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加坡海工船企海庭(Seatrium)陷入仲裁漩渦,最新啟動的仲裁程序涉及一份浮式生產儲卸油船(FPSO)改裝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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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0日,海庭通過官網發布聲明,旗下全資子公司裕廊船廠私人有限公司(JSPL)已對巴西石油荷蘭公司(PNBV)啟動仲裁程序。
根據聲明,此次仲裁涉及JSPL與PNBV于2004年6月簽訂的P?54 FPSO改裝項目合同(以下簡稱“P-54合同”),合同簽訂后,雙方曾于2006年至2007年期間多次修訂合同,以調整合同價格應對匯率波動和市場過熱導致的成本上漲。
2007年,巴西聯邦審計法院(TCU)就P-54合同及其修訂協議啟動審計程序。2008年,JSPL與PNBV簽訂和解協議,旨在徹底解決基于P-54合同款項的所有問題,并相互免除基于該合同的所有既往索賠。
根據和解協議,PNBV同意向JSPL支付1.523億美元(按當前匯率計算,約合人民幣10.5億元)的結清款項,其中5570萬美元(按當前匯率計算,約合人民幣3.8億元)因等待巴西聯邦審計法院最終裁決而暫扣,JSPL明確保留通過和解協議仲裁程序追索該暫扣款項的權利。
這筆因法院裁決時間而被暫扣的款項,成為此次仲裁的爭議點。
2023年11月,巴西聯邦審計法院就P-54合同作出最終裁決,此舉意味著暫扣款項的扣留依據已不再適用。然而,PNBV仍就繼續持有該筆暫扣款項,不予支付。
與此同時,PNBV母公司巴西國家石油公司(Petrobras)向JSPL發出索賠函,聲稱根據P?54合同條款存在超額付款,要求JSPL返還1.353億美元。扣除《和解協議》規定的5570萬美元暫扣款后,Petrobras要求JSPL凈支付7960萬美元。
據此,JSPL現決定啟動仲裁程序,要求依據和解協議支付扣留款項。JSPL主張PNBV未全額支付結清款項構成違約。此次仲裁同時旨在阻止PNBV就P-54合同進行任何進一步追償。P-54合同規定采用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仲裁規則進行倫敦仲裁,并適用英國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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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段時間,海庭面臨著三起仲裁案件。
2025年10月,馬士基海上風電及其關聯公司PHOENIX II A/S單方面終止與海庭旗下子公司Seatrium Energy International(SEI)簽訂的風電安裝船建造合同,隨后提起仲裁;作為回應,SEI于2025年11月向船東方面提起仲裁,其主張包括宣告風電安裝船建造合同有效且持續存在、判令船東實際履行合同義務以及賠償金等。
海庭此次因撤單而引發的仲裁案件累計持續兩個多月,雙方于2025年12月22日達成和解:同意撤回并終止所有相關法律程序(即馬士基仲裁案及SEI仲裁案),主合同即刻生效并具有完全法律效力。
2026年1月22日,海庭旗下全資子公司Seatrium New Energy向合作方Aibel提起仲裁,涉及900MW海上換流站平臺的設計、工程、采購、施工、安裝及調試(EPCIC)相關事宜。雙方依據合同獨立完成各自負責項目的同時,還將共同完成部分工作。
項目期間,Aibel因多次修改設計未能按時完成設計定稿;Seatrium New Energy則如期完成獨立負責部分,涉事平臺于2023年10月2日駛離新加坡船廠,前往Aibel進行后續作業階段。雙方當時約定,涉事平臺離開船廠后,因Aibel多次修改設計而導致Seatrium New Energy未能完工的獨立工作部分,由Aibel接替完成。盡管約定在先,合作雙方依舊選擇用仲裁的方式解決。
具體而言,獨立工作期間,Seatrium New Energy與Aibel分別向對方提出約1.8億歐元和1.13億歐元的賠償要求;共同工作部分,Aibel主張涉事平臺相關的部分事宜屬于雙方共同工作范圍,并就此爭議向Seatrium New Energy索賠約1700萬歐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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