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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我向來是不憚以最壞的惡意來推測中國人的,然而我竟不知道,人心竟可以壞到這般地步。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湖南婁底,有一個姓張的人,接到一通電話。電話那頭是他的"老同學",說是要聚一聚,敘一敘舊情。
張先生便去了。
他想,同學么,總是有些情分的。多年不見,見一見,喝杯酒,說些從前的話,原也是人之常情。
他哪里知道,這"常情"二字,早已被某些人拿來做了殺人的刀。
二
酒是擺好了的,人也是到齊了的。五個人,圍坐一桌,臉上都堆著笑。
笑是可以裝的,酒卻是真的——真的有毒。
他們把冰毒摻進酒里,趁著張先生不注意,遞過去,逼著他喝下去。張先生喝了,神志便開始模糊,意識便開始混亂。他覺出不對,勉強撐著一絲清醒,逃了。
這一逃,逃過了一劫。
若不逃呢?
若不逃,便是要被他們設下賭局,榨干錢財,或許還要搭上性命。
我翻開歷史一查,這歷史沒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頁上都寫著"同窗情誼"幾個字。我橫豎睡不著,仔細看了半夜,才從字縫里看出字來,滿本都寫著兩個字:吃人!
從前的吃人,是明著吃;如今的吃人,是暗著吃。從前的強盜,手里拿著刀;如今的強盜,手里端著酒。
三
張先生報了警。
警察查了三個月,調監控,驗血樣,終于在今年二月十二日,把那五個人都抓了。
有人要說,騙局不是沒成么?
我說,刀已經出了鞘,血已經見了,哪怕只劃破了一層皮,也是殺人的刀。罪已經犯了,逃不掉的。
法律上管這叫詐騙未遂、強迫他人吸毒、故意傷害。我說,這叫人心壞了。
四
我向來以為,同學二字,是最干凈的。
一起讀過書,一起挨過先生的戒尺,一起偷過校后的棗子——這樣的交情,總該有些真東西在里頭罷?
然而我錯了。
人心隔肚皮。這話是老話了,然而如今看來,竟比從前更真。
你防著陌生人,卻不防老朋友。你擋得住明槍,卻擋不住暗箭。為什么?因為你心里還存著一點念想,念想著這世上總該有些真的東西。
可有些人,偏要把這點念想也給你碾碎了。
五
五個人被抓了,是要判刑的。
主謀的林某,大約是十年以上了。其余的,也逃不脫牢獄之災。
有人拍手稱快,說這是大快人心。
我卻高興不起來。
這五個人進去了,還有多少個林某在外面?還有多少個這樣的局在等著人跳?還有多少個"老同學",正端著毒酒,笑著敲你的門?
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張先生是幸運的。這世上,不是每個人都有他那樣的警覺,也不是每個人都有他那樣的運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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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我于是想說幾句話,給還活著的人聽:
酒,不要亂喝。尤其是久不聯系的人突然請你喝的酒。
人,不要輕信。尤其是多年不見突然熱絡起來的人。
聚會,不要去太封閉的地方。包廂、會所、私人宅子,能不去便不去。
命,比面子重要。覺出不對,立刻走,別管別人怎么看。
這些話,聽著刺耳,然而能保命。
七
救救孩子……
不,如今該說:救救大人。
孩子尚且單純,大人卻已經被這世道染得烏黑了。有些大人,書讀過了,事做過了,錢也賺過了,唯獨良心,不知丟到哪里去了。
他們把同學當獵物,把情誼當工具,把人命當草芥。
這樣的人,抓五個,還有五十個;抓五十個,還有五百個。
除非……
除非這世上的人,都能把心里那點惡念壓一壓,把眼里那點貪欲收一收,把手里那杯毒酒倒一倒。
否則,這"同學"二字,遲早是要變味的。
變作什么?
變作"同窗共飲,生死由命"。
二〇二六年二月十八日,于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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