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歲港星李龍基感情不順意,與小36歲的女友王青霞交往數年,一心要娶對方回家,結果女方被曝光在內地已經結婚生子,無奈之下,他只能分手收場。這一段感情發展下來,李龍基損失也不小,當初為了與王青霞在一起,不惜凈身出戶與第二任太太離婚,又為王青霞打官司耗費了數十萬,以至于經濟狀況大不如從前,從村屋搬到貨倉屋居住。雪上加霜的是,李龍基又陷入騙局之中,被電信公司追討逾2.1萬的費用,無奈之下只能報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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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龍基覺得莫名其妙,就到了最初領手機的電信公司A去咨詢,發現了自己與另一家電信公司簽的合約,合約上還有他的簽名。他自稱從來沒有簽署過這份文件,而且堅稱上面的簽名是被印上去的,而非自己簽署。于是他就懷疑是電信公司員工盜用他的電子簽名偽造合約,追查下去才發現,涉事的員工已經移民了,無奈之下只能報警。李龍基稱自己與家人只用電信公司A的服務,全家共有6個號碼,每個月繳納一千多元話費,至于另一家電信公司,自己從未合作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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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涉案金額有2.15萬元,所以李龍基就做了報警處理,畢竟自己是受害者,無緣無故被騙了2.15萬元,這對于本來就已經有經濟損失的他來說,就是無妄之災。而且這件事也令他對目前所用的電信公司感到失望至極,他稱事情完結后,會取消與這家公司的服務。目前,李龍基已經報警了,錄了口供,之后就只能等警方跟進了,再處理。
2.15萬被騙金額,說多不多,不過對于這個階段的李龍基來說,的確也是不小的數目,不能說他經濟困難,但是遭遇了與王青霞的失敗感情后,也的確是令他元氣大傷,不只是有情感心靈上的損失,更有經濟方面的壓力。李龍基與王青霞分手,在表面上因為沒有給予王青霞任何貴重的財物,所以兩人不涉及財務糾紛。不過當與王青霞在一起期間,李龍基也付出了不少,為了順利離婚,與王青霞名正言順在一起,把7套房子兩個車位都給了第二任太太,才得以順利離婚。后來王青霞惹上官司,李龍基又耗費數十萬為對方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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