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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申報開始時間為1月25日,截止時間為2026年3月17日17:30
海南省科學技術廳關于2025年度海南省科學技術獎提名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專家:
根據《海南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海南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為做好2025年度海南省科學技術獎提名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獎項設置
省科學技術獎設5個獎種,分別為省自然科學獎、省技術發明獎、省科學技術進步獎、省企業創新獎、省科學技術合作獎。省自然科學獎、省技術發明獎、省科學技術進步獎設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省企業創新獎、省科學技術合作獎不設等級。
省自然科學獎、省技術發明獎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的項目獎勵人數依次不超過10人、8人、6人、5人,單位數依次不超過8個、6個、5個、4個。省科學技術進步獎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的項目獎勵人數依次不超過15人、10人、8人、6人,單位數依次不超過10個、8個、6個、5個。
省自然科學獎、省技術發明獎、省科學技術進步獎按等級提名,提名者應合理選擇一個提名等級,評審落選項目不再降級參評。
省自然科學獎、省技術發明獎和省科學技術進步獎每年獎勵項目總數不超過當年評審項目總數的35%,其中,特等獎項目不超過2項、一等獎不超過當年評審項目總數的8%且不超過20項、二等獎不超過當年評審項目總數的12%;省企業創新獎、省科學技術合作獎每年授獎項目數額各不超過5項。
二、提名原則
省科學技術獎實行提名制,由提名者提名,不受理自薦,“提名者”指提名單位或提名專家。
1.省科學技術獎勵工作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貫徹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的方針,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省科學技術獎應當堅持國家和本省戰略導向,與國家和本省重大戰略需要和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以及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緊密結合。
2.提名者應當提名真正作出創造性貢獻的一線科技人員,僅從事組織領導、行政管理或輔助服務的人員不得作為省科學技術獎候選人。同一提名項目的候選者應當按照貢獻大小排序。
3.提名者應當堅持以德為先,以學術水平為重要標準,秉持科學精神,弘揚良好作風學風,按照規定對候選人政治、品行、水平、作風、廉潔等情況進行審核,候選人所在單位在征求相關紀檢監察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做好審核把關。
4.提名者應當對提名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確保支撐提名的數據、指標、學術成果、候選者貢獻以及其他證明材料完整屬實,并客觀反映學術價值、應用情況和經濟社會效益等。
三、提名要求
(一)單位提名
1.提名資格。符合條件的有關部門、市縣政府和相關單位可以提名,具體提名單位可在申報系統里選擇。
2.提名要求。提名單位應當建立規范的遴選機制,按照要求提名。有關部門原則上在本部門、本系統范圍內提名,市縣政府原則上在本地區范圍內提名。
(二)專家提名
1.提名資格。具備提名資格的專家(以下簡稱提名專家)包括: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獎人,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不含外籍院士),國家科學技術獎獲獎項目第一完成人,海南省特等獎、一等獎第一完成人。
2.提名條件。提名專家應在本人熟悉學科領域范圍內進行提名。每人可獨立或與他人聯合提名1項科學技術獎,聯合提名時列第一位的為責任專家,責任專家牽頭負責相關事項。
(1)提名專家應當具有良好的學術聲譽,模范踐行科學家精神,嚴守科研誠信;
(2)提名專家應在本人熟悉學科領域范圍內進行提名,責任專家應在本人從事學科專業(二級學科)內提名。不得提名本單位成果;
(3)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獎人、院士、國家科學技術獎一等獎及以上項目第一完成人可以獨立提名。
(4)國家科學技術獎二等獎項目第一完成人、海南省特等獎和一等獎第一完成人須3人聯合提名;
(5)提名專家應通過省科技廳審核后,方可開始提名。
3.提名專家年齡要求。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獎者年齡不受限制,院士年齡不超過75歲(195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第一完成人年齡不超過70歲(195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回避要求。提名專家不能作為同年度提名成果完成人,并應回避本人提名成果的評審活動。
(三)候選項目(人選)的基本條件
