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主播賣牛肉,稱100%純牛肉,市監局親自下場證實是假的,近日,擁有近200萬粉絲的網紅“大鑫”因在直播間宣稱售賣“100%純牛肉”肥牛卷,卻被查實配料含大豆蛋白、變性淀粉等成分,被莘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以虛假宣傳處罰6.5萬元,引發輿論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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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行政處罰結果看,監管部門認定其行為構成通過直播對商品作虛假宣傳,依據《反不正當競爭法》作出罰款決定,屬于對市場秩序的糾偏,但真正的焦點,其實在消費者維權層面。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如果構成欺詐,消費者有權要求“退一賠三”,不足500元按500元計算,以邢先生的情況來看,即便商品金額不高,也具備主張法定懲罰性賠償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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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在于,行政處罰與民事賠償并不自動銜接。涉事公司出具拒絕調解書后,監管部門依法終止調解,消費者只能通過訴訟維權,這意味著時間成本、訴訟成本都會增加,現實中,很多消費者會因為“金額不大”而放棄維權,這也成為部分主播心存僥幸的心理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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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鑫”在道歉視頻中稱“講解出了問題”“專業知識不足”,強調產品“符合標準”,但法律關注的核心并非產品是否合格,而是宣傳是否真實、準確,將“合成牛肉”或添加其他成分的產品宣稱為“100%純牛肉”,并寫下“假一賠萬”的承諾,本身就具有明顯的引導性和確定性表達,一旦與事實不符,便可能觸及欺詐邊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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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直播帶貨并非“讀稿免責”,主播作為直接面向消費者的推薦者,應對宣傳內容負有合理審慎義務,不能簡單以“廠家給什么資料就讀什么”作為抗辯理由,粉絲信任本質上是一種商業價值,越是擁有流量,越應承擔更高的注意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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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也折射出直播電商的深層問題:流量驅動下,夸張表達、極限承諾成為吸睛手段,但法律紅線并不會因為直播場景而降低標準,監管部門的處罰是警示,而消費者是否能順利獲得賠償,則考驗司法層面的認定與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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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長遠看,規范直播話術、強化平臺審核、提高違法成本,才能讓“真材實料”成為競爭力,而不是“話術包裝”,否則,罰款或許只是成本,信任流失才是真正的代價,對此你們有什么想說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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