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原本令人動容的“奉子成婚”,竟是一場由虛構身份、劇本扮演和虛假證據編織出的騙局。2025年12月8日,湖北省隨州市曾都區人民法院一審認定,“新娘”尹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化名尹某迪,通過網絡結識男性,捏造財富背景與單身身份,誘使受害人申某某付出巨額彩禮與情感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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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夢中新娘”到人間騙局
26歲的申某某曾是湖北隨州的一名主播,因直播相識尹某某,被其包裝為“青島富家女”——父親是副廳級高官,母親是時尚模特。雙方見面后,層層“光環”加身:她展示所謂的政府任職照,介紹未來婆家會安排工作;在戀愛期間三度“懷孕”,甚至在婚禮前仍提供虛假產檢報告。
然而這層層疊疊的敘事,實則皆是網購偽造的“證據”:“B超單”“流產證明”甚至“孕檢套餐”,均來自網絡賣家。那所謂的“懷孕”,從沒有經過一次正規產檢,也從未留下任何醫學記錄。
更為荒誕的是,這場被渲染得極為“體面”的婚禮,其角色皆由專業人員扮演。那看似慈愛的“父親”王某某,是一位曾在商場做臨時演藝工作的演員;那位端莊優雅的“母親”鄭某某,是一名拍攝短劇的家庭主婦。
演給誰看?一場自上而下的情感操控
尹某某為婚禮搭建的舞臺龐大而縝密:租車行豪華座駕變陪嫁車,黃金當鋪里的鍍金仿制品聲稱“千足金”,銀行賬戶的虛假對賬單顯示四十六萬元存款——這一切都是為了贏得申家信任。
更值得警惕的是整個流程的“流水線”特質:在與前任李某某的交往中,也曾上演“母親哭喪討說法”的戲碼,情節如出一轍。這些表演非偶然偶發,而是標準化操作的產物。
法庭上,尹某某面對指控拒不退贓、拒絕道歉,堅稱“我不需要諒解”。她否認構成詐騙罪,試圖用“自由戀愛”“財產贈予”來脫罪。但在法理邏輯面前,這種偽裝最終失效。
兩審裁定結果已然明朗:以虛假形象騙取財物,主觀故意清晰,行為模式反復發生,完全符合刑法關于詐騙罪構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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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社會信任遭遇“人設崩塌”
這起案件暴露出當下婚戀關系中愈發復雜的權力博弈:一個女性利用社交媒體塑造“高知/優渥”人設,將感情變為交易,借情感聯結榨取金錢資源。
更刺痛人心的是,她本人正處于合法婚姻狀態。她在與申某某交往時,既未告知婚史,也不肯補領結婚證,用“創業失敗”“證件丟失”等理由拖延婚姻法律程序。這份“名存實亡”的婚姻,反而成為遮羞布,讓她能持續上演多場“真假人生劇”。
而被雇扮演“父母”的王某某、鄭某某,始終堅稱“不知違法”、“只是演個戲”。“他們”并未獲利多少,但卻成了幫兇的影像載體,讓整套謊言獲得了“可信度”支撐。
如今真相撕開,所有象征物都露出了本相——那輛租來的奔馳,是流動的尊嚴;那張紙上的“46萬存款”,是虛妄的承諾;那個被稱為“丈母娘”的角色,則像一尊無人叩問靈魂的雕像。
為何“假父母”未被追責?我們該如何守衛信任的邊界?
值得注意的是,盡管多名扮演親屬者涉及共同欺騙過程,但司法機關最終未追究其刑事責任。原因可能是缺乏明知或共謀直接證據,亦或出于情節輕微考量。這意味著在道德層面被定性為“合謀”的人物,在法律框架下仍未受制裁。
但這引發深遠詰問:當制度尚不能徹底覆蓋“配合表演”帶來的社會傷害時,我們應當如何防范此類事件重演?一個女人可以靠演技騙盡一個家庭的感情和財產,而那些參與演出的人,又何嘗不是被另一種權力結構裹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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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情感最深處的信任,淪為可預演、可轉賣的商品;當婚宴上的敬酒,成了騙局中不可或缺的一環。我們不禁想問:究竟還有什么,能被稱為真?還有什么,還能被人信仰?
也許我們無法改變每個人選擇表達自己的方式,但至少能聽見彼此聲音中的裂痕,提醒自己——
當一個人急于用“光鮮”證明自己是誰,你該做的不是相信,而是停下來看一眼:那封“孕檢單”下面,是否有人真正接過手?婚禮上的父母影子下,是不是站著一位陌生演員?那些閃爍的鉆石光芒,照見的究竟是愛,還是恐懼本身?
若每份深情背后,都有未簽名的心靈契約;若每一個誓言之下,都藏著一場早已擬定好的舞臺劇——我們是否還有勇氣去嘗試,哪怕一次真心以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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