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郵箱: ymq120@yeah.net 對于來稿,默認為原創
今天是2月19日,大年初三,一段被曝光的監控視頻,瞬間戳中了全網的神經。
視頻中,可以看到兩個初中女生騎著電動車路過,看見一位騎自行車的老人,為避讓一輛白色轎車,身體猛地向右傾斜,最終重心不穩連人帶車摔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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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們下意識停了車,對視了一眼,眼神里有猶豫,有糾結。畢竟,“老人倒地扶不扶”,早已是刻在一代人心里的世紀拷問。
“那就扶唄,又沒事。”
一句稚嫩又純粹的話,打破了短暫的沉默。其中一個女孩鼓起勇氣,上前輕輕扶起了摔倒的老太太,另一個女孩則在一旁幫忙照看。
她們以為,自己做了一件好事,是學雷鋒的行為。可誰能想到,這場持續不到3分鐘的善意,竟會將兩個普通家庭拖入困境,給未成年的孩子留下難以磨滅的心理創傷。
事發后,老太太稱自己是被突然出現的電動車“驚嚇”到才摔倒的,向女孩索賠22萬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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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讓人難以接受的是,交警部門的責任認定中,兩個初中生,被判定為“次責”,理由是她們的行為“對事故發展存在一定影響”。
“孩子已經產生了嚴重的心理陰影。”當事人媽媽鄭女士的一句話,戳中了全網千萬家長的淚點。
她坦言,自從這事發生后,女兒變得沉默寡言,夜里常常做噩夢,甚至看到摔倒的人就會下意識躲閃,連獨自上學都成了難題。
據悉,該案將于2月26日上午在靈川法庭開庭審理。
今天,無數人都在懸著心等待一個答案:善意,到底做錯了什么?為什么伸手幫人,還要付出如此昂貴的代價?
先說說這起事件里最讓人費解的幾個點。
根據鄭女士的描述,老太太明明是為了避讓白色轎車才摔倒的,兩個女孩既沒有撞到她,也沒有逼停她,只是在她倒地后,出于善意上前攙扶。
交警的“次責”認定,卻將這份善意與事故綁定。有法律人士分析,這大概率是一起“無接觸交通事故”的認定,但關鍵在于,無接觸事故的追責,核心是“行為與損害結果有直接因果關系”。一個事后的攙扶動作,是否是“影響事故發展”的因素?
還有人猜測,可能是兩個初中生存在違規騎行行為——比如未滿16周歲騎電動車(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駕駛電動自行車需年滿16周歲),或是轉彎時未做到讓行。即便真的存在違規,這也和“扶人致損”是兩個完全獨立的行為,不能因為一個行為的瑕疵,就否定另一個行為的善意,更不能把摔倒的責任,強加到行善者身上。
再說說這22萬的索賠。或許有人會覺得,索賠金額太夸張,但了解過交通事故賠償標準就知道,這其中最主要的開銷是殘疾賠償金。按照福建省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1437元計算,若老太太構成九級傷殘,僅這一項賠償就接近25萬元,再加上其他費用,22萬的索賠金額確實有法律依據可循。
可問題的核心并不是“金額合不合理”,而是“該由誰來賠”。讓兩個好心扶人的初中生(最終由監護人承擔)來為老太太自己避讓車輛摔倒的行為買單,這無論從情理還是法理上,都讓人難以信服。
這起事件,早已不是兩個家庭的私人糾紛,而是戳中了整個社會的“行善焦慮”,更是對我們一直倡導的“善意”的一次沉重打擊。
有大數據顯示,如今超過55%的路人看到老人摔倒會直接走開,只有5%的人會毫不猶豫地上前攙扶。
為什么?不是人心變冷了,是太多類似的案例,讓善意被一次次辜負,讓人們學會了“明哲保身”。
還記得去年湖南尹先生的遭遇嗎?他帶兒子看病途中扶起摔倒老人,卻被家屬索賠3萬元,還遭到“追究刑責”的威脅,為了自證清白,他四處奔波十余天,精神恍惚,直到找到隱蔽監控才洗清嫌疑,可對方最終也只是一句“對不起”就草草收場。
中國司法大數據研究院的數據更讓人揪心:2017至2021年間,涉“扶人糾紛”的案件中,48.3%的救助者最終被證實清白,但他們平均需要耗費11個月的時間維權,付出的時間、精力和精神成本,遠不是一句“清白”就能彌補的。
我們從小就教孩子“贈人玫瑰,手有余香”,教他們“見義勇為、樂于助人”,可現實卻一次次給孩子潑冷水:你好心扶人,可能要賠錢;你見義勇為,可能要背責;你伸出援手,可能要承受無盡的麻煩。
更讓人痛心的是,初中階段正是孩子道德認知發展的關鍵期。心理學研究顯示,此時的孩子所經歷的善意被否定、被追責的事件,很可能會形成創傷后應激障礙,這種心理陰影,會徹底改變他們對“善意”的認知,甚至影響一生——以后他們再看到有人需要幫助,第一反應不會是“伸手”,而是“躲開”。
有人說,法律是冰冷的,要講究嚴謹和依據。可我始終覺得,法律不該只有冰冷的條文,更該有溫暖的溫度,不該成為挫傷善意的工具,而該成為守護善意的后盾。
我國《民法典》早就有“好人法”條款(第一百八十四條),明確規定:自愿實施緊急救助行為造成受助人損害的,救助人不承擔民事責任。這一條款的出臺,本意就是為了打消人們的行善顧慮,讓好人敢做事、有底氣。
就像杭州曾有一起類似案件,法官在判詞里寫下的那樣:“法律不應讓善行者戰戰兢兢。” 可在福建這起事件里,我們暫時還沒看到這份“底氣”——兩個懷揣純粹善意的未成年人,不僅沒得到肯定,反而要面臨追責和索賠,這無疑會讓無數人對“行善”產生恐懼。
我們不是要苛責摔倒的老太太,每個人都有維護自身權益的權利;我們也不是要否定交警的責任認定,法律的嚴謹值得尊重。
但我們懇請,司法的判決能多一份溫度,多一份考量——考量這份善意的純粹,考量對未成年人的保護,考量判決對整個社會風氣的引導。
2月26日的庭審,注定會被萬眾矚目。因為這場判決,不僅關乎兩個孩子的未來,關乎兩個家庭的命運,更關乎千萬人以后的選擇:下次路過摔倒的人,我們還敢不敢讓孩子伸手?下次自己遇到困難,我們還能不能期待陌生人的幫助?
我們期待,2月26日的法庭能給這兩個孩子一個公正的答案,給千萬顆懸著的心一個踏實的回應,給所有心懷善意的人一份底氣——
愿每一次伸手,都不會被辜負;愿每一份善意,都能被溫柔守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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