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10日,浙江樂清的盛夏熱得像口蒸籠。凌晨五點,警笛聲刺破村子的寂靜——38歲的貴紅死了,死在村口水渠邊的石凳旁,脖子和腹部連中七刀,下半身赤裸,衣服被扯到胸口。報案人小柳跪在尸體旁,雙手沾滿妻子的血,哭得撕心裂肺:“我們結婚十年,她怎么會這樣……”可誰也沒想到,這場悲劇的起點,竟是一段見不得光的婚外情。
貴紅和小柳是典型的“外來打工夫妻”。十年前,兩人帶著兒子從貴州老家來到樂清,小柳在工地搬磚,貴紅在紡織廠打工,日子雖苦,卻把兒子養得白白胖胖。村里人常說:“貴紅命好,小柳老實,兩口子從不動手。”可沒人知道,貴紅心里藏著團火——小柳太木訥了,結婚十年,連句“我愛你”都沒說過,更別提生日驚喜、紀念日禮物。她看著工友們炫耀情人送的金項鏈,再看看自己磨得發白的銀鐲子,心里直發酸:“難道我這輩子就困在這破出租屋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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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春天,貴紅在紡織廠認識了車工陳強。37歲的陳強長得精神,嘴甜得像抹了蜜:“姐,你這手真巧,織的布比廠里的樣品還好看。”貴紅臉一紅,低頭笑:“就會哄人。”陳強卻不罷休,每天給她帶早飯,下班送她回家,甚至在她生理期時偷偷塞暖寶寶。貴紅的心,慢慢松動了。
那年六月的一個傍晚,樂清下起暴雨。貴紅加班到八點,走出廠門時,看見陳強舉著傘站在雨里,褲腳濕透。“姐,我送你。”他接過她的包,手故意蹭過她的指尖。貴紅心跳得厲害,沒拒絕。兩人走到村口的老槐樹下,陳強突然拉住她:“姐,我喜歡你。”貴紅想抽手,卻被他攥得更緊:“小柳給不了你的,我能給。”
那一夜,貴紅沒回家。她躺在陳強租的出租屋里,聽著窗外的雨聲,心里五味雜陳:“我這是怎么了?小柳和兒子還在等我……”可陳強的吻落在她頸間時,她閉上了眼——就當是場夢吧,夢醒了,生活還得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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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夢,哪那么容易醒?
從那以后,貴紅和陳強成了“地下情人”。他們常在傍晚見面,地點選得隱蔽:村后的玉米地、廢棄的工廠倉庫,還有村口那排石凳子。石凳子藏在老槐樹后,周圍是齊腰高的野草,白天沒人去,晚上更沒人。貴紅喜歡這里,她覺得,在這片被夕陽染成橘紅色的角落里,她才能暫時忘記自己是個“妻子”“母親”,只是個被愛的女人。
2011年7月9日,貴紅永遠忘不了那個黃昏。
那天,小柳帶著兒子去親戚家吃飯,貴紅下班后,給陳強發了條短信:“老地方見。”她特意穿了條紅色連衣裙——陳強說過,她穿紅色最好看。走到石凳子時,陳強已經到了,手里還提著個塑料袋,里面是兩罐啤酒和一包花生米。“姐,今天陪你喝兩杯。”他笑著遞過啤酒,眼神卻有點躲閃。
貴紅沒多想,接過啤酒灌了一口:“強子,你說我們這樣……能瞞多久?”陳強沉默了會兒,突然握住她的手:“姐,我不想瞞了。你離婚吧,我娶你。”貴紅愣住了:“你說什么?”陳強急了:“我認真的!小柳那種木頭,哪配得上你?我能給你更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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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紅的心亂成一團。她想過和陳強在一起,可真要離婚,她又舍不得兒子,更怕村里人戳脊梁骨。“再……再說吧。”她抽回手,低頭喝啤酒。陳強沒再說話,只是默默剝著花生米,眼神越來越冷。
天色漸暗,野草里的蟲鳴聲越來越響。貴紅覺得有點冷,裹緊了連衣裙:“強子,我們回去吧。”陳強沒動,盯著她看了好一會兒,突然笑了:“姐,你怕了?”貴紅皺眉:“我怕什么?”陳強站起身,慢慢走近她:“怕我纏著你?怕我毀了你?”貴紅后退一步:“你……你喝多了。”
下一秒,陳強突然撲過來,掐住她的脖子:“賤人!你玩我?”貴紅掙扎著,啤酒罐滾落在地,發出“咣當”一聲。她想喊,卻被掐得喘不過氣;她想踢,卻被陳強壓在石凳上,動彈不得。“我……我沒……”她從牙縫里擠出幾個字,眼淚順著眼角流下來。
陳強松了手,卻沒放開她。他盯著她的臉,像在看一件破布:“你以為你是誰?不過是個破鞋!”說完,他從褲兜里掏出一把水果刀——那是他下午買啤酒時,順手買的。貴紅瞪大眼,剛要尖叫,刀已經刺進她的脖子。鮮血噴出來,濺在陳強的臉上、衣服上,像朵朵紅梅。
貴紅想捂住傷口,可陳強像瘋了似的,一刀又一刀刺向她的腹部、胸口。她漸漸沒了力氣,眼前一片模糊,只聽見陳強在耳邊罵:“去死吧!去死吧!”最后一下,刀刺進她的心臟,她抽搐了兩下,不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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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強站起身,看著滿身是血的貴紅,突然清醒了。他慌了,轉身想跑,卻又停住——貴紅的手機在石凳旁響著,是小柳打來的。他撿起手機,按掉通話,刪除了他和貴紅的所有短信,然后把手機扔進水渠。接著,他脫下沾血的外套,塞進野草里,匆匆離開了現場。
凌晨五點,小柳發現妻子一夜未歸,急得四處找。他在村口水渠邊發現了貴紅的尸體,當場崩潰。警方很快介入調查,通過監控和貴紅的通話記錄,鎖定了陳強。三天后,陳強在火車站被抓獲,他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2011年年底,陳強因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臨刑前,他哭著說:“我不是故意的……我就是太愛她了……”可誰信呢?一個口口聲聲說“愛”的男人,卻用最殘忍的方式結束了愛人的生命。
貴紅走了,小柳和兒子成了村里最可憐的人。小柳每天喝酒,喝醉了就抱著兒子的照片哭:“是我沒照顧好她……是我沒用……”兒子才十歲,卻懂事得讓人心疼。他拉著爸爸的手說:“爸,別喝了,我以后養你。”
這場悲劇,沒有贏家。貴紅為了所謂的“愛”,背叛了家庭,最終丟了性命;陳強為了占有,毀了兩個家庭,也毀了自己;小柳和兒子,成了最無辜的受害者。
如今,十年過去了,村口的老槐樹還在,石凳子還在,野草依然每年夏天瘋長。可貴紅的聲音,再也聽不見了。只有風穿過野草的沙沙聲,像在訴說著那個血色黃昏的故事——愛,可以讓人瘋狂;但瘋狂的愛,只會帶來毀滅。
貴紅的悲劇,不是偶然。它是欲望的膨脹,是道德的淪喪,是人性中最黑暗的那一面的爆發。我們常說“珍惜眼前人”,可真正能做到的,又有幾個?別讓一時的沖動,毀了一生的幸福;別讓所謂的“愛”,變成殺人的刀。
愿天堂沒有背叛,沒有痛苦,沒有血色黃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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