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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2日,日本水產廳在長崎縣外海巡航時盯上了一艘中國漁船。船名叫瓊東漁11998號,當時正在作業,船上11個人,包括47歲的船長鄭念力。日方說這地方是他們的專屬經濟區,漁船沒聽停船指令,就派了四艘執法船圍上去。攔截過程挺快,船被扣了,船長直接被帶走。這次行動在日本那邊被當成今年頭一遭針對外國船的執法,還特別提是2022年后頭一次碰中國大陸的船。
中國這邊反應很快。第二天外交部發言人林劍在記者會上把話說清楚了,中國漁民得按規矩來,但權益也得護著。希望日本按中日漁業協定辦事,別耽誤船員安全。駐福岡的總領館馬上動起來,聯系日本那邊,盯著船員的情況。整個表態聽起來穩當,沒多余的話,就是把原則和實際需求都擺出來了。
中方聲音剛落地,日本那邊當天晚上就松口了。水產廳宣布船長放了,說是船長那邊交了書面擔保,答應付保證金。整個扣押從12日中午到13日晚,不到24小時。其他10名船員也跟著安排好,準備回去。漁船本身還留在長崎港當證據,但人先走了。這速度讓不少人覺得意外,畢竟日方一開始擺的架勢不小。
說到底,這次放人靠的是中日之間簽過的漁業協定。協定里頭有明確條款,扣押后如果提供合適擔保,船員和船就該盡快處理。日本這次走的就是這個程序,沒多糾纏。擔保金的事只是手續,實際沒拖到最后。日方官員后來還說會繼續管好自家海域,但行動上已經明顯降調了。
事件背景其實挺復雜。東海這片海域,中日主張有重疊的地方。兩國漁業協定是臨時安排,具體界限和執法細節一直有模糊地帶。日本單方面把這片劃成自己的專屬經濟區,中國不認可這種做法。漁船作業時遇到檢查,雙方理解就不一樣。這次扣押表面是執法,實際牽扯到海域權利的長期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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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水產廳這些年加強了巡航力度,設備和船只都投入不少。抓船的理由聽起來有理有據,但放到中日關系大環境里,就顯得敏感。去年底高市早苗當首相后,涉臺的表態讓兩國關系繃得更緊。這次扣船正好趕上這個節點,容易被解讀成試探。日方內部也有聲音,說要回應國內漁業團體的壓力。
中國總領館的介入很關鍵。他們直接跟日本相關部門對接,確認船員狀況,提供協助。船員們身體都沒問題,溝通渠道也通暢。整個過程沒出岔子,說明雙方在領事保護這塊有現成機制。放人后,總領館繼續跟進,確保大家安全返回國內。這步走得務實,把人先護住。
從國際法角度看,沿海國在專屬經濟區有漁業管理權,但執法得講程序。扣押后快速放人,符合慣例,也避免小事變大事。日本這次沒延長扣押時間,估計是權衡了外交成本。船長鄭念力獲釋后,跟船員一起在領事協助下離開。事情到這兒基本平息,沒進一步升級。
東海漁業摩擦不是頭一次。過去幾年,日本扣過韓國船、臺灣地區船,還有俄羅斯的。統計下來,多數情況都是交罰款或擔保后就放。針對中國大陸的這次,是間隔四年。說明日方在管控上越來越主動,但也知道底線在哪兒。過度對抗對誰都沒好處,供應鏈和海洋合作還得繼續。
中方維護漁民權益的立場一直沒變。外交部表態后,日方行動跟上,體現了協定在實際操作里的作用。船員們回去后,能繼續正常工作。漁船作業規范還是得按雙方框架走,避免類似情況反復出現。雙方都清楚,保持可控局面才符合長遠利益。
這次事件也提醒人,東海局勢有常態化風險。日本加強西南方向的海上力量,中國漁業活動也正常開展。摩擦點多,但通過既有渠道解決,能把影響壓到最小。漁業協定就是個緩沖器,關鍵時刻管用。未來類似事可能還會發生,但處理方式會更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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