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鯨新聞2月14日訊,近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泰州監管分局發布了多張罰單,劍指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及其相關責任人。
罰單顯示,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的主要違法違規事實包括:項目貸款"三查"不到位;流動資金貸款貸前調查不到位、貸后管理不到位;并購貸款貸前調查不到位、貸后管理不到位。
針對上述行為,該分行被罰款115萬元。此外,相關責任人也受到了處罰。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營業部總經理張鑫,被警告并處罰款7萬元;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泰興支行行長王佶,被警告并處罰款5萬元;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支行行長吳姚陵陽,被警告并處罰款6萬元;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公司業務二部總經理、姜堰支行行長李偉,被警告并處罰款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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