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賽季聯盟場均三分出手達到了37次,其中三分出手最多的球隊是金州勇士44.2次,而勇士總出手是88.6次,三分球出手占比達到了49.89%之多,做個對比,06年科比場均35.4分時聯盟三分出手只有16次,占比20%;91年喬丹首次開啟三連冠時聯盟三分出手只有7.1次,占比8%更低,下面我們就來回顧一番!
首先背景是北美七十年代末有線電視蓬勃發展,而NBA也趁勢拋棄錄像帶模式從而徹底進入全美直播時代,這種情況下沉悶的“內線扎堆”打法自然不合時宜,為吸引人氣增加收視率,三分球制度正式提上日程,最終1979賽季NBA正式設立三分線,實現了從零到1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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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之前ABA聯盟、NCAA聯賽都沒有三分球概念,所以那批球員小學、中學、大學就沒見過三分球這種東西,罰球線投籃是2分,七八米開外投籃也是兩分,所以喬丹等人自然不會練習這種華而不實的中遠距離,這也是喬丹早期三分糟糕的原因之一,也許有人會舉出拉里伯德的反例,拉里伯德進入聯盟更早為何他能連拿三次三分球大賽冠軍?實際上伯德80賽季三分球命中率27%、81賽季21.2%、82賽季28.6%、83賽季24.7%,他也是練習四五年直到84-85賽季才達到40%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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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伯德以外還有個名叫戴爾庫里的家伙,生涯最高賽季三分球命中率高達47%號稱九十年代聯盟第二射手,結果這樣的球員也是從新秀賽季20%命中率練起,原因就是NCAA直到86年才正式引進三分線,而1986年之后就不一樣了,就以戴爾庫里的兒子斯蒂芬庫里為例,在加盟NBA之前,庫里在小學、中學、大學練習了十幾年三分球技術,所以進入NBA第一年庫里就投出了43%的遠投命中率,節省了大量適應聯盟時間,這在八十年代壓根是不可能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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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喬治麥肯到比爾拉塞爾、張伯倫,從賈巴爾到摩西馬龍、比爾沃頓,NBA始終屬于巨人的時代,若非邁克爾喬丹橫空出世,從尤因、奧拉朱旺、再到奧尼爾、鄧肯,NBA內線統治聯盟的趨勢有可能會延續到2007賽季,如此一來外線球員的地位崛起更加遙遙無期,所以九十年代喬丹的兩座王朝就具有劃時代意義了。受其影響,96年艾弗森成為身高最矮的狀元、魔術明知奧尼爾實力仍固執選擇便士哈達威,這就是潮流的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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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防合法化本來用意是限制奧尼爾,自九十年代末超級中鋒逐漸凋零,整個聯盟再無人可以限制奧尼爾,于是2001年超過21支球隊老板遞交申請并投票逼迫聯盟同意聯防的合理使用,結果就是大量球隊開始使用聯防戰術堆積丹皮爾、戴維斯等內線來包夾奧尼爾、鄧肯等人,而破解聯防最好的辦法就是外線命中三分,于是外線投手的地位迅速迎來了一波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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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早期聯盟射手都是投定點三分居多?那個年代托馬斯、佩頓、雷吉米勒等人防守喬丹時各種拉扯、蒙眼、抱摔手段層出不窮,所以球員想投三分都要經過復雜的戰術跑位擺脫才能實現,這也是那個年代如庫里、哈登這般持球三分如此稀少的原因之一,沒辦法,防守球員可以肆意將手搭在進攻球員身上,身體有接觸情況下動作難免變形影響命中率,而05年hand check取消后就大不一樣了,最直接的感官就是投籃動作時受到的干擾明顯減少,比如火箭球員肖恩巴蒂爾在防守時就主動減少身體接觸而更多使用所謂的絕技“遮眼大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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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NBA再次細化“侵占圓柱體”的判罰流程和適應場景,13年之前裁判對侵占圓柱體基本采取視而不見的態度,除非確實出現打手行為,而13年之后接球或繞掩護三分時,防守球員側方擠入射手圓柱體觸發側方侵占判防守犯規;干拔或跳投三分已經起手時,防守球員手臂下壓侵入圓柱體觸發正面侵犯判防守犯規;進攻球員投籃時身體前傾,防守球員移動到進攻球員落地路徑時觸發前傾侵占判防守犯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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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79年誕生三分線、86年NBA源泉NCAA引進三分制度、九十年代喬丹改變外線球員地位到01年聯防合法化、05年hand check取消再到13年重新定義圓柱體,NBA外線射手的崛起就徹底一發不可收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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