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紀委再度點名醫生講課費問題,行業學術活動進一步規范化、專業化。
01
醫生收受講課費
20分鐘授課獲千元報酬
近日,中紀委發布標題為《一起學審理丨違規收受講課費行為如何認定》的解讀視頻,視頻講述了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門診部主任、副主任醫師張某某未報批私自接受多家藥企邀請開展無實質學術內容的講課、收取十余萬元超標準費用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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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紀委視頻,2021年8月至2023年4月,張某某在擔任該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門診部主任副主任醫師期間,負責門診管理臨床治療等工作。當地一家醫藥公司地區醫藥信息溝通經理王某,多次以交流本公司藥品臨床效果與同行分享病例等理由,邀請張某某參加其公司組織的學術交流會議,并簽訂專家勞務協議。
張某某未向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報批,私自接受王某的邀請,多次參與講課,授課內容多由醫藥公司提供,主要為基礎臨床知識,病例分享以及醫藥公司的藥品使用、療效等相關內容。
每次授課都安排在午餐前后或下班后半小時內,時長僅為20~30分鐘,授課對象為本門診部或其他基層衛生服務中心的醫務人員。每次授課后,該醫藥公司均以講課費、勞務費名義支付1000元到2000元不等的費用,累計給予張某某3萬余元。
經查,張某某以同樣方式還接受了另外5家醫藥公司的邀請,累計參加70余次講課活動,收取醫藥公司財物共計人民幣10萬余元。
經研究認為,張某某的行為應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變相收禮行為認定。
02
定性變相受禮
五大核心判斷標準
講課費是指支付方聘請專家講課所支付的費用。合理合規的醫藥行業的學術交流,是推動醫藥技術進步、提升臨床診療水平的重要途徑,國家是鼓勵和支持的。但在部分醫療行業活動中,講課費一直存在模糊地帶,極易滋生醫療腐敗行為。
對于變相受禮行為的定性,中紀委視頻指出五大核心判斷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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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對于講課費的行為認定,還應準確區分受禮行為與受賄行為,判斷是否屬于權錢交易。應著重考慮兩方面:一是看有無具體的請托事項,二是看是否為他人謀取利益。
中紀委視頻指出,考慮到當前藥品采購為集采模式,張某某本人也非該基層衛生服務中心藥事組成員在,藥品進入采購等方面無職權便利,無法對王某及其公司形成明顯的職權制約關系,也未見其利用本人或門診部人員的處方權,加大對相關藥品的用量。
而王某的職責主要是藥品售后的市場維護,未對張某某提出明確的請托事項,也無證據證實張某為王某及其公司謀取利益,所以張某某的行為應認定為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變相受禮行為。
03
講課費、咨詢費被頻繁點名
醫療腐敗“隱形行為”曝光
醫藥學術交流的初心是推動行業發展,講課費本質上是對醫療專業人士勞動的合理回報。但在被曝光的醫療腐敗行為中,部分所謂的講課費、咨詢費已成為利益輸送的遮羞布,成為一門“生意經”。
近日,中紀委發布的《深化整治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文章中,重點提到“嚴查借學術會議之名行受賄行賄之實、以專家研討為由搞變相利益輸送等問題,凈化醫藥領域學術生態”。
關于講課費問題以及醫藥行業學術會議不合規問題,中紀委曾多次連續發文點名。
去年8月,中紀委官網發布《紀法百科丨違反廉潔紀律的行為:以講課費等名義變相送禮》,提出送禮手段升級、花樣翻新,隱形變異行為潛滋暗長,其中以講課費、課題費、咨詢費名義變相送禮、拉關系比較典型。
醫療領域專業壁壘高,公職人員的專業話語權與企業利益深度關聯,部分企業通過“小額多次”的講課費進行情感投資、利益鋪墊,將利益輸送隱藏在“學術交流”的外衣下,成為變相送禮的常見手段。
去年10月,四川省紀委監委發布《蜀地清風| “講課費”背后的“生意經”》,以漫畫形式披露,某縣人民醫院內科主任張某,在一年內收了AA醫藥公司10多筆備注有“講課費”“咨詢費”的轉賬,醫院內科經常使用該公司的某類藥品,懷疑其中有貓膩。縣紀委監委工作人員經調查發現,該公司培訓內容空泛、培訓時長造假、科研協作不實。
最終,張某因違規收受他人財物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所得2萬余元被收繳。
值得注意的是,講課費并非禁止,而是向合規化發展,在合規范圍內領取合理的報酬無可厚非。
針對講課費問題,建立嚴密、完善的管理機制以及配套監管措施,才能讓專業授課、學術交流回歸專業合規的本質。
如貴州衛健委曾發布《貴州省醫療衛生從業人員參加學術活動行為規范(征求意見稿)》,提出醫療機構從業人員“參加學術活動實行全流程監管”。公立醫療衛生機構應對從業人員參與學術活動進行審批,審批內容包括舉辦學術活動方資質、學術活動的專業性及學術價值、從業人員參與資格、參與必要性等。
在制度、監督、行業多方協同發力下,講課費的合規邊界被逐漸厘清,合理的勞務報酬正在得到保護,以講課費為幌子的利益輸送也將無處遁形。
信息來源:賽柏藍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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