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來自公眾號:日本物語(ID:Japanch),作者:蝦醬,日本通經授權轉載。
日本法務省近日放出一條不算長、但分量不輕的消息:將在本年度內召開有識者檢討會,討論《賣春防止法》的規制方式。討論的焦點很明確——要不要把“嫖客”也納入處罰范圍。
![]()
這條新聞乍看普通,但實際上觸動的是日本性產業運行了近70年的一套制度邏輯。
![]()
先把歷史背景講清楚,1956年制定、1958年施行的《賣春防止法》,是在廢除公娼制度的背景下出臺。立法時既要回應社會對國家“公然管理性交易”的反感,又不愿大規模把女性送入監獄,于是形成了一種折中安排:法律在原則上否定賣春,但刑罰重點放在“經營結構”上。
![]()
換句話說,拉客、介紹、提供場所、組織控制他人賣春,這些行為可以判刑;但單純的買與賣本身,并沒有直接刑責條款。賣方若涉及勸誘行為,通常面臨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2萬日元以下罰款;至于嫖客——長期沒有對應刑責。
![]()
這就形成了一個我們外國人看著有點擰巴的結構:日本法律有法律原則上否定賣春,但真正容易被處罰的,是站在街頭的那一方的經營者,而不是掏錢的一方,要知道我們常說的,沒有買賣(買方),哪來傷害呢?
![]()
與此同時,日本還有一套“風俗營業法”。只要在指定區域經營,與學校保持距離,依法納稅,從業者成年,形式上不構成“本番行為”,相關業態就可以存在。東京歌舞伎町、大阪飛田新地、福岡中洲,這些地方的風俗產業早已成為城市的一部分……
![]()
所以日本既不是徹底禁止,也談不上完全合法化,而是停在一個中間模糊狀態:法律否定,現實卻在運行。
![]()
只是這幾年,日本街頭“客待ち”(站街女)在部分城市重新變得明顯。警方一邊抓,一邊反復告知“賣春目的的客待行為是犯罪”。但效果并不徹底。大阪甚至把部分路面刷成黃色,試圖形成震懾。現實卻像打地鼠,壓下去又冒出來。
![]()
關西電視的報道里有一個細節,很有畫面感。一名男子從酒店出來,被記者問及是否買春,他大方承認,還順便講起“技巧”。
![]()
比如談價格不直接說錢,而用暗語。“イチゴーいける?”——聽上去像在說草莓,其實是1萬5000日元的意思。“イチ”是1,“ゴー”來自five的發音,合在一起就是“1-5”。類似的還有“ニゴー”(2萬5),“サンゴー”(3萬5)。聽起來像在點飲料,實際是在報價。
![]()
為什么這么說?因為只要不把“錢”和“性行為”說得太明白,執法上就多了一層模糊空間。而且雙方只要堅持“自由戀愛”,酒店的錢是“場所消費”,個人關系出于自愿,警方取證和定性都變得困難,何況蜀黍自己也是消費者。
![]()
這就是日本長期存在的一種執法狀態——只要條文清楚,執行講分寸。只要不涉及未成年人、強迫、黑社會組織,很多案件停在邊界線上。
這次法務省之所以動念頭,是因為有人認為,單罰賣方,等于默認需求端不承擔責任。既然法律說賣春違背尊嚴,那為什么掏錢的一方可以置身事外?把買方納入刑責,被視為一種“糾偏”。
![]()
但反對意見也不小。
比如上面那名受訪男子的說法很典型:如果處罰買方,交易會更地下化,女性可能跑到海外更危險的海外市場“出稼ぎ賣春”。聽起來像是在為女性擔心,也是一種自我合理化——把消費行為解釋成“幫助”。
![]()
支援團體的擔憂更現實:一旦街頭風險提高,交易可能轉移到SNS、聊天軟件等更隱蔽的渠道。問題的根子往往在債務循環,比如男公關文化帶來的高額消費。單靠刑罰,很難觸及這些結構。
![]()
日本律師之間的爭論更直白。一種觀點認為,如果要公平,就必須把買賣雙方都直接定為違法,但警方是否有足夠人力全面查處?會不會反而把交易推向更深的地下?另一種觀點則強調,法律本身具有價值宣示作用,70年過去,是時候重新思考是否要明確表態。
![]()
所以這場討論,其實不是簡單的“要不要罰嫖客”。它牽涉三個層面:歷史上形成的折中結構,現實中的灰色運作,以及執法能力的邊界。
![]()
目前只是宣布召開檢討會。是否修法、修到什么程度、何時通過、執行力度如何,都沒有答案。日本法律體系里,其實也存在可以追究“客人”的條款,只是長期幾乎不動用。即便條文修改,真正改變生態的,仍然是執行時的尺度。
![]()
日本這個國家有一個很典型的特征:原則寫得很端正,現實運行留有空間。過去70年,這種平衡一直在。現在要不要動它,還需要時間。
如果哪一天,街頭不再有人用“イチゴー”這種聽起來像點單的暗語談價,那才算真的變了。至于這一天會不會到來,目前還只是一個討論中的問題。
※ 本內容為作者獨立觀點,不代表日本通立場。
如果喜歡我們的文章,請點亮底部的大拇指和小心心??~您的支持是我們前行的動力!
- 完 -
本文來自公眾號:日本物語(ID:Japanch),作者:蝦醬,日本通經授權轉載。
轉載原創請聯系我們,獲得授權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