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蓋世汽車獲悉,由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制定的強制性國家標準《汽車車門把手安全技術要求》(GB 48001-2026),于2026年1月28日經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準發布,將于2027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隨著汽車電氣化技術的快速發展,車門把手在結構型式和系統架構上發生全新變化,為適應技術發展趨勢、規范產品設計、提升汽車安全水平,該標準應運而生。標準制定過程歷時近一年,自2025年5月8日立項公示起,集結了國內40余家整車企業、零部件企業及檢驗機構,經百余位行業專家多輪研討,歷經起草、征求意見、審查等多個環節,最終形成并發布。
標準明確適用于M1類、N1類汽車和多用途貨車的車門把手,其他車輛參照執行,涵蓋范圍、技術要求、試驗方法等核心內容。在安全要求方面,針對車門外把手,規定每個車門(不含背門)需配備機械釋放裝置,事故后可通過該裝置開啟車門,同時明確了布置區域和手部操作空間要求;性能上,電釋放門鎖車輛經試驗后,無需工具即可通過機械釋放把手開啟車門,且把手需能承受不小于500N的力而不斷裂脫落。
對于車門內把手,標準要求每個車門(不含背門)至少配備一個獨立操作的機械釋放把手,布置位置需無遮擋、直觀可見且符合距離要求,同時需設置永久性標志和操作說明,標志尺寸不小于10mm×7mm,操作說明高度不小于6mm;強度方面,非電子按鈕式內把手需承受不小于200N的力,電子按鈕式需承受不小于50N的力。
實施安排上,新申請型式批準的車型自2027年1月1日起需符合除手部操作空間要求外的全部條款,2028年1月1日起需滿足所有要求;已獲型式批準的車型則需在2029年1月1日前全面達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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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工信微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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