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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濟寧市任城區人民法院發布執行信息,濟寧北湖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被列為被執行人,執行標的額17997836元,案件于2026年1月28日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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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成立于2008年6月,注冊資本20.85億元,法定代表人郭永剛,控股股東為濟寧太白湖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持股90.91%),實際控制人為濟寧北湖省級旅游度假區財政金融局,主營房地產開發、建筑安裝、市政工程等業務。
值得注意的是,這并非該公司首次面臨大額處罰。2023年2月,濟寧市北湖省級旅游度假區管委會對其作出行政處罰,因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擅自建設,合計罰款22621957.19元(6855988.14元+15765969.05元),并責令補辦規劃許可手續。
截至目前,濟寧北湖建設集團未就本次執行事項發布公開說明,后續進展將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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