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一位為了共產主義事業奮斗終身的老同志,永遠值得我們銘記,他就是李維漢同志。紅軍長征之后,李維漢就擔任了中央組織部的部長,又在53歲的時候,被任命為中央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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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咱們就一起看看這位老同志的傳奇人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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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6年,李維漢出生于湖南長沙縣的一個清貧知識分子家庭。
早年,他曾在湘軍工廠學鑄工,后來憑借自身努力考入湖南省立第一師范學校,與毛主席成為了校友。從湖南一師畢業后,李維漢留校任教,正巧毛主席也曾在一師附小實習,兩人也很快成了同事。
兩個年輕人都懷揣著救國救民的偉大理想,意氣相投,很快就走上了同一條路。
1918年,李維漢與毛主席、蔡和森等志同道合的進步青年一起,創建了新民學會。這個學會匯聚了一大批湖南地區的優秀青年,他們在這里交流思想、探討救國之道,為湖南地區的建黨工作做了重要的思想和組織準備。
1919年,李維漢踏上了前往法國的留學之路,在那里,他與周總理等同志一起成立了旅歐中國少年共產黨,積極傳播馬克思主義思想。1922年,李維漢由毛主席、蔡和森介紹,正式加入了中國共產黨。
1923年,毛主席被調到中央擔任領導職務,李維漢則接替他擔任中共湘區委員會書記。在擔任湘區書記的這段時間里,李維漢積極開展工作,他大力發展黨的組織,在湖南各地建立起了一個個堅強的黨組織,為革命事業培養了大批骨干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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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他還積極幫助國民黨進行改組,推動了以國共合作為中心的革命統一戰線的發展。他組織民眾開展反帝斗爭,領導了驅趙反吳運動,沉重打擊了軍閥勢力。
此外,他還十分重視工人、農民、青年和婦女運動,親自領導工運、農運、青運、婦運,組織工農群眾積極支援北伐戰爭,使得湖南地區的革命形勢一片火熱,有力地推動了國民革命運動的發展。
1927年,長沙發生了反革命的“馬日事變”,隨后蔣介石、汪精衛先后背叛革命,大革命遭到了失敗。
在這危急關頭,中共中央進行改組,李維漢與張國燾、周恩來、張太雷、李立三組成了中共中央政治局臨時常務委員會。他們當機立斷,作出了舉行南昌起義、秋收起義以及召開中央緊急會議的重要決定。
8月7日,中共中央緊急會議(即八七會議)在漢口召開,李維漢擔任會議主席。他在會上代表中央常委報告了會議籌備經過,積極參與討論并作出了一系列重大決策。
這次會議上,李維漢與瞿秋白、蘇兆征一起當選為中央臨時政治局委員、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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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在八七會議上,瞿秋白和李維漢力薦毛主席進入政治局,但毛主席心系湖南的農民運動,決定回湖南領導秋收起義。會議結束后,毛主席以中央特派員的身份,領導了震驚湘贛邊界的秋收起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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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5年1月,遵義會議召開,這次會議具有轉折性的意義。連續經歷了好幾錯誤路線的李維漢,深刻認識到了只有毛主席才能帶領中國革命走向勝利。從那以后,他堅定地擁護毛主席在中央的領導地位和毛主席的路線。
遵義會議后,李維漢跟隨中央紅軍繼續長征,他擔任軍委二縱隊司令員兼政治委員,總政治部地方工作部部長等職務,克服了千難萬險,最終勝利到達了陜北。
中央紅軍到達陜北后,李維漢再次擔任中央組織部部長,同時還兼任中央黨校校長、中央宣傳部副部長等職務。他在這些崗位上兢兢業業,為黨的組織建設、干部培養以及理論宣傳等工作做出了重要貢獻。
1935年瓦窯堡會議前,李維漢代中央起草了《關于改變對富農策略的決定》,強調要聯合整個農民,形成廣泛的農民統一戰線,并爭取實現黨在統一戰線中的領導權,為黨的抗日民族統一戰線策略方針的確立發揮了重要作用。
1936年12月起,李維漢又歷任中共陜甘省委書記、中央群眾工作委員會書記、中央西北工作委員會秘書長等職。
在此期間,他組織研究陜甘寧邊區及周圍區域的統戰和民族問題,先后起草了不少重要文件,這些文件經中央批準后,成為了黨開展回族、蒙古族工作以及建立抗日民族統一戰線的指導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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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7年5月,李維漢擔任中央黨校校長等職務,他認真貫徹黨中央關于“教育為長期抗戰服務”的方針和毛主席關于教育與政治相結合、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指示,在任陜北公學黨組書記兼副校長、分校校長、校長期間,為陜甘寧邊區的建設和發展以及全國抗戰培養了大批優秀人才。
