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堅決貫徹落實自治區、玉林市關于堅決打好打贏藍天保衛戰的決策部署,容縣深入開展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強化執法監管,嚴厲查處涉氣環境違法行為。現將3起露天焚燒秸稈典型案件通報如下:
案情簡介
(1)2025年10月15日,許某在容州鎮紅光村潘屋隊農田(屬禁燒區)露天焚燒秸稈,產生煙塵污染,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劃定區域,禁止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產生煙塵污染的物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第一項規定:“違反本法規定,在人口集中地區對樹木、花草噴灑劇毒、高毒農藥,或者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產生煙塵污染的物質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確定的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并可以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罰款。”容州鎮人民政府已依法對許某作出罰款人民幣500元的處罰。
(2)2025年10月27日,何某在容州鎮周口村生和隊農田(屬禁燒區)露天焚燒番石榴枯苗,產生煙塵污染,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劃定區域,禁止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產生煙塵污染的物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第一項:“違反本法規定,在人口集中地區對樹木、花草噴灑劇毒、高毒農藥,或者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產生煙塵污染的物質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確定的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并可以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罰款。”容州鎮人民政府已依法對何某作出罰款人民幣500元的處罰。
(3)2025年10月29日,潘某在容州鎮紅光村潘屋隊(屬禁燒區)露天焚燒禾雜草,產生煙塵污染,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劃定區域,禁止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產生煙塵污染的物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第一項規定:“違反本法規定,在人口集中地區對樹木、花草噴灑劇毒、高毒農藥,或者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產生煙塵污染的物質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確定的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并可以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罰款。”容州鎮人民政府已依法對潘某作出罰款人民幣500元的處罰。
啟示意義
露天焚燒秸稈危害極大,濃煙會污染空氣、影響人體健康,還可能引發火災、威脅公共安全。守護容縣藍天,需全民共同努力。借此呼吁廣大市民,自覺抵制秸稈露天焚燒行為,形成全社會共同監督、共同參與大氣污染防治的良好氛圍。
期待你的神觀點,評論區見!

來源:網絡,由玉林生活編排整理
【免責聲明】“玉林生活”對轉載、分享的內容、陳述、觀點判斷保持中立,不對所包含內容的準確性、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證,僅供讀者參考,并請承擔全部責任!
【版權聲明】本圖文轉載于網絡,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僅供閱讀之用,禁止用于商業用途,如有異議,請聯系。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