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江法院: 有錢不還、轉移財產?司法權威不容挑釁!
2023年,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的被執行人吳某某,在再審判決即將確認其還款責任時,偷偷把名下寶馬車以8.9萬元處置,還把錢款用于償還其他債務,導致申請執行人176萬余元債權“懸空”。
執行干警順著車輛過戶記錄和銀行流水等線索,迅速鎖定吳某某轉移財產的證據,直接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2025年3月,吳某某主動投案,但“拒執”的代價躲不掉,法院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七個月。
2025年以來,涵江法院加大打擊拒執力度。
一方面持續加強與公安機關的溝通交流,聚焦當前拒執案件辦理中的難點問題,就打擊拒執罪案件前期證據收集與固定、線索移交、立案標準、程序銜接等關鍵環節達成共識,為精準打擊拒執罪奠定基礎。
另一方面,進一步強化對被執行人違反限消令乘機線索的調查核實,結合案件實際情況,采取約談、納入失信名單、罰款、拘留等措施,對于經采取拘留、罰款等強制措施后仍拒不執行的被執行人,依法移送追究拒執罪的刑事責任。
執行的公正,要曬在陽光下才夠暖。
不久前,在某置業公司申請強制執行某科技公司騰退廠房案中,被執行人不僅賴著場地不搬,還涉及破產關聯問題。
面對如此棘手的難題,涵江法院轉變執行思路,把執行現場變成“公開考場”。
騰退前,兩次勘查現場、制定詳細方案;執行當天,邀請人大代表全程監督,干警用執法記錄儀拍攝全程,物品清點、搬運、交接都列成“清單”,連搬家的每一個紙箱都記錄在案。
2個多小時后,廠房順利移交,人大代表當場點贊:“全程看得明明白白,執行干警的專業和規范,就是司法公信力的最好證明。”2025年以來,涵江法院在多起重大騰退、財產處置案件中,都邀請代表委員、當事人現場見證,讓執行的“里子”通過“公開”變成群眾看得見的“面子”。
2025年以來,涵江法院對拒不履行生效判決、裁定的被執行人拘留103人,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拒執犯罪案件5件6人,已判決5件6人。
執行不是冷冰冰的流程,而是勝訴者的“權利溫度”。接下來,涵江法院將持續狠抓執行工作規范化建設,緊盯制度機制落實,拓寬執行公開渠道,讓每一份生效判決都落地有聲,讓司法公正真正走進群眾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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