1942年9月,他任中共中央西北局委員、陜甘寧邊區政府秘書長兼政策研究室主任,協助林伯渠等同志做了大量工作。
他按照黨中央“精兵簡政”的方針,組織起草了《陜甘寧邊區簡政實施綱要》等文件,達到了毛主席提出的“精簡、統一、效能、節約和反對官僚主義五項目的”,為克服經濟困難、提高軍政人員素質起到了積極作用。
他還堅決貫徹“三三制”原則,主動聯系李鼎銘等黨外人士,為鞏固和擴大抗日民族統一戰線,實行民主政治,創造了成功經驗,中共中央為此通知各根據地,推廣陜甘寧邊區“三三制”經驗。
此外,他積極參與組織邊區大生產運動,推動了邊區文化教育衛生事業的發展,為把陜甘寧邊區建設成為模范抗日根據地和黨領導抗日戰爭的鞏固后方做出了重要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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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戰爭勝利后,中共中央提出和平、民主、團結的方針,派出代表團赴重慶與國民黨談判。
1946年4月,李維漢作為中共代表團成員,在周總理的領導下參加了國共談判和政治協商會議。他參與草擬“五五憲草修正案”,積極聯絡各方面人士,為宣傳黨的主張、擴大黨的影響做了許多切實有效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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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年底,國共談判破裂后,李維漢先后任中央城市工作部副部長、部長。
1948年9月,中央城工部改名為中央統一戰線工作部,李維漢擔任部長,主管統戰和新政治協商會議籌備工作。他在廣泛協商的基礎上,向中央提交了“關于召開新的政治協商會議諸問題”草案,為中共中央與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民主人士達成關于召開新政協的協議付出了辛勤的努力和智慧。
北平和平解放后,李維漢熱情接待了抵達北平的李濟深、沈鈞儒、譚平山等民主黨派代表和民主人士,向他們介紹中共的方針政策,組織他們參觀解放區,并與他們反復協商和交換意見,在一些重大問題上取得了共識,為新政協的順利召開奠定了堅實基礎。
1949年,新政協籌備會第一次全體會議在北平召開,李維漢被推選為秘書長兼第一小組組長,負責商定參加新政協的單位及代表名額和名單。
他協助周總理廣泛接觸各方面人士,深入調查研究,經常為一個代表人選的確定而多方協商、再三斟酌。同時,他還向要求參加新政協的黨派、團體和個人反復進行說明解釋,做了大量協調工作。
周總理在總結新政協籌備工作時也評價說:“維漢同志出力最大。”
在新政協籌備期間,毛主席曾就新中國是否實行聯邦制征求李維漢的意見,李維漢根據我國的歷史和現實情況,提出不宜實行聯邦制,建議在統一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實行民族區域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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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這一建議被黨中央和毛主席采納,并得到充實和完善,明確載入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也成為了我國解決民族問題的基本政策和國家的一項基本政治制度,這是李維漢為新中國政治建設做出的一項重要貢獻。
新中國成立后,李維漢一直擔任中央統戰部部長的職務,同時還擔任了全國人大副委員長和全國政協副主席等職。
他從1948年至1964年底,長期主管統戰工作,善于將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與中國實際相結合,圍繞黨和國家的中心任務,提出了許多適合國情的理論觀點和政策原則。在新中國成立初期,他提出統一戰線要為土地改革、鎮壓反革命、抗美援朝三大運動服務。
李維漢還十分重視團結宗教人士、做好宗教工作。
他指出,我國的宗教具有群眾性、長期性、國際性、復雜性,在一部分少數民族中還有民族性。他強調必須堅持黨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團結各種信教和不信教的群眾,共同進行社會主義建設。要廢除宗教中的壓迫剝削制度,讓宗教適應社會主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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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要在宗教界培養一批具有豐富宗教知識的愛國的高級知識分子,培養宗教界有地位的領袖人物和接班人。
1984年8月11日,李維漢病逝于北京,享年88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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