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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里洞見”
ZJUSOM
顛覆性創新是當下國內談論最多的熱點創新問題,很多人將顛覆性創新等同于破壞性創新——但果真如此嗎?作為創新領域的學術研究問題,破壞性創新(Disruptive Innovation)自1997年克里斯滕森(Christensen)提出相關理論至今,人們對它的關注十分有限,將破壞性創新與中國情境聯系起來進行深度思考的人可能更少。但近年來,國內越來越多的人樂于談論顛覆性創新,并將其等同于破壞性創新。然而,這之中存在著一些誤解、誤用與困惑。
馬克·吐溫曾言:“世界的問題不在于人們所知甚少,而是人們知道太多似是而非的東西。”近日,浙江大學求是講座教授、賓夕法尼亞聯邦大學終身教授斯曉夫在浙江大學管理學院一場以“破壞性創新與顛覆性創新研究”為主題的學術講座中指出,這些年來對于破壞性創新與顛覆性創新這一熱點問題,談論者眾多,但高質量的理論研究卻顯得匱乏,其中原因之一是把破壞性創新與顛覆性創新兩個創新概念在中國情境中完全等同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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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千庫網
斯曉夫教授認為,AI時代的到來雖然極大地降低了創新從零啟動的門檻,使得“從0到0.01”的創意迸發變得容易,但真正實現“從0.01到1”的實質性突破與社會價值轉化卻變得異常艱難。在此背景下,精準地理解、辨析并運用破壞性創新與顛覆性創新,不僅是理論層面學術嚴謹性的要求,也是企業乃至國家在AI競爭環境中的發展與把握創新方向的關鍵。
本期【浙里洞見】,我們將梳理斯曉夫教授的思想觀點,試圖厘清近年來關于破壞性創新與顛覆性創新的認知迷霧,解讀AI時代中國情境下,破壞性創新與顛覆性創新的內涵與發展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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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斯曉夫,浙江大學求是講座教授、賓夕法尼亞聯邦大學終身教授。
01
精準理解“破壞性創新”概念
自1997年克里斯滕森的著作《創新者的窘境》發表并提出破壞性創新理論以來,這一創新理論被廣泛引用。由于不少研究存在著對破壞性創新理論的誤解與誤用,一些學者(如Danneels和Markides)提出,把破壞性創新理論的基本概念與核心內涵梳理清楚,是應用這一理論的前提,只有滿足這個前提下,破壞性創新理論的研究和應用才能把握正確的方向。
破壞性創新理論被引入中國時,中國已經經歷了改革開放十九年個年頭,中國管理學者開始學習與應用破壞性創新的理論與實踐。近年來,更多的中國學者越來越能夠正確地理解破壞性創新的定義與內涵,并能在中國的創新實踐中指導企業創新,但“用顛覆性創新全面替代破壞性創新”的現象依然存在。那么,如何應對這樣的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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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千庫網
首先,應該要準確理解與把握破壞性創新理論的內涵與特征,并且需要聯系中國情境對破壞性創新進行獨立思考。根據克里斯滕森的理論,破壞性創新描述的是一種產品或服務,最初可能在主流市場看來的關鍵性能上表現較差,但它具有價格更低、結構更簡單或使用更便捷的特點。它并非直接與現有巨頭在主流市場正面競爭,而是敏銳地捕捉到被忽視的低端市場或全新細分市場的需求,以此為切入點。通過持續的迭代與改進,其性能逐步提升,最終能夠滿足主流市場用戶的需求,從而取代主流市場那些原本復雜、昂貴的現有解決方案。
因此,破壞性創新的根本特征可以歸納為:(1)初始目標關注低端市場或全新市場;(2)在主流市場消費者所重視的屬性上較現有產品或技術次等,但能在目標市場的消費者所看重的屬性上滿足其需要(即“足夠好”,例如更便宜、更簡單、更小并且通常更便于使用);(3)不沿著現有的技術軌跡發展;(4)是一個過程,破壞性創新所提供的產品或服務的主流屬性會不斷提升直至滿足主流市場消費者的需要,從而逐步向上滲透主流市場。上述特征必須得到滿足,才可以被認為是破壞性創新,否則,則不能被認為是破壞性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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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千庫網
02
中國情境中的顛覆性創新
顛覆性創新對應的英文是Destructive Innovation,在現有的一些相關文獻中,它指的是在當下科技領域,如數字數字技術顛覆性地改變了原有的生產、服務與行業生態系統的現象。如何理解現在中國社會上盛談的顛覆性創新?以及社會上廣泛流傳的顛覆性創新?
