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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技術必然將催生新業態。紅包大戰背后不僅是大型科技公司的流量焦慮,更是數字平臺轉型的迫切要求。”
作者 | 顧男飛,上海交通大學 凱原法學院博士研究生
北大法律信息網簽約作者
原標題 | 從流量爭奪到生態鎖定:兩次“春節紅包大戰”背后數字平臺向AI生態轉型的競爭邏輯重塑
感謝作者授權推送
內容概要
新技術必然將催生新業態。紅包大戰背后不僅是大型科技公司的流量焦慮,更是數字平臺轉型的迫切要求。從ChatGPT到DeepSeek的技術突破為“人工智能+”應用場景培育夯實了技術基座,以紅包大戰為切口的流量入口爭奪,更深層次是對人工智能服務分發權和應用生態建設主導權的搶占,將直接決定傳統數字平臺能否獲得“新時代船票”。穿透兩次紅包大戰可知,雖然可能無法復刻十年前移動支付爆發,但是人工智能應用可能由信息中介迭代至決策助手,逐步替代超級應用而成為流量分配樞紐。同時,考慮到春節紅包大戰結果往往是市場的高度集中,應當警惕存在的“內卷式”競爭與壟斷風險。落實預防性治理要求以推動智能經濟邁向共創共享,打破各大型科技公司的“圍墻花園”。
DeepSeek崛起與人工智能國產替代是去年春節的熱議話題,而通義千問等人工智能紅包大戰則是今年春節的爆點,標志著人工智能逐步進入商業應用階段。人工智能通過 與各領域深度融合而引領產業變革,將重塑人類的生產生活范式。人工智能已不止于對話,而逐步發展為感知環境、理解信息并且能夠完成任務的智能實體,具有更強的自主性、適應性以及交互能力。新技術必然將催生新業態,紅包大戰背后不僅是大型科技公司的流量焦慮,更是競爭模式轉型的迫切要求,人工智能生態建構成功與否將直接決定這些公司能否掌握“新時代船票”。
當前人工智能已經超越問答范疇而能協助用戶完成復雜任務,比如可以依據指令自動進行網絡購物和預訂餐廳,也可以用于查詢航班等服務,并且實現自動代理化(agentic)。1這也是國務院2025年8月26日發布《關于深入實施“人工智能+”行動的意見》提出“加快服務業從數字賦能的互聯網服務向智能驅動的新型服務方式演進……培育人工智能應用服務商,發展‘模型即服務’、‘智能體即服務’,打造人工智能應用服務鏈等”要求。在2026年人工智能紅包大戰中,圍繞“一句話點奶茶”等人工智能服務展開,并且衍生出了“一代人有一代人的雞蛋要領”等熱搜。因為大額紅包的發放,消費者在活動上線9小時內用千問App下單超過1000萬訂單,直接擠爆了千問的服務器。2這不僅是大型科技公司對人工智能流量入口的爭奪,更折射出人工智能應用生態的轉型要求,需要進行更細致梳理,并且通過預防性治理防范可能存在的“內卷式”競爭乃至更嚴重的壟斷風險,推動人工智能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一、2015年與2026年兩次春節紅包大戰概述
紅包作為春節期間傳遞祝福的重要載體,在2015年和2026年卻演變為大型科技公司的競爭工具。雖然表面上看都是為爭奪用戶流量和培養APP使用習慣,但在更深層次是為鎖定新一代的人工智能應用生態入口,為后續智能驅動的新型服務方式變革夯實基礎。這兩次紅包大戰并非孤立和單純的互聯網營銷事件,更可能是互聯網服務的變革節點。不同于11年前在移動支付戰場上的守勢,此次阿里巴巴憑借更豐富的應用生態而率先破圈。
(一)2015年“雙馬”發放紅包爭奪移動支付平臺流量
