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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客戶端(林麗鸝)記者從市場監管總局了解到,為支持和引導互聯網平臺經營者有效防范反壟斷合規風險,促進平臺經濟創新和健康發展,《互聯網平臺反壟斷合規指引》今天發布。
互聯網平臺涉及平臺經營者、平臺內經營者、消費者和從業人員等多方主體。平臺經營者能夠通過平臺規則、數據、算法、技術手段等影響平臺競爭生態,一旦平臺經營者從事排除、限制競爭行為,將會損害多方主體利益。執法實踐顯示,互聯網平臺具有獨特的競爭特點和規律,在壟斷行為類型、表現、損害等方面與傳統領域存在一定差異,平臺經濟新業態新模式不斷涌現,競爭行為紛繁復雜,平臺經營者對識別壟斷風險、明晰行為邊界充滿期待。制定《指引》是對反壟斷合規制度規則的進一步細化,有利于回應平臺經營者關切,支持、引導其精準識別、評估、防范壟斷風險。
指引要求,平臺經營者應遵循針對性、全面性、穿透性和持續性四大原則,開展反壟斷合規管理工作,實現規則公平、算法向善、競爭合規,切實承擔反壟斷合規主體責任,健全反壟斷合規制度,加強反壟斷合規管理,依法競爭、合規經營,不得利用數據和算法、技術、資本優勢、平臺規則等從事《反壟斷法》禁止的壟斷行為。
《指引》重點規定了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經營者集中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4類壟斷風險。為平臺經營者劃出清晰明確的“紅線”。
《指引》將我國《反壟斷法》的系列核心條款,轉化為具體可識別的行為邊界。根據平臺經濟行業特點、經營模式、競爭規律等,指引提出了8個場景中的新型壟斷風險,包括:平臺間算法共謀、組織幫助平臺內經營者達成壟斷協議、平臺不公平高價、平臺低于成本銷售、封禁屏蔽、“二選一”行為、“全網最低價”、平臺差別待遇,為平臺經營者加強反壟斷合規管理提供可操作性強的指導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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