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李子山,今年39歲。在一家私企做企業顧問,月薪11000元。我的父母都是退休職工,兩個人退休金加起來有1萬多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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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參加工作以后的第二年,我媽就開始張羅她的同事、親朋好友給我介紹對象,說我們家三代單傳,不能到我這一代就給斷了。
我前后相親了不下上百次,有時候周一到周日晚上,都被我媽排滿了相親局,一度我自嘲,我媽是非要安排我早早步入婚姻,不然她是決不罷休。
后來,我爸的一個老同事給介紹了一個女孩,說是一名幼師,文文靜靜的,性格很好,脾氣也不錯。
我爸媽聽說是老師,就十分高興,私下給我約了見面的時間,慫恿我要勇敢一些,覺得不錯就定下來。
爸媽骨子里一直認為老師也是一個鐵飯碗,雖然工資不高,但是,說出去有個做老師的兒媳也好聽些。
我相的親多了,見了不少各種職業的女孩,審美都有些疲勞了,自己也不知道到底要找個什么樣的女孩做老婆了。
在爸媽的安排下,我跟靜靜見面了,她一頭烏黑的披肩長發,遠遠看上去就是那一種很溫柔、舒服的美,跟她交談起來,她娓娓道來的語句,不緊不慢,有條不紊,雖然是幼師,但看起來就像讀了很多書一樣,博學多才。
我一眼就被她吸引住了,她對我的印象也不錯,我們兩個人一見鐘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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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靜的家庭條件并不富裕,爸媽都是老實巴交的工人,一個弟弟在讀大學,住的房子也是老舊小區。
但是她并不是那種貪財的女孩子,跟她出去約會,她總是挑路邊攤吃飯,點的菜也都是家常菜,我要給她買衣服什么,她總是推脫她有穿的,不讓買,有時提前買好送過去,她總是說下不為例,以后不要買這么貴的給她了。
一段時間,相處下來,我發現自己不知不覺中愛上了這個文靜的姑娘,跟她在一起特別的放松,不像其他的女人,出去吃飯要去高檔飯店,買衣服要買貴的,見幾次面就要一起去買衣服。
很自然的,我跟靜靜訂婚,求婚,結婚。
婚前,我媽媽把以前給我買的90平的二居室賣掉,換了一套150平的大房子。我是獨生子,自然房產證就寫了我的名字。
我媽還說到時候我們有孩子了,他們也搬過來一起住,方便給我們照看孩子。
結婚的時候,按照我們這邊的禮數,彩禮是88000元,靜靜的爸媽非常通情達理,彩禮一分都沒有扣下,又添了一部分湊了128000元,讓靜靜全部給帶了過來。
靜靜的媽媽說,這筆錢是你們小夫妻的共同財產,是我們四個老人對你們小家庭的扶持,你們自由支配。
我聽了甚是高興,岳母的格局不是一般的大,之前我一直以為,彩禮錢他們會扣下留給弟弟,就算扣下我也沒什么話要說,畢竟只有幾萬塊也不多,但岳母又添了錢,讓老婆帶了回來,就又不一樣了。
我在心里暗暗發誓,沖著岳父岳母的好,也要加倍對靜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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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沒多久,靜靜懷孕了,檢查后得知還是雙胞胎,爸媽高興壞了,一家人商量,都勸說靜靜辭職回來休養。
本來嘛,我家里經濟條件允許,自己一套房,爸媽還閑置了一套,有存款,有退休金,她上班一個月也掙不了多少錢,還不如專心在家休養做全職太太。
在我們極力勸說下,靜靜辭掉了工作,成為了全職太太。
孩子出生以后,是一對龍鳳胎,一個兒子,一個女兒,這一下我兒女雙全了,爸媽特別高興。
雙胞胎不太好帶,總是一起睡,一起醒,一起餓,爸媽畢竟上了歲數了,我就請了一個保姆,專門照看孩子,我爸買買菜,做做飯,我媽,靜靜,保姆,三個人照看孩子,兩個孩子都很聽話,還算忙的開。
兩個孩子漸漸大了一些,靜靜總是說要出去工作,我覺得她工作不工作都一樣,因為家里的經濟可以負擔的起,再說她去上班工資也不高,還不如呆家里做全職媽媽,把孩子帶大就行了。自己帶的孩子肯定比保姆帶出來的要好很多。
靜靜呦不過我,只好同意在家做全職媽媽,這會兒孩子也已經送幼兒園了,她只需要早上把孩子送幼兒園,下午接回來就行了,再說我爸我媽喜歡孫子孫女,他們也經常接送,還有一個保姆幫忙做家務,靜靜,我爸,我媽,都輕松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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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我爸媽去接倆孩子,兒子比較調皮跑來跑去的,我爸抱住我女兒,我媽一時沒拉住我兒子,他一下就跑的沒影兒了,路上車來車往的,一會兒沒找到人,我媽嚇得當時就癱軟在地。
我爸給我們打電話說兒子不見了,讓我們趕快來找。
我跟靜靜趕到后,在一家小賣部里面,看到我兒子正坐在里面吃零食,靜靜沖過去就是一頓揍,我媽疼孫子,看到靜靜打我兒子,就忍不住上前護住我兒子,責備了靜靜幾句。
沒想到靜靜竟然跟我媽吵了起來,碰巧我爸也趕到了,一看到婆媳發生了爭執,不問緣由就開始埋怨靜靜不該跟婆婆大聲說話,靜靜越說越生氣,連同我爸也狠狠地說了一番。
還說,教育孩子的時候,老人家不應該出面管,靜靜一直都是溫溫柔柔的性格,很少看見她發火,這次一發火,沒想到那么厲害,小賣部的人很多,我一時沖動,就吼了靜靜幾句:“我媽說幾句咋了?她哪里不會教育了,不會教育會把我培養大學畢業嗎?一點小事兒你至于在人多的場合嚷嚷嗎?”
靜靜一聽,火氣更大了,沖著我就嚷:“孩子不聽話跑出來就是不對,我說幾句咋了?我是他的媽媽,我應該說,我就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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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站在我旁邊,拉我衣角示意我回去,不要在人多的地方吵鬧。
我脾氣上來了,哪會控制得住,我很氣憤的對她說:“你住在我家,吃在我家,花著我的錢,兒子都管不好,脾氣還見長了,跟我媽,我爸道歉,今兒個不道歉不行。”
靜靜就是不肯道歉,還說,她做的是對的,當初是我讓她不上班做全職媽媽的,現在倒說她花我的錢了。
我一聽就更加生氣了:“你住的房子我爸媽買的,房產證寫的名字,跟你毫無關系,你又沒有上班,吃得,喝的,花的,都是我掙的錢,覺得住著不舒服了,可以滾。沒有人強求你非得留下。”
她聽我說完,就沒再說一句話,本來抱著兒子的手,也把兒子放下扭頭就走了。
我以為她回家了,沒想到她進屋收拾了簡單的衣服,就回了娘家。
我爸說,我說話言語過于犀利了,話不是那樣說的,再說兒子也的確做的不對,我媽是護孫子心切,也不對。
我覺得靜靜生幾天氣也就回來了,因為她好多年沒上班了,離開我,上哪找這么好家庭呢,而且我們還生了兩個孩子。就沒有聽我爸的話去接她。
一個月后,靜靜自己回來了,提出跟我離婚,說她想清楚了,要上班,要獨立。還說我家庭條件好,兩個孩子她一個也不要,財產也不要。
我慌了神,怎么挽留靜靜,她都不肯留下。
離婚后,一雙兒女,天天哭著要找媽媽,我后悔的不得了,我該怎么辦才能挽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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