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2月19日,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就前總統尹錫悅涉嫌發動內亂案作出一審宣判,判處尹錫悅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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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前總統尹錫悅(資料圖)
今年1月13日,韓國負責調查緊急戒嚴事件的特別檢察組以涉嫌帶頭發動內亂為由,要求法庭判處尹錫悅死刑。而尹錫悅在結案庭審中依然堅稱戒嚴只是“警告性”“呼吁性”的措施,是依據憲法賦予總統的權限而行使的權力。
尹錫悅是繼全斗煥、盧泰愚后,近30年來首名因內亂罪相關嫌疑坐上審判席的前總統。檢方表示,全斗煥、盧泰愚曾因1979年12月軍事政變和1980年5月緊急戒嚴事件等被定罪量刑。盡管有這一歷史教訓,本案仍然發生。因此,對被告量刑時必須嚴肅考慮“再犯可能性”。
根據韓國法律,針對內亂頭目可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檢方表示,雖然國際上將韓國視為“實際上已廢除死刑的國家”,但死刑仍可用于量刑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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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 顧穎
來源 | 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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