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12時我市啟動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Ⅱ級)應急響應,1月24日14時升級為紅色預警(Ⅰ級)響應。通過檢查發現,個別企業未能落實重污染天氣管控措施,現將其中10起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01
寧晉縣河北伊思曼化工有限公司未落實重污染天氣預警措施案
1月28日,生態環境執法人員通過分表計電線索,發現河北伊思曼化工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氣紅色預警期間存在生產用電數據。隨后進行現場核查,該企業乙偶姻、丁二酮車間反應釜正在生產。按照重污染天氣紅色預警管控措施要求,所有反應釜應停產。
02
威縣邢臺穗祥塑膠制品有限公司未落實重污染天氣預警措施案
1月31日,生態環境執法人員根據分表計電異常線索,對邢臺穗祥塑膠制品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核查,發現該公司重污染天氣紅色預警期間包覆式膠條生產車間4條生產擠出線正在生產。按照重污染天氣紅色預警管控措施要求,包覆式膠條生產車間擠出等涉VOCs工序應停止生產。
03
隆堯縣河北德潤達保溫材料有限公司未落實重污染天氣預警措施案
1月24日,生態環境執法人員根據群眾舉報線索,對河北德潤達保溫材料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企業發泡一車間內2臺發泡機正在生產。按照重污染天氣紅色預警管控措施要求,該公司發泡工序應停止生產。
04
新河縣河北纜之星線纜有限公司未落實重污染天氣預警措施案
1月22日,生態環境執法人員根據走航高值區域排查線索,發現河北纜之星線纜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期間2臺擠出機正在生產。按照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管控措施要求,現有2臺擠出機應停產1臺。
05
臨西縣合創汽車零部件有限公司未落實重污染天氣預警管控措施案
1月26日,生態環境執法人員通過無人機飛檢,發現臨西縣合創汽車零部件有限公司疑似未落實重污染天氣紅色預警措施跡象。經現場核查,發現該企業硫化工序于1月25日19時至1月26日8時,在重污染天氣紅色預警期間進行了生產。按照重污染天氣紅色預警管控措施要求,該企業涉VOCs排放工序應停止生產。
06
沙河市河北金山礦業有限公司西郝莊鐵礦未落實重污染天氣預警管控措施案
1月25日,生態環境執法人員日常幫扶河北金山礦業有限公司西郝莊鐵礦時,發現該公司涉氣工序礦石破碎設備正在生產,按照重污染天氣紅色預警管控措施要求,該公司涉氣工序礦石破碎工序應停止作業。
07
臨城縣邢臺麗美橡塑制品有限公司未落實重污染天氣預警措施案
1月24日,生態環境執法人員通過分表計電平臺巡檢線索,對邢臺麗美橡塑制品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核查,發現該企業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期間現有兩條橡塑地墊生產線正在生產正在生產。按照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管控措施要求,應停產1條生產線。
08
任澤區邢臺市迪宏密封件廠未落實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措施案
1月27日,生態環境執法人員根據群眾舉報線索,對邢臺市迪宏密封件廠進行現場核查,經調取監控發現該企業重污染天氣紅色預警期間硫化工序進行了生產。按照重污染天氣紅色預警管控措施要求,涉氣工序應停止生產。
09
內丘縣邢臺順啟機械有限公司未落實重污染天氣預警措施案
1月27日,生態環境執法人員根據上級交辦線索,對邢臺順啟機械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通過查看門禁系統發現該企業25日-27日重污染天氣紅色預警期間使用國五重型車輛運輸(7輛次)運輸。按照重污染天氣紅色預警管控措施要求,應停止使用國五及以下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進行運輸(特種車輛、危化品車輛除外)。
10
柏鄉縣昶彤金屬制品有限公司未按照規定落實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案
1月27日,生態環境執法人員根據分表計電平臺數據線索,并調取柏鄉縣昶彤金屬制品有限公司監控視頻,發現該企業1月27日0-6時重污染天氣紅色預警期間植物油炊具涉氣生產線進行生產。按照重污染天氣紅色預警管控措施要求,該企業涉氣工序均應停產。
針對以上企業未落實重污染天氣紅色預警管控措施違法行為,生態環境部門已立案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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