候選項目(人選)必須符合《海南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海南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實施細則》和《2025年度海南省科學技術獎勵提名工作手冊》(以下簡稱《工作手冊》,見附件)的有關要求,以及以下具體條件:
1.提名省自然科學獎項目提供的代表性論文(專著)應當公開發表滿2年(2023年12月31日前),省技術發明獎和省科學技術進步獎項目應當完成整體技術應用滿2年(2023年12月31日前)。
2.同一個人同一年度只能作為一個提名項目的完成人;同一技術內容不得在同一年度重復提名參加省自然科學獎、省技術發明獎和省科學技術進步獎的評審。
3.同一技術內容的項目已獲得國家或者省部級獎勵的,不得再提名省科學技術獎;已在國家或者省部級授獎項目中使用的創新要點、知識產權、論文、標準等成果,不得重復使用。
4.上一年度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獲獎項目中排名前三位的完成人不能作為本年度的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的提名項目完成人。
5.如在提名材料中列入國家或省部級計劃、基金支持的項目,項目須完成整體驗收。
(四)不得提名的情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相關個人、組織不得被提名或者授予省科學技術獎:
1.危害國家安全,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危害人體健康,違反倫理道德,以及涉及國防、國家安全等不能公開的信息的;
2.有科研不端行為,按照有關規定被禁止參與科學技術獎勵活動的;
3.被依法列為嚴重失信主體聯合懲戒對象且處于聯合懲戒期的;
4.受到黨紀處分或者政務處分并處于影響期的;
5.列入海南省科研誠信系統存在科研失信行為并處于影響期內的;列入海南省科研誠信監控灰名單并處于影響期的;
6.國家和本省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提名程序
1.提名申請。
(1)提名單位提名的,在海南省科技業務綜合管理系統以賬號和密碼登陸提名。
(2)專家提名的,由專家在海南省科技業務綜合管理系統提出申請(見《工作手冊》附表4)。科技廳收到申請后3個工作日內處理,經審核符合提名要求的,給予賬號和密碼。提名申請截止日期為2026年2月5日。
2.提名公示。三大獎、企業創新獎和境內以及省外科學技術合作獎候選者所在單位及提名者應按要求進行提名公示,接受監督。
(1)公示方式。候選者所在單位應在本單位范圍內進行公示。提名單位提名的,應通過網絡或書面進行公示。提名專家提名的,按照屬地化原則,由候選者(第一完成人所在單位或第一完成單位)所在的市縣科技主管部門協助進行提名公示。
(2)公示內容及時間。公示內容需按照《工作手冊》的要求進行,候選項目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提名者公示時間不少于5日。經公示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在規定的時間內處理完畢且不影響提名的,方可提名。
(3)上傳或報送要求。公示情況須在網絡填報截止前上傳到海南省科技業務綜合管理系統,其中提名單位上傳提名單位公示情況,提名專家上傳市縣科技主管部門協助進行提名公示的情況。候選者所在單位公示情況提交給提名單位、提名專家。
四、提名流程
省科學技術獎提名工作實行網上受理。提名書是省科學技術獎評審的主要依據,請提名者按照《工作手冊》要求,客觀、如實、準確、完整填寫。按照《海南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及其實施細則有關規定和《工作手冊》要求,被提名者、單位管理人員、提名者通過海南省科技業務綜合管理系統網站在線填報和審核,并在提名、答辯、異議處理等工作中承擔相應責任。
1.被提名者填寫、提交提名書。被提名者認真、準確、完整在線填寫提名書,并提交至單位管理員。
2.單位管理員審核。單位管理員對提名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及有效性,科研誠信,公示等相關內容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提交至提名者。
3.提名者提名。提名者對提名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及有效性,科研誠信,公示等相關內容再次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上傳蓋章版(提名單位)或者簽字(提名專家)的提名函,確認提名后由省科技廳審核。
五、其他事項
網上申報開始時間為1月25日,截止時間為2026年3月17日17:30,屆時申報系統將自動關閉,逾期不予受理。請提名者、單位管理人員、被提名者掌握好公示時間的要求,及時提交材料。
附件:2025年度海南省科學技術獎勵提名工作手冊
海南省科學技術廳
2026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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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 海南省科學技術廳
編輯 | 北京高沃知識產權(ID: gaowoi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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