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四川大學學生在網上聯名舉報王博導,6日四川大學人事處發布情況通報,提到已經收到了關于王某相關問題的反映,學校高度重視,已成立工作專班,并按規定啟動調查程序。
王博導學術不端的問題很好查證,按照目前的處理方式,一般會追回相對應的項目經費與獎勵,停止項目的申報資格。單純的學術不端問題,國內處罰的力度不是很大。
其實,主要問題還在科研經費的問題,從舉報的內容來看,問題就比較嚴重了,其涉及的科研經費濫用、違法違規行為等。
舉報信息中明確提及,王博導將學生、科研助理掛職至其個人關聯公司,通過發放虛擬工資的方式虛列成本、偷稅漏稅,同時借助虛假代工合同套取國家科研經費,將公共財政資金中飽私囊。
這些行為不再是科研領域的內部問題,而是觸碰了法律紅線的違法犯罪行為。偷稅漏稅更是直接違反稅收征管相關法律,二者疊加,其行為的嚴重性不言而喻。
如果學生所舉報的各項問題均經查證屬實,再加之此次事件已形成較大社會輿情,王博導面臨的處罰結果其實早已可以預見,絕非簡單的學術處分所能了結。
解聘教職、撤銷博導資格只是最基礎的操作,其發表的涉假 SCI 論文必將被悉數撤稿,個人也會被納入全國學術黑名單,終身禁止參與各類科研項目申報與職稱評審,徹底退出科研領域。
其長期辱罵學生、以延畢和行業封殺相威脅、強迫學生在甲醛超標場地開展科研工作的行為,早已突破師德師風的底線,違背了高校教師教書育人的基本準則,其教師資格被永久取消也屬情理之中。
套取科研經費償還個人房貸、虛列工資偷稅漏稅、偽造第三方評測報告騙取項目經費等行為,已涉嫌貪污罪、偷稅罪等刑事罪名,校方在完成內部調查核實后,可能將相關線索依法移送司法機關,等待其的將是法律的制裁,而非單純的行政或學術處分。
王博導事件的發生,并非個例,而是當下高校科研評價體系與管理機制積弊的集中暴露。現如今的高校科研評價,陷入了明顯的唯項目誤區,而唯項的本質,就是唯金錢。
在不少高校的評價邏輯里,能否拿到大項目、爭取到更多科研經費,成為衡量科研人員能力的核心標準,能拿到經費的就是牛人,不僅能為學校帶來直接的經費創收,個人還能獲得職稱晉升、評獎評優、資源傾斜等諸多好處,儼然成為學校的人才與功臣。
此次事件的發酵,也暴露了高校基層監管的嚴重缺失與處理機制的低效。學生早在 1月16日就已向學院正式反映相關問題,學院雖名義上組織了多輪調解,但面對王博導的消極應對與刻意施壓,卻始終未能拿出有效的解決方案,既沒有及時啟動正式的調查程序,也沒有為學生提供有效的權益保障,最終逼得學生只能選擇公開舉報的方式尋求公道。
這也是該事件拖了許久遲遲未能處理的本質原因,基層管理部門的不作為、慢作為,不僅縱容了涉事人員的行為,更讓學生的合理訴求無處安放,最終將校內問題推向公共輿情,損害了高校的公眾形象。
此外,王博導事件更是直指現行研究生培養體系中導師權力過大、學生權益缺乏保障的問題。
在當下的研究生培養體系中,導師手握學生畢業、論文署名、科研經費使用、評獎評優的幾乎所有生殺大權,學生在與導師的關系中處于絕對的弱勢地位,幾乎沒有反抗與維權的余地。
敢對導師的行為提出質疑,可能面臨無故延畢的結果;敢實名舉報導師的問題,更可能遭遇行業內的變相封殺,多年寒窗苦讀換來的學術前途或將毀于一旦。
唯有破除唯項目的評價誤區,完善科研經費的全流程監管機制,規范導師的權力邊界、建立學生權益保障體系,才能從根源上杜絕此類問題的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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