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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們,這事你品,你細品!
江蘇連云港,兩個男孩把點燃的煙花,兩次扔進了鄰居家薩摩耶的狗籠里,活活燒死了陪伴主人7年的家人。這事兒本身就夠殘忍了,但后續的操作,簡直顛覆了我的認知!
一邊是涉事家長在凌晨發布道歉視頻,聲淚俱下地說教育疏忽,會讓孩子敬畏生命。
另外一邊呢?
早上一睜眼,視頻沒了!刪了!這道歉是演給誰看的?
是演給洶涌的輿論,還是演給自己心虛的內心?
你道歉的誠意,就跟這視頻一樣,說沒就沒了?
家長先是提出賠你一只狗,被拒,然后說給2000塊,又被拒,最后在派出所,逼著70多歲、心臟里裝了好幾個支架的狗主人外公,以不同意就不談了相威脅,簽下了6000塊的調解協議。
合著在他們眼里,一條活了7年、給主人帶來無數歡樂的生命,就值這點錢?
而且還是在脅迫一位老人的情況下達成的和解?
這6000塊,到底是賠償,還是封口費?
更可笑的是,狗主人姜女士作為合法的狗證持有者,從頭到尾都不認可這份協議。
這算哪門子的達成一致?
這不是欺負老人不懂法,欺負狗主人不在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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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大多數網友都氣炸了!
大家紛紛表示,這根本不是熊孩子調皮,監控里那兩聲清晰的燒死它,還有第一次扔完煙花、50秒后又折返回來補刀的冷靜,這哪里是不懂事?
網友們怒批家長,6000塊就想打發了?7年的感情是錢能衡量的嗎?
今天敢燒狗,明天是不是就敢燒人?
必須公開道歉,讓孩子知道什么是錯!
其次,也冒出了一些奇葩的洗地言論,讓人三觀盡碎。
有人說誰讓她把狗養在公共區域的?活該!
好家伙,這是典型的受害者有罪論!
就算狗籠位置有爭議,物業7年都沒管,鄰里也都接受,這就能成為你縱火燒死它的理由嗎?
按這邏輯,有人違規停車,你是不是就能直接把人車給砸了?
還有人說,孩子還小,不懂事。
小到能冷靜地二次縱火?
這種小,難道不可怕嗎?
更讓人氣憤的是,有知情人爆料,那個黑衣男孩早就有虐寵前科,之前就燒死過兔子,還把貓開膛破肚!
而家長對此一直是包庇縱容的態度。
這次協商,更是態度囂張,甚至揚言找關系就能擺平。這哪里是教育孩子,這分明是在培養惡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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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保護法》明確規定,監護人有責任對孩子進行生命教育。可在這個事件里,我們看到的是什么?
是家長用錢去擺平一切,用孩子還小去掩蓋一切。他們教會了孩子逃避責任,卻沒教會他們敬畏生命。
這種教育下的孩子,未來真的讓人不寒而栗。
想想之前大連13歲男孩殺人案,再看看這個,何其相似!
法律保護未成年人,是為了教育和挽救,而不是讓他們成為法外之地的“特權階級”。
當未成”這三個字,成為某些人肆意妄為、逃避懲罰的擋箭牌時,法律的公平正義又在哪里?
這不僅是對受害者的二次傷害,更是對社會秩序的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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