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據《華夏早報》報道,負責惠州市大亞灣引水工程(東風段)運營的廣東省樺水水利投資有限公司(下稱“樺水公司”)因長期水價未作合理調整,因此陷入了經營困境。作為保障大亞灣區域民生用水與重大項目配套的關鍵企業,樺水公司自2005年通水以來已穩定供水21年,總供水量約13億噸,但面對運營成本的大幅上漲,初始核定的水價標準已沿用二十年,企業稱目前已面臨無力承擔運營成本的困境。
![]()
(當事人提供)
政企合作的民生工程,二十年穩定供水不間斷
時間回溯至2002年,國家建設部頒布《關于加快市政公用行業市場化進程的意見》,為市政公用設施市場化運作提供政策支持。為滿足“南海石化項目”配套需求及大亞灣開發區日益增長的用水需要,惠州市政府于2003年通過招商引資,采用BOT(建設-運營-移交)模式啟動大亞灣引水工程,該項目被稱為大亞灣的“政治之水、經濟之水、生命之水”,肩負著重大項目配套與區域供水保障的雙重使命。
![]()
(當事人提供)
樺水公司通過招投標獲得該工程投資及經營權,與惠州市政府授權機構簽訂《投資經營合同》,政府授予其30年特許經營權,經營期滿后項目資產及經營權將移交政府。項目建設期歷時18個月,于2005年2月1日如期試通水,截至2025年12月,已連續穩定供水7634天,累計供水量達13億噸,為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的招商引資、產業發展和居民生活提供了可靠的水源保障,成為政企合作先行先試的早期代表性案例。
![]()
(當事人提供)
成本大幅上漲,水價二十載未作合理調整
記者從多方核實了解到,自2003年項目立項以來,水價構成的多項核心因素已發生巨變。據樺水公司提供的資料顯示,項目初始投資概算為3.87億元,實際總投資達5.61億元,超概1.74億元,增幅45%;水資源費從0.025元/噸上漲至0.20元/噸,漲幅達8倍;電價從0.529元/千瓦時升至0.798元/千瓦時,上漲1.5倍;人工成本更是從每月人均962元漲至7250元,漲幅達7.5倍。
與之相對的是,項目實際供水量未能達到預期規模。根據政府主導、專家論證的可行性研究,項目設計需水量為33萬噸/日,但2005年至2024年二十年間,年均實際供水量僅15.91萬噸/日,僅為設計值的48%。供水量未達預期導致規模效應無法顯現,疊加各項成本大幅上漲,使得單位供水成本遠高于現行水價,形成長期“水價倒掛”局面,企業稱每供應1噸水需虧損0.75元。
按照《投資經營合同》第5.6條約定,水價應根據實際經營成本變化每五年調整一次。樺水公司于2010年首次提出水價調整申請,2012年惠州市物價局出具監審報告,建議將原水價格從0.70元/噸調整為1.297元/噸。此后,2016年和2022年的物價部門監審報告分別建議水價調整至1.55元/噸和1.16元/噸,但上述監審建議均未得到實際執行,企業長期執行2003年核定的0.70元/噸(含水資源費)標準。
多方介入協調,調價與補償問題待解
值得關注的是,水資源費的調整屬于國家政策強制性漲價,根據國務院《取水許可與水資源費征收管理條例》規定,水資源費應計入供水成本。廣東省水利廳在2022年向省政府的請示中明確指出,樺水公司欠繳水資源費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原水水價未能及時調整,新增的水資源費未能依法計入供水成本。
廣東省水利廳曾多次商請惠州市政府專題研究解決相關歷史遺留問題,2021年12月專門發函,要求惠州市有關部門依法協商、合理調整樺水公司原水水價,從源頭上解決水資源費拖欠問題。2022年4月,廣東省政府就此作出明確批示,要求惠州市政府切實落實屬地責任,依法合理調整原水水價。
![]()
(當事人提供)
惠州市大亞灣區政府在2023年1月印發的政府紀要中也明確表示,“在合理區間內調整大亞灣引水工程(東風段)的原水價格有利于樺水公司的良性運營,更好的保障大亞灣用水安全”,并同意采用協議定價方式,建議將原水價格調整為1.16元/立方米。
據樺水公司核算,自2010年首個調價年度起,因水價應調未調產生的水費補償合計約6.191億元。企業稱,因惠州市政府一直不調整合理水價,目前已陷入無力支付到期銀行本息、水資源費、運營電費及員工工資的困境,隨時可能因停電導致供水中斷,影響大亞灣區企業生產和居民生活用水安全。
民生保障與企業存續,期待合理解決方案
供水行業作為基礎性公用事業,具有投資規模大、回收周期長、公益屬性強的特點,其穩定運營直接關系到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和民生福祉。大亞灣引水工程作為保障區域用水的“生命線”工程,二十年來的穩定運行為當地發展奠定了重要基礎。
![]()
(當事人提供)
目前,樺水公司的經營困境已引起多方關注。一方面,企業堅守社會責任,在長期虧損的情況下仍保障供水不間斷;另一方面,持續的成本壓力與未落實的調價政策,讓企業運營難以為繼。如何平衡公用事業的公益屬性與企業的合理經營訴求,如何按照合同約定和政策規定解決歷史遺留問題,成為擺在相關各方面前的重要課題。
據悉,樺水公司仍在設法與相關部門溝通協商,希望能夠按照合同約定和物價監審結論,盡快落實水價調整,并合理補償歷年價差損失。事件相關進展有待關注。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