移動支付作為互聯網平臺流量變現的關鍵,在2015年春節成為傳統電商平臺阿里巴巴和社交平臺騰訊爭奪的焦點。雖然在2014年微信和支付寶就已經開通了紅包服務,但當年并未進行直接比拼,僅有800萬用戶參與微信搶紅包活動,紅包峰值僅為2.5萬次/分鐘。3截至2014年第三季度,支付寶仍然占據中國第三方支付市場82.6%的份額,而微信支付僅占10%。4而到2015年,騰訊攜手廣告主發放了5億元現金紅包,紅包峰值發送量為8.1億次/分鐘;阿里巴巴攜手品牌商戶發放6億元支付寶紅包,紅包峰值發送量為8.832億次/分鐘,呈現爆發式增長,徹底激活了移動支付生態。5截至2015年第三季度,中國第三方互聯網支付交易規模達到了30747.9億元,同比增長52.6%,其中支付寶占比47.6%,財付通(微信支付)占比20.1%,6深刻變革了既有移動支付平臺競爭格局。
除發放現金紅包外,微信與支付寶間的互相封禁也是常見競爭手段。2015年2月2日下午,支付寶錢包增加了將紅包分享到微信和QQ等社交平臺的入口,但是在當日晚上9時左右就被微信全面封殺。隨后,微信相繼切斷阿里巴巴旗下蝦米音樂和網易云音樂的分享功能,進一步提升騰訊生態系統的封閉性。7而后,支付寶也屏蔽了微信電商的支付接口,可能影響六成的微信電商用戶,并且通過將紅包鏈接保存為圖片形式繞過微信封禁。8
(二)2026年BAT發放紅包鎖定人工智能應用生態入口
人工智能已逐步從對話炫技邁向商業化規模化的應用落地,推動數字經濟向智能經濟快速發展。2025年中國的人工智能軟件普及率已經超過四成,9而且還處于快速發展階段。大型科技公司通過本輪春節紅包大戰將能進一步扭轉消費者關于人工智能僅停留于對話的傳統認知,培養人工智能+生活應用場景的新習慣。在具體實踐中,騰訊最早于1月25日啟動元寶分10億春節活動,直接推動元寶APP在應用商店超過長期霸榜的豆包。“在騰訊2026年員工大會上,騰訊董事會主席兼首席執行官馬化騰表示,希望此次紅包活動能夠重現11年前的微信紅包時刻。”百度同日啟動5億元的2026年春節紅包活動,活動將持續至3月12日。阿里巴巴2月2日宣布30億元的春節請客計劃,通過在千問APP發放大額紅包和免費送奶茶咖啡,10直接將本輪春節紅包大戰推上高潮。
與往年“直接撒錢”不同,本輪BAT所公布的春節紅包活動都與自家人工智能APP深度綁定,更加重視應用場景和生態協同,通過延長用戶使用時間來推廣人工智能應用服務。騰訊元寶是根植其社交生態,通過登陸、完成任務以及分享至微信等方式獲取紅包,百度文心助手通過猜口令和使用AI相機等方式來獲取紅包,阿里巴巴千問則是通過奶茶免單等方式直接打通應用場景,并且因為龐大的應用場景而成功破圈。在此過程中依舊出現了十年前春節紅包大戰中出現的屏蔽鏈接問題,但更深層次是對人工智能生態控制權的激烈爭奪。
二、從平臺經濟邁向人工智能應用生態的重心調整
人工智能應用可能會逐步替代超級應用而成為流量分配樞紐,通過鏈接具體應用場景而形成更為隱蔽的生態壟斷。通過透視熱鬧的人工智能春節紅包大戰,可發現其與十年前的移動支付平臺競爭有較大區別。不僅難以簡單復刻用戶爆發增長后轉化為持久用戶習慣的歷史路徑,也隱藏數字平臺的信息中介迭代至人工智能決策助手的市場邏輯變化。下個十年,包羅萬象的超級應用可能逐步讓位于生態型超級智能,深刻改變傳統的平臺經濟競爭模式,需要進行前瞻研判。
(一)恐難復刻十年前移動支付爆發后的長久留存
雖然今年處于人工智能產業爆發和應用場景快速建設的時間節點,但是春節紅包大戰除阿里巴巴的千問外,難以有效培養乃至改造消費者的人工智能APP使用習慣。
2026年春節AI紅包大戰,或許將成為中國互聯網從移動互聯網向AI互聯網轉型的關鍵節點。1111年前圍繞移動支付平臺的紅包大戰因上手方便和應用場景豐富等原因,有效培養了用戶的移動支付習慣,將短期紅包領取行為轉化為長期應用留存,由此獲得了長期穩定的互聯網流量。騰訊也通過發放現金紅包成功“上桌”,并實現了“社交+移動支付”的雙向賦能。
