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6日,央行、國家發改委、工信部、公安部等八部門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防范和處置虛擬貨幣等相關風險的通知》,同步出臺《境內資產境外發行資產支持證券代幣監管指引》,以空前嚴格的監管姿態,明確虛擬貨幣及RWA代幣化相關活動的違法邊界,全方位封堵風險傳導通道。
![]()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新政并非臨時加碼,而是對2021年十部門監管政策的延續與升級,直指當前虛擬貨幣炒作、RWA代幣化亂象及跨境風險,對普通投資者、相關從業者乃至整個金融市場都將產生深遠影響。
近年來,虛擬貨幣投機炒作活動死灰復燃,比特幣、以太幣等幣種價格劇烈波動,動輒上演“腰斬”式下跌,而RWA(現實世界資產)代幣化的興起,更讓非法金融活動呈現出“偽裝性強、跨境傳導快”的新特征。不法分子借助“區塊鏈理財”“跨境資產代幣”“人民幣穩定幣”等噱頭,搭建虛假交易平臺、誘導群眾投資,滋生洗錢、非法集資、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嚴重擾亂經濟金融秩序,無數投資者因此血本無歸。
此次八部門聯手亮劍,核心就是要厘清法律邊界、健全監管機制,從源頭遏制非法金融活動,守護人民群眾的財產安全。
![]()
解讀此次新政,四大核心要點必須吃透,每一條都劃定了不可逾越的監管紅線,接下來我們將逐個解讀:
一,明確虛擬貨幣及相關業務的非法屬性。
新政重申,虛擬貨幣不具有與法定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具備法償性,不得作為貨幣在市場流通使用;凡是開展法定貨幣與虛擬貨幣兌換、虛擬貨幣之間交易、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中介服務等相關業務,均屬于非法金融活動,一律依法取締。
值得注意的是,新政首次明確,境外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境內主體提供虛擬貨幣相關服務,徹底封堵跨境服務通道。
![]()
二,嚴控RWA代幣化風險,劃定“境內嚴禁、境外嚴管”的底線。
新政明確界定,RWA代幣化是指通過加密技術將資產所有權、收益權轉化為代幣并進行發行交易的活動,在境內開展此類活動及相關中介、技術服務,除經主管部門同意并依托特定金融基礎設施開展的業務外,均涉嫌非法金融活動。
同時,境內主體及其控制的境外主體,不得在境外發行虛擬貨幣,也不得發行掛鉤人民幣的穩定幣,嚴防境內資產通過代幣化形式跨境違規流動,守住貨幣主權底線。
三,全方位封堵非法活動渠道,強化多主體監管責任。
新政對金融機構、互聯網企業、中介機構等各類主體提出明確要求:
金融機構及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為虛擬貨幣、RWA代幣化相關業務提供賬戶開立、資金劃轉、清算結算等服務,不得發行相關金融產品;互聯網企業不得提供網絡經營場所、營銷宣傳、付費導流等支持,違規網站、小程序將被依法關停;市場監管部門則嚴禁企業、個體工商戶的名稱和經營范圍中,出現“虛擬貨幣”“RWA”“穩定幣”等相關字樣,從嚴管控廣告宣傳。
![]()
此外,新政還持續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全面關停存量項目、嚴禁新增,嚴禁“礦機”生產銷售相關服務。
四,明確法律責任,嚴厲打擊違法犯罪行為。
新政強調,對參與虛擬貨幣、RWA代幣化投資交易,違背公序良俗的,相關民事法律行為無效,損失由投資者自行承擔;對開展非法金融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將依法追究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對于明知境外主體非法向境內提供相關服務,仍提供協助的境內主體,同樣要依法追責。
這意味著,無論是組織者、從業者,還是普通投資者,一旦觸碰紅線,都將面臨相應的法律后果。
結語
總的說來,相較于2021年的監管政策,此次新政的升級之處尤為突出。
一方面,監管范圍進一步擴大,首次將RWA代幣化、境外虛擬貨幣跨境服務、人民幣穩定幣發行等新亂象納入監管,實現“全鏈條、無死角”管控;另一方面,監管力度持續加碼,明確了多部門協同聯動機制,央行統籌虛擬貨幣相關風險處置,證監會牽頭RWA代幣化相關監管,央地協同形成監管合力,可有效阻斷風險跨境傳導。
![]()
對于普通群眾而言,面對此次監管新政,最關鍵的是做好“三個堅決”:
堅決不參與虛擬貨幣、RWA代幣化相關投資交易,不下載相關交易APP、不注冊相關賬戶;
堅決遠離各類虛假投資平臺,警惕陌生人大額返利、拉群薦股等詐騙套路,保護好個人資金和身份信息;
堅決配合監管部門工作,發現非法金融活動線索,及時向有關部門舉報。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