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江南春》賤賣只是冰山一角,真正“離譜”的是事件背后根深蒂固的管理混亂和制度失效,它讓這樣離譜的監守自盜得以發生。
四幅畫的命運,按照“一畫一專班”的介入調查,除了《江南春》圖卷,另外四幅畫都經歷了不同的命運,調查結果令人瞠目結舌:
《仿北苑山水軸》:1999年,總店以1.4萬元售出。
《雙馬圖軸》:2000年,總店以1.355萬元售出,后幾經轉手,流拍后被拍賣公司負責人實際保管,直至2025年底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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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色山水軸》:被發現未流出南博,但文物管理之混亂可見一斑:它曾被調庫保管并多次更名,導致長期去向不明。
《松風蕭寺圖軸》:1995年就以1.6萬元售出。調查組已調取超過50萬張拍賣畫作圖片進行比對,詢問業內人士400多人,但至今仍下落不明。
這次事件遠不止一兩個“蛀蟲”那么簡單,而是自上而下的失職失管。
1. 核心責任人:時任南博常務副院長徐湖平
他的行為堪稱是整個“漏洞鏈”的開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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膽大包天的徐湖平居然違規調撥:違規將包括《江南春》在內的多幅捐贈畫作,從博物院調撥到可對外銷售的文物總店。
有令不行:在國家明令禁止擅自處理館藏文物后,他仍同意總店繼續出售。
管理失職:對總店“賬物不符”、“一人身兼數崗”等混亂狀況完全放任不管。
最終結果:徐湖平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并被認為對事件負有主要領導責任。
荒謬的制度:一人身兼兩崗。
整個鏈條中最諷刺的環節是:時任總店書畫庫保管員兼銷售員張某。一人同時掌握了看守金庫(保管)和售賣黃金(銷售)的權力,這使其監守自盜、篡改價格、做假賬幾乎暢通無阻。這并非精心設計,而是徹頭徹尾的管理失效。
追責與賠償難題:從原省文化廳的審批失職,到南博、總店等相關職能部門的直接責任,共有24名責任人被依規依紀依法嚴肅查處,涉嫌犯罪的已移送司法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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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回與賠償:這是事件的另一大焦點。追回畫作并非簡單“沒收”,而是與持畫人(相關權利人)“依法依規協商” 的結果。
這些持畫人并非最初盜竊者,而是通過市場交易、質押等渠道在特定歷史時期獲得,因此在法律上涉及復雜的物權關系。
協商內容是否涉及補償、補償標準是什么(是按原始售價、歷史交易價還是市場估值),官方并未公開細節。外界普遍推測,其中可能涉及某種形式的補償,以換取持畫人自愿將畫作“交回”南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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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事件始于高層的違規調撥,經由荒唐的制度漏洞,再由基層蛀蟲大膽執行,最終導致數件國寶流失近三十年。它暴露了從具體崗位設置到高層監管的全鏈條問題,是一個值得整個文博系統深刻反思的“教科書式”反面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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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南博《江南春》圖卷事件”主要責任人的后續處理,根據2026年2月9日官方發布的最新通報,目前的核心進展是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正在進行中,尚未公布最終的司法判決或紀律處分決定。
根據官方通報,主要責任人情況如下:
核心責任人最新情況如下:
1. 徐湖平時任南博常務副院長,正接受紀檢監察機關的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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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原因:違規簽批文物調撥、有令不止同意銷售、對管理混亂問題失管失察,并涉嫌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
責任認定:對事件負有主要領導責任。
2. 張某南博文創部員工,時任文物總店保管員兼銷售員,目前正接受監察機關的監察調查。
調查原因:利用職務之便,私自更改價格、伙同他人購買并轉賣《江南春》圖卷,獲取非法利益,涉嫌嚴重職務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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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以上兩人,對其他人員的處理通報明確指出:
對原省文化廳、省文物局、南博、文物總店等單位的24名相關責任人,已依規依紀依法嚴肅查處。
其中涉嫌犯罪的,已移送司法機關。
通報承諾,最終的處理結果將及時向社會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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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博《江南春》事件的主要責任人徐湖平和張某目前仍處于被調查階段,最終的黨紀政務處分及可能的司法判決結果,還需等待后續通報。案件的查處顯示了嚴肅追責的態度,社會輿論也在密切關注監督,相信這張以國家法紀為主導以社會輿論包括自媒體監督的大網,妄想逃避責任,絕無可能,等待他們的一定是應有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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