雖然部分報道將本次春節紅包大戰視為“一場以 AI 為核心引擎、爭奪下一代流量超級入口的戰略卡位戰。”12但需要注意到除阿里巴巴的千問是直接鏈接日常消費場景,騰訊元寶和百度文心助手的紅包玩法都無法有效挖掘出人工智能應用場景潛力,單調且相對無聊的玩法難以使用戶切實明白和熟悉智能驅動的新型服務方式,也即未能使春節紅包營銷切實嵌入用戶真實剛需中。盡管通過大批量和高批次的紅包發放能夠在短期內提升APP下載量和日活率,但是若不健全相配套的應用場景,無法實現預期的用戶轉化目標。
(二)由信息中介迭代至決策助手的市場邏輯變化
當前的人工智能已不止于對話,而是切實轉化為應用場景,使人工智能APP逐步從傳統信息中介的平臺服務迭代升級為決策助手。消費者只需要明確需求和進行確認,就可以由人工智能提供規劃、比價乃至直接下單。大型科技公司本次春節紅包大戰目標是獲取人工智能流量入口,爭取培養用戶的人工智能使用習慣并且使人工智能成為日常消費入口。13雖然人工智能在短期內難以取代傳統平臺經濟時期的購物、外賣以及搜索APP。但隨著技術深度融入購物餐飲、生活娛樂以及工作輔助等高頻剛需場景,人工智能將會進一步降低用戶的使用成本和提升場景黏性,成為用戶不可或缺的決策助手。
人工智能市場競爭并不應當套用平臺競爭的流量思維,應當更重視技術創新和生態場景建設,切實提升產品競爭力。僅依靠發放紅包可以在短期內搶占用戶和提升市場占有率,但是不能直接提升我國人工智能產業的技術競爭力。
回顧行業發展
一些真正引發廣泛討論的AI產品
并非依靠大規模補貼
出圈
而是源于技術本身帶來的體驗躍遷。14一方面,人工智能行業競爭是基于數據質量、算力儲備以及算法創新的技術比拼,需要更加重視技術創新以滿足市場需求,并且解決人工智能應用易崩潰問題。另一方面,需要打通更多剛需場景,解決用戶的真實痛點以提升體驗,15進一步健全人工智能的應用生態。
(三)警惕市場集中度快速提升而引發的壟斷風險
無論是2015年的移動支付,還是2026年的人工智能,新業態意味配套監管體系不健全,需要警惕活動過程中存在的法律風險,并且加以前瞻性治理。例如2015年紅包大戰由于實名制和安全保障體系不健全,導致個人信息泄露與詐騙等安全風險陡增。16不過,更需要注意大型科技公司基于技術和資本優勢,通過春節紅包大戰快速提升市場份額,而后利用算法和平臺規則等影響市場競爭生態,引發嚴重的壟斷風險。就2025年第一季度的移動支付市場而言,微信支付依托規模龐大的活躍用戶和豐富日常消費場景等優勢,將市場份額提升至59.7%,支付寶降至36.2%,合計95.9%,17呈現典型的雙寡頭市場。在此基礎上,
第三方支付企業對關聯競爭企業實施的價格歧視實際上已經起到排除和限制競爭的作用。壟斷協議也是第三方支付市場上的一個重要競爭問題。如第三方支付介入后的交換費協議問題。縱向排他協議也存在于市場中,如支付寶與天弘基金的獨家合作協議,排斥了與其他競爭者的合作可能。18
今年春節紅包大戰迅速提升了騰訊元寶、百度文心助手以及阿里千問等人工智能APP的市場占有率和活躍用戶規模,越發呈現大型科技企業“贏者通吃”的趨勢。這部分經營者基于資本和技術優勢能夠獲得更高質量的多模態數據集、更大規模的算力供給以及更高頻次的算法創新。而后,進一步提升人工智能模型性能和服務的迭代速度,并接入網絡購物等功能完善生態應用場景,由此形成更為隱蔽和牢固的生態壟斷。本輪春節紅包大戰背后是應用生態場景的進一步割裂,各大型科技公司為了將用戶鎖定在自家生態內都開始構建封閉的“圍墻花園”。 通過實施獨家交易和最惠國條款等策略性行為突破“多宿主效應”,而人為營造“單宿主”效應,19將會嚴重損害市場競爭和消費者利益。具體到人工智能的新服務模式中,流量可能被逐步集中于少數幾個人工智能決策助手中,通過跨平臺以及跨應用場景的生態協同滿足消費者需求。但這一決策過程是不透明的,可能出現自我優待和價格歧視等壟斷風險,將更難發現和干預。
三、“內卷式”競爭與壟斷風險的預防性治理要求