最近,馬斯克在談論人工智能、人形機器人的中美競爭時說:若美國沒有顛覆性創新,中國將實現主導地位;不少中國領導干部與戰略與創新專家也有類似的顛覆性創新談論。如果仔細分析這些談論或文章的核心觀點,不難發現它們與破壞性創新的核心內容相去甚遠。現在“流行”的顛覆性創新在很大程度上談論的是基于核心技術突破的突破性創新(breakthrough innovation),以及基于技術突破全面顛覆現有產品、服務與組織模式等的根本性/激進性創新(radical innovation)。他們所談論的顛覆性創新的核心內容是如何通過突破性技術與顛覆性創新徹底改變現有的競爭模式,從而產生全面的競爭優勢。
可見,顛覆性創新是一種基于突破性技術、進而顛覆原有模式的激進式變革與創新;但正如前文所言,破壞性創新是從低端市場進入、漸進持續性的創新,兩者有著本質上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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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千庫網
這種誤解現象不斷滋長,積累的信息內容導致很多學習者對破壞性創新產生誤解,甚至百度都將破壞性創新和顛覆性創新等同。關于這一點,破壞性創新理論的創始人克里斯滕森都為之感到驚訝。
究竟為何會出現這樣的現象?我們又應如何看待這種“誤解”?
03
破壞性創新與顛覆性創新混淆的原因解析
斯曉夫教授認為,在中國“破壞性創新=顛覆性創新”的現象,反映了不少創新學者、領導干部與企業家在講授破壞性創新時,沒有嚴格按照破壞性創新的定義與特征論述相關創新問題。由于有地位、有平臺,“盡管對破壞性創新與顛覆性創新只是一知半解,但只要在嚴肅的學術問題中加入一些誰也說不清的因素,就可以盡情盡興地談論破壞性創新與顛覆性創新了”。
因此,在分析重大的熱點研究問題時,相關人士首先要理清楚問題的來龍去脈,需要多讀,讀懂文獻與原著,在此基礎上結合中國情境/語境與中國的創新實踐深入思考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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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千庫網
其次,為什么有那么多人喜歡用“顛覆性”這個詞?這可能與文化有關。中國文化具有強烈的象征化與形式主義特征。例如,對“宏大敘事”的偏好,如強調“博大精深”、“天人合一”等概念,往往側重于整體意境和精神內涵的傳達,而非精確的細節描述?。這也許就是很多人喜歡用顛覆性勝過破壞性的原因,盡管并不清楚是否能夠顛覆或是否精準,人們?追求的是“意會”而非“言傳”,顛覆性顯然在外人看來顯得更奪人眼球。這符合?中國文化自古以來就擅長運用?夸張?作為一種象征性表達,這種在文學、哲學和日常交流中極為普遍的表達方式,也會影響到創新領域的表達。
再次,很多人在思考與談論問題時常常會“輕理論重實踐”。然而,斯曉夫認為,實踐固然重要,但在中國進行科創研究,沒有理論指導的實踐之路,是走不長走不遠的。
04
破壞性創新與顛覆性創新的的發展
無論研究破壞性創新還是顛覆性創新,都需要深入理解熊彼特提出的“創造性破壞”。“創造性破壞”是通過持續地從內部革新經濟結構,不斷摧毀舊的產業、技術、模式和習慣,同時不斷創造新的產業、技術、模式和增長點。這一進化過程被視為經濟增長的根本動力。破壞性創新理論或顛覆性創新思想觀點都與熊彼特創造性破壞的思想有關。
另外,理論的理解需要落地的支撐。斯曉夫教授進一步分析了創新得以孕育和生長的組織與制度環境。他介紹了在美國常見的一種支持顛覆性技術的組織模式——“二元性組織”。這類組織通常獨立于母公司的主體架構之外,規模小、結構扁平、擁有高度的自主權。其使命專注于探索和孵化那些處于萌芽階段的、可能挑戰現有主流業務的新想法。這種模式旨在規避大型組織固有的結構惰性、路徑依賴和文化阻力,讓顛覆性的火種得以在受保護的空間里點燃和驗證。一旦項目證明其潛力,便可被導入主流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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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千庫網
在創新成為時代關鍵詞的今天,厘清破壞性創新的本質,以及破壞性創新與顛覆性創新,尤其在中國情境下的區別,不僅是重要的學術研究問題,也是指導與推動中國創新研究的重要問題。AI時代為創新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機遇,也帶來了全新的挑戰。
做有價值的管理研究,做AI解釋不了的問題研究與創新研究,包括做基于中國情景下的破壞性創新與顛覆性創新研究,需要我們認識理論本源,并結合中國情境,在實踐中探索創新的發展路徑。唯有如此,才能讓這樣的創新更好地成為驅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核心動力,讓中國在未來的創新理論研究與實踐兩方面都得到更好的推進與提升。
編輯排版:伍梁永
審核:佟慶、斯曉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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