共同責任。
文件中的“必要”二字,有清晰的政策界定:以保障學生就近入學為核心標準。偏遠山區、丘陵地帶、交通不便區域、留守兒童集中村落、低齡學生集中教學點,只要撤并后會顯著增加上學成本、提升交通安全風險、導致失學輟學,就屬于“必須保留”的范疇,任何地方不得以“優化布局”“精簡編制”為由隨意撤銷。
而“穩慎優化”則明確了撤并的剛性程序:確因生源極度萎縮需撤并的,必須由縣級政府統籌,履行方案制定、專家論證、公開公示、聽證座談、報批備案全流程,充分聽取家長、師生、村委會、鄉鎮政府意見,設置合理過渡期,配套完善寄宿保障、校車服務、課后托管,絕不能“一關了之、一撤了之”。
二、不可替代的價值:小規模學校是鄉村的“根”與“燈”
(一)守住教育公平底線,阻斷貧困代際傳遞
鄉村小規模學校最核心的價值,是保障農村適齡兒童“有學上、就近上、安全上”。對于山區、庫區、偏遠村落的孩子,尤其是小學低年級學生,就近入學是最現實、最安全的選擇。盲目撤并后,孩子每天往返數十里山路,雨雪天氣風險陡增,家庭交通、陪護成本大幅上升,部分困難家庭、留守兒童家庭無力承擔,極易導致輟學失學,直接沖擊控輟保學成果。
教育公平的起點,是入學機會公平。鄉村小規模學校就是義務教育的“最后一公里”兜底保障,讓農村孩子不用遠離家庭、不用背負過重成本,就能平等享有受教育權利,從源頭阻斷貧困代際傳遞,這是鄉村振興最堅實的人才基礎。
(二)守護留守兒童成長,筑牢家庭與社會穩定防線
全國農村留守兒童超600萬,相當一部分集中在偏遠鄉村。小規模學校距離近、師生關系緊密、管理精細化,教師往往兼顧“教書+管護+心理疏導”,成為留守兒童的“代理家長”與情感依托。
若盲目撤并,低齡留守兒童被迫寄宿或遠距離走讀,親情陪伴進一步缺失,安全管護、心理健康、行為習慣養成面臨更大挑戰,容易引發厭學、叛逆、安全事故等問題。保留小規模學校,既是守護孩子成長,也是減輕農村家庭負擔,維護鄉村社會穩定。
(三)承載鄉土文化傳承,是鄉村文明的精神地標
鄉村學校不僅是教育場所,更是村落的文化中心、精神地標。鄉村小規模學校扎根鄉土,能夠更好融入地方民俗、傳統技藝、農耕文化,開展本土化、特色化教育,讓鄉村孩子記住鄉愁、傳承文脈。
一旦學校撤銷,村落的人氣與文化活力隨之衰減,鄉村振興的文化根基被削弱。保留并辦好小規模學校,就是留住鄉村的“文化根脈”,讓鄉村既有產業振興,更有文明活力。
(四)適配小班化教學優勢,提升育人質量
規模小不等于質量低。小規模學校天然具備小班化、個性化、精細化的教學優勢,教師可以關注每一位學生的學習狀態、心理變化,實施分層教學、個性化輔導,彌補農村教育資源短板。近年來,多地鄉村小規模學校探索“小班優教”“鄉土課程”“城鄉結對”,辦學質量顯著提升,成為農村教育的特色亮點。
三、盲目撤并的教訓:那些不該被忽視的現實代價
過去部分地區盲目推進“撤點并校”,留下深刻教訓:學生長途跋涉安全事故頻發、寄宿生管理壓力劇增、家庭育兒成本飆升、輟學率反彈、村落空心化加劇、教育資源閑置浪費。
有的地方撤并學校后,鄉鎮中心學校校舍、師資不堪重負,教學質量下滑;有的地方閑置校舍荒廢,造成公共資源浪費;有的地方因上學不便,農村適齡兒童入學率回落,違背布局調整的初衷。
2026年中央一號文件強調“不能隨意撤銷”,正是對歷史經驗的總結,對基層現實的尊重,對農村孩子權益的守護——教育布局調整,不能只算經濟賬、規模賬,更要算民生賬、公平賬、長遠賬。
四、正確路徑:不是“一刀切保留”,而是“穩慎優化、辦好辦優”
中央一號文件明確“保留并辦好必要的鄉村小規模學校”,不是否定布局優化,而是反對隨意撤并;不是無條件保留所有小規模學校,而是精準保留“必要”的,同時提升辦學質量,讓農村孩子在家門口也能上好學校。
(一)嚴格撤并程序,守住政策紅線
確需撤并的,必須嚴守科學評估、應留必留、先建后撤、積極穩妥原則,履行全流程法定程序,家長反對率高、交通安全不達標、寄宿保障不完善的,一律不得撤并。
(二)強化資源保障,補齊辦學短板
推進城鄉學校共同體建設,推動城區優質學校與鄉村小規模學校結對幫扶、師資互派、課堂共享;加強縣域教師統籌配置,落實鄉村教師生活補助、職稱評聘傾斜政策,穩定鄉村教師隊伍;改善辦學條件,配齊圖書、實驗器材、多媒體設備,保障基本教學需求。
(三)創新辦學模式,提升教育質量
支持小規模學校開展小班化教學、跨年級復式教學、鄉土特色課程,打造“小而美、小而優、小而特”的鄉村教育樣本;利用數字化教育資源,讓農村孩子同步享有城市優質課程,縮小城鄉教育差距。
(四)盤活閑置資源,服務鄉村振興
對確已撤并的學校校舍,優先用于鄉村學前教育、老年學堂、文化活動中心、鄉村研學基地,盤活公共資源,服務鄉村全面振興。
五、結語:守住鄉村校園,就是守住鄉村未來
鄉村小規模學校,是農村孩子的求學港灣,是鄉村文明的精神燈塔,是教育公平的底線支撐,更是鄉村全面振興的基礎工程。2026年中央一號文件為鄉村小規模學校“保駕護航”,傳遞出清晰信號:鄉村教育不能丟,農村孩子不能忘,公平底線不能破。
各級政府、教育部門應嚴格落實文件要求,摒棄“一刀切”的簡單思維,以“穩慎”態度優化布局,以“辦好”標準提升質量,讓每一所必要的鄉村小規模學校都能扎根鄉土、煥發活力,讓每一個農村孩子都能在家門口享有公平而有質量的教育,為鄉村全面振興注入源源不斷的教育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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