為提升人工智能應用的市場占有率和用戶黏性,補貼大戰不會止于今年春節,應當警惕其中存在的“內卷式”競爭與壟斷風險。在技術范式和產業業態轉型的窗口期,市場結構處于快速變動階段,不應當設置過嚴監管要求而阻礙經濟發展和技術創新。執法機構應當注重事前預防、剛柔并濟以及協同治理。20同時,也應當注意人工智能行業存在的風險,不能僅依靠事后監管模式而放任“不可逆”壟斷風險轉化為實際損害。而預防性法律制度能實現“從抓末端治已病到抓前端治未病”的效果,21更有針對性地回應人工智能壟斷風險治理需求。
(一)警惕“內卷式”競爭的虛假繁榮
為防止春節紅包大戰滑向惡性競爭和資源浪費,各大型科技公司不應僅關注市場份額的提升,而是應當重視技術創新來“卷內功”,推動人工智能應用生態的不斷完善和開放發展。應當注意到,“
從新能源
汽車的慘烈價格戰,到互聯網平臺‘燒錢
換市場
的非理性補貼,內卷現象正席卷眾多行業,其帶來的并非創新與繁榮,而是企業利潤萎縮、創新動力枯竭、勞動者權益透支與產業升級步伐受阻的嚴峻局面
當所有企業都陷入價格戰,只有資本最雄厚的少數玩家能
熬到最后
而提升市場份額。這種通過
燒錢換市場
方式形成的壟斷,本質上是以短期非理性競爭換取長期市場控制,是一種
內卷式壟斷”22
強化反壟斷能有效提升“內卷式”競爭整治效果。《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五個五年規劃的建議》細化綜合整治要求,提出“綜合整治‘內卷式’競爭。統一市場監管執法,加強質量監管,完善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強化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司法,形成優質優價、良性競爭的市場秩序”。在具體監管實踐中,可以參照“外賣大戰”的治理經驗,靈活運用行政約談等事前引導手段以防范壟斷風險轉化為嚴重競爭損害。一方面,執法機構可參照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門聯合印發的《汽車行業穩增長工作方案(2025—2026年)》等文件,以綜合施策規范產業競爭秩序,并加強成本調查和價格監測,堅決維護健康有序的市場環境。另一方面,“統籌運用行政指導、行政約談等手段,不斷提高競爭監管的適應性和精準度”。23還可通過召開企業公平競爭座談會等方式加強交流,與相關企業和行業協會進行交流研討,以及發布相應合規提示,由此“強化政府、企業、行業協會的協同治理,健全長效機制”,24形成治理合力。
(二)有序推動人工智能壟斷風險的預防性治理
春節紅包大戰的結果往往是市場高度集中,需要落實預防性治理理論以應對人工智能越發隱蔽且復雜的壟斷風險。一方面,經營者內部合規治理成為反壟斷法實施的重要組成部分和新趨勢,能幫助經營者識別存在的人工智能壟斷風險,具有成本低、效果好、保障企業健康經營以及減少出海風險等優勢,可以從源頭降低壟斷風險發生的可能性,由此落實預防性治理理論的事前風險預防要求。為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的:“支持引導民營企業完善治理結構和管理制度,加強企業合規建設和廉潔風險防控”要求,應當明確人工智能所涉及的壟斷協議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兩種類型壟斷風險相應的合規治理要求,以引導經營者完善內部治理制度。針對前者,可以要求大型科技公司通過簡潔、易理解以及清晰的方式對人工智能應用研發中使用的大模型技術和決策過程進行解釋,當存在壟斷風險時可進一步允許執法機構對包括保密信息在內的代碼進行審查。并且可通過對抗學習等技術手段發現和處理算法偏見,也要求經營者在人工智能訓練中不能夠對偏見進行獎勵,對算法進行中立化處理,不主動偏向特定經營者。針對后者,可結合《禁止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規定》和域外執法案例,確立互操作性治理要求以回應拒絕交易風險,以及確立非歧視性規則紓解限定交易和自我優待風險。而后,應當要求人工智能服務分發滿足正當和中立要求,禁止執行基于特定身份的分類或預測任務,訓練使用的數據集具備均衡性以減少偏頗判斷。25
