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對春節期間的交通服務保障
2月15日到2月23日期間
漳州公安交通管理部門
將采取“柔性執法”
對輕微交通違法、采取人性化措施
新春佳節將至,為全力營造安全、暢通、溫馨的道路交通環境,提升來漳游客與市民出行體驗,漳州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將于2026年2月15日至2月23日(臘月二十八至正月初七),對以下6類輕微交通違法行為,以教育、糾正、警告為主,原則上不予處罰:
一、外地來漳車輛因不熟悉路況,發生不按導向車道行駛、輕微跨壓實線、駛入單行道等輕微交通違法,未引發擁堵與交通事故的。
二、小型汽車在景區、酒店、商圈、餐飲場所周邊不按規定停放,未影響正常車輛通行、未造成擁堵與交通事故的。
三、小型汽車在限速路段超速未達20%,或在限速低于60公里/小時(含)的公路上超過規定車速50%以下的,未防礙交通安全或發生交通事故的。
四、在機動車駕駛室的前后窗范圍內懸掛、放置妨礙駕駛人視線物品的。
五、機動車噴涂、粘貼標識或者車身廣告影響安全駕駛的。
六、未隨身攜帶駕駛證、行駛證,且未能出示電子駕駛證、行駛證,經現場核查信息合法有效的。
漳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
2026年2月12日
來源:漳州交警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