另一方面,執法機構應當通過事前風險監測和合規評估落實預防性治理要求,由此推動外部監管機制的完善。為解決傳統事后調查周期過長嚴重束縛人工智能技術快速迭代,執法機構可在明確合規治理要求的基礎上,借鑒公益訴訟制度中的風險監測與評估機制,強化事前風險治理以代替復雜的事后認定。具體到壟斷風險監測,執法機構可以借鑒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提出的人工智能事件監測案例,建立哨兵監測和實時監測機制,通過掃描媒體新聞和研究文章等材料發現可能對市場競爭產生損害的微弱信號和趨勢,并對部分存在端倪和正在發生的競爭損害進行持續跟蹤和分析。在上述基礎上,執法機構除了頒布國家標準和反壟斷合規指引外,還可出臺相應合規框架和人工智能研發和應用的最佳實踐供經營者參考。同時,可以要求經營者定期提交人工智能技術的研發和應用報告,并將此類報告作為后續進行反壟斷調查和合規激勵發放依據。
四、結語
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Stiglitz指出,人工智能的廣泛應用將鞏固少數占主導地位經營者的權力,并且最終破壞經濟公平和社會穩定。26鑒于人工智能的技術快速迭代和應用廣泛普及,應當健全配套的預防性治理體系以彌補傳統事后監管的不足,全面落實我國《反壟斷法》中的預防目標。雖然當前人工智能應用沒有造成嚴重競爭損害,但是需要注意人工智能應用APP因為春節紅包大戰而逐步提升市場集中度,可能會不斷拓展至下游應用市場而形成生態型壟斷。執法機構應更加重視預防性治理手段,有效治理逐步增加的壟斷風險,提升其駕馭隱蔽和復雜壟斷風險的能力。在推動人工智能壟斷風險治理路徑由事后轉向事前的基礎上,要從明確經營者內部合規治理要求和健全執法機構外部風險監測與監管手段兩方面推動風險源頭治理,并且強化兩者協同,避免預防性治理淪為宣示性口號,切實提升壟斷 風險治理制度的周延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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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Hessie Jones, Joseph Stiglitz Warns Of The Looming Inequality Amid AI Monopoly Power, Forbes (Apr.13, 2025),https://www.forbes.com/sites/hessiejones/2025/04/13/joseph-stiglitz-warns-of-the-looming-inequality-amid-ai-monopoly-pow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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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 金夢洋
審核人員 